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慾斷魂。
在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的同時,清明節臨近。為表達全國各族人民對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鬥爭犧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國務院日前發佈公告,決定在2020年4月4日舉行全國性哀悼活動。在此期間,全國和駐外使領館下半旗誌哀,全國停止公共娛樂活動。4月4日10時起,全國人民默哀3分鐘,汽車、火車、艦船鳴笛,防空警報鳴響。
通知明確:按照國旗法規定當天應當升國旗的場所、機構和單位均應下半旗誌哀。
我國《國旗法》對國旗下半旗情況作出了明確規定。《國旗法》第十四條規定:下列人士逝世,下半旗誌哀: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國務院總理、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
(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主席;
(三)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作出傑出貢獻的人;
(四)對世界和平或者人類進步事業作出傑出貢獻的人。
發生特別重大傷亡的不幸事件或者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傷亡時,可以下半旗誌哀。依照本條第一款(三)、(四)項和第二款的規定下半旗,由國務院決定。依照本條規定下半旗的日期和場所,由國家成立的治喪機構或者國務院決定。
國旗下半旗,在《國旗法》第十六條中明確規定:“下半旗時,應當先將國旗升至杆頂,然後降至旗頂與杆頂之間的距離為旗杆全長的三分之一處;降下時,應當先將國旗升至杆頂,然後再降下。”
慎終追遠,民歸德厚,作為中華傳統節日之一,清明節承載著人們對逝去故人的思念,對禮俗社會人倫情感的尊重,是中華傳統文化中的重要節日。與往年不同的是,一場突如其來新冠肺炎疫情,打亂了人們生活的正常節奏。在抗擊疫情的過程中,一些逆行勇士倒在戰“疫”一線。他們中,有直接參與一線救治工作的白衣戰士,有始終堅守在疫情防控一線的公安幹警,還有用真心真情幫助解決群眾生活困難的社區工作者。他們是和平年代的英雄,祭奠,是為了更好地前行。
記者梳理發現,自新中國成立後第一次降半旗至今,共有50餘次降半旗為逝者誌哀。其中有30餘次為國家領導人逝世降半旗。
1999年5月12日,天安門廣場降半旗,向在中國駐南聯盟使館犧牲的3名中國新聞工作者誌哀,這是中國首次為普通民眾降半旗。
2008年汶川地震後,在5月19日至21日的“全國哀悼日”,共和國首次為災難中的普通逝者降半旗。此後為悼念玉樹地震、甘肅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害中的遇難者,全國和駐外使領館皆下半旗誌哀。而最近一次降半旗是去年12月份,南京大屠殺70週年祭,中國為在大屠殺中死去的同胞致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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