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分清!中醫臨床理論≠中醫基礎理論

小編說:在2015年出版的《傷寒理法與經方臨床》一書中,作者反覆提到一個詞“中醫臨床理論”,希望同道可以注意到“中醫臨床理論”與“中醫基礎理論”的區別,使大家在面對複雜疾病的時候對各類疾病臨床“不可通約性”的認識更清晰。本篇文章就深入探討了這二者間的區別。


何為中醫臨床理論


中醫臨床理論就是針對某種病或者某類病,行之有實效、可以做到“立足長效求速效”的,對病源、病機、治法、根治、轉歸、預後都有清晰認識的,可以重複指導自己甚至其他同道臨床的中醫理論。無論是對於某個疾病,還是對於某些方藥,還是對於某種臨床理論……可重複的療效,可預估的療效,可以客觀化的療效,才對於中醫有意義。

以上這段話重點在於,不是針對所有的疾病,而是針對某種或者某類特定的疾病。

難點在於,針對某類疾病成熟的理論,並不能完善地指導另一類疾病的治療。所以針對每類或者每種疾病需要有不同的、可以落實的“中醫臨床理論”。

我們經常在強調中醫“什麼病都能看一點”,這強調的是中醫基礎理論的泛用,或者說中醫的基礎思維方式。比如目前筆者在團隊內部強調的:廣汗法“中”思維、廣汗法“圓”思維、廣汗法“S”思維、“陰陽中”思維、“時人病症”辨治框架等中醫的思維方式或思辨框架,這些都是對的,但是失之於泛、針對性不強,不能直接指導很多複雜疾病的中醫臨床。

也許,比起“什麼病都能看一點”的中醫,目前中醫界更需要同道看不好、看不清、看不透的時候,可以擔起重擔、敢言“這個病我可以只用中醫方法看好”的中醫。


要分清!中醫臨床理論≠中醫基礎理論


二者的關係


中醫基礎理論與中醫臨床理論是體用的關係,是陰陽的關係。相對來說,中醫基礎理論是體,中醫臨床理論是用。中醫基礎理論是陰,中醫臨床理論是陽。中醫臨床理論是陽的、表現於外的、體現於用的;而中醫基礎理論是陰的、通透於內的、做好本體的。

中醫臨床理論與中醫基礎理論沒有高下之分,基礎是根,臨床是葉。根深才有可能葉茂,而葉茂必須有根深,兩者是相輔相成的。分清兩者的目的,不是為了厚此薄彼,而是為了既要打好根基,更要針對性地在臨床難點上做突破。

筆者在2018年之前,主攻兒童銀屑病,系統闡發廣汗法,取得並且指導同道取得了可靠的臨床療效。2018年後,在學習胡天寶老師的中醫代謝理論後,開始以純中醫病房模式主攻2型糖尿病,希望用廣汗法理論體系解釋2型糖尿病的機理及治療,發現難以完善地自圓其說,後用磨谷法(損谷、銷谷、磨谷)理論來解釋和指導實踐,才覺得通透。至此越發對於各類疾病“中醫臨床理論”的不可通約性有了深切的認識。

實際上,在2015年前筆者就有逐個突破、針對特定病種不斷創立“中醫單病種臨床根據地”的想法,理論支撐即是“中醫臨床理論≠中醫基礎理論”。筆者認為,針對特定疾病的“中醫臨床理論”,是中醫基礎理論與臨床的橋樑。中醫基礎理論是針對人體生理、病理的總原則和學問,而中醫臨床理論是針對某一特定疾病的辨治理論,是中醫基礎理論的具體化。


確立自己的中醫臨床理論


從中醫臨床理論出發,我們可以去關注這個點:太陽病或者傷寒,究竟是什麼病?歷代傷寒家各有各的見解。有的說是時行瘟疫,就像葛洪;有的說是冬季感寒,如陶節庵、王叔和;有的說是寒毒,如龐安時;有的說是外感總病,如俞根初;有的說是腸傷寒,如祝味菊。這可以說是“一家有一家的傷寒,一人有一人的仲景”。究其原因,是誰也無法還原張仲景所處時代的時間和空間,不可能親身經歷張仲景所說的傷寒。

在20世紀80年代,有位學者在治療了大量流行性出血熱的病人後,有許多關於出血熱的思考,如重症出血熱由太陽階段轉入陽明、少陽、太陰、少陰、厥陰階段,病情在幾天至十幾天內迅速惡化,直至死亡,這樣便容易理解《素問·熱論》一日一經之說,《傷寒論》序中家族“向餘二百,猶未十稔……其死亡三分有二,傷寒十居其七”描述的瘟疫慘狀也就變得清晰起來。這種說法就把“傷寒”具體到某一個病上,所以傷寒論講的也就是針對於這種疾病的臨床理論。

我們會發現這種觀點的優點,同時也會對“傷寒為外感病總稱”的說法提出一些質疑。作為學者,每個人都不可能脫離盲人摸象的這種大的原則,每個人所掌握的真理都一定是局部的、侷限的。

鑑於中醫理論派別太多,所以自己要講自己的中醫臨床理論,講通它,只要在自己的理論體系裡面是對的、通的就可以了。針對某一種病、一類病,創造可以落實的中醫臨床理論。落實到一個病,或者六經辨症,或者臟腑辨症,或者病機辨症,或者其他的辨症方法……只要能真正可靠、可重複地解決臨床問題,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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