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来说,所有的外国人永久居留都是存在着语法错误!无论中外!

事实上,很简单!

既然外国人可以永久居留,那么为什么还可以取消?

既然然被“取消其在某国国境内永久居留资格”,那永久居留的永久体现在哪里?

都永久了还可以取消吗?

这个就是一个语法错误好吧?

比如说张三把车子借给李四,说是永久借给李四,但是张三又说这部车子永久借给李四以后,张三什么时候想要收回都可以!

这不是从语法上说不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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