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寒食已隨雲影杳 祭祖無妨踏青遊

清明:寒食已隨雲影杳 祭祖無妨踏青遊

清明杏花盛開

清明:寒食已隨雲影杳 祭祖無妨踏青遊

柳樹成蔭

清明:寒食已隨雲影杳 祭祖無妨踏青遊

踏青

清明:寒食已隨雲影杳 祭祖無妨踏青遊

清明寒食節,江南有吃青團的習俗。

  二十四節氣裡,清明是個“跨界”的異數——既是節氣,又是節日。

  “清明時節,麥長三節。”此時氣溫上升,草木普遍現青,百花盛開,春意盎然。北方大部分地區已經擺脫寒冷,春播繁忙。

  古時距清明節氣一兩天的時候有一個寒食節(冬至後第105日)。宋代之後,寒食節吃冷食、掃墓等習俗移到清明之中(現在韓國還保留在寒食節進行春祭),也可以說寒食節風俗結合清明節氣的日期變成了清明節。

  清明節兩大習俗,寒食、祭祖,前者已經很少見到,後者則從未消散。

  改火:新耕作期開始

  寒食節由兩項內容組成,一個是官方的改火儀式,一個是民間的禁火寒食。冷食折射出先民曾經歷過的食物匱乏階段,改火儀式則標誌著新耕作期的開始。

  原始社會,火種來之不易,先民鑽木取火,取火的樹種往往因季節變化而不斷變換。因此,改火與換取新火是古人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關於改火的記載,先秦文獻中就有了。《論語·陽貨》:“舊谷既沒,新谷既升,鑽燧改火,期可已矣。”這裡,宰予將農作物生長週期與改火時間相聯繫。

  改火還有另外一種說法。《後漢書·周舉傳》李賢注有言:“龍,星,木位也,春見東方。心為大火,懼火之盛,故為之禁火。”他的解釋是遠古時期大火星崇拜的一種演化。

  大火星(即心宿二)之於先民的重要性,是今人難以理解的。簡單說,中國農民曾將大火星看做標誌農耕開始的星辰,其名稱暗示春耕前的放火燒荒。後來,當蒼龍七宿代替了大火星崇拜之後,就出現了《說文解字》中對“龍”字“春分而登天、秋分而潛淵”的解釋,寒食禁火也就被解釋成害怕火盛而傷龍以致失雨的行為。

  寒食:反映食物匱乏

  寒食節被認為與火燒介子推有關。雖然這不是寒食節的真正起源,但民間就認它。山西的寒食曾長達一個月。

  冷食容易死人,所以在漢代以後的歷代守土官和帝王,如周舉、曹操、石勒等的禁斷之下,固定為冷食三天。

  歐洲的四旬齋、亞馬孫河流域的塞倫圖族在旱季結束前的3周齋戒,都是與中國寒食相類似的習俗。法國人類學家克勞德·列維-斯特勞斯認為,冷食習俗無疑是冬春之際食物匱乏的反映。

  古代寒食節主要吃什麼呢?晉陸翽《鄴中記》最早談到寒食中的特殊食物:“寒食之日作醴酪,煮粳米及麥為酪,搗杏紅煮作粥。”直到唐宋時期,人們仍在食用這種涼大麥粥。

  宋代吃楊桐飯,後來在江南很風行。《零陵總記》載:“楊桐葉、細冬青,臨水生者尤茂。居人遇寒食採其葉染飯,色青而有光,食之資陽氣,謂之楊桐飯。”佛教認為這種飯是目連奉母之食,添加了神聖氣息。此外,還有用青艾、嫩蔞蒿、藜藿等作飯食的。

  唐宋以後,清明節逐漸代替了寒食節,成為全國性節日。

  祭祖:盡孝不必悲慼

  清明節的核心是祭祖掃墓,郊野踏青則是副產品。

  明代劉侗《帝京景物略》記北京風俗:“三月清明日,男女掃墓,擔提尊榼,轎馬後掛楮錠,粲粲然滿道也。酹者、哭者、為墓除草者焚楮錠,次以紙錢置墳頭。”

  在寧波,舊時清明上墳,要帶的食品為青餈、麻餈,富家還會僱吹鼓手吹打。上墳時要清除雜草,鏟新土壓墳頂,插上掛有紙球的筱竹梢,以示後代子孫已盡孝祭祖,同時亦寓意祖宗保佑全家平安、興旺發達。

  祭祀完畢,分麻餈或麻餅給當地農家,以期照顧墳墓。因按人領取,人人爭先恐後,俗稱“搶麻餈”。

  為什麼在這個時候祭拜祖先?俄國學者索科洛夫的解釋頗有道理:自然界在春天的復甦使人們認為死去的親人也會再次復活,並在當地事務上提供幫助。

  新中國成立後,掃墓寄託哀思,燒紙錢改為送花圈,以緬懷先烈和祖先。

  不過,清明節並非一定要悲痛地度過。據《嘉定縣誌》:“清明前後十餘日,士女拈香,闐塞塘路,樓船野舫,充滿溪河。附近村坊各以船載楮帛,鳴金、張幟,交納廟內,堆積如山,名曰‘解錢糧’。又有買賣趕趁貨物、戲劇及開場賭卜,鄉城畢集。”參看一下《清明上河圖》,就可以想見那種熱鬧的場面了。

  踏青:逍遙遊頭插柳

  約從唐代開始,人們在清明掃墓的同時,也伴之以踏青遊樂。這也好理解。由於清明上墳都要到郊外去,在哀悼祖先之餘,順便在明媚的春光裡騁足青青原野,也算是節哀自重轉換心情的一種調劑方式。

  因此,清明節也被人們稱作踏青節。貪玩的孩童,常常不滿足於踏青遊樂僅僅在清明舉行一次,誠如唐代詩人王維詩句:“少年分日作遨遊,不用清明兼上巳”。

  深一步說,清明節出遊踏青,與古代上巳節男女在郊外自由交往的習俗有關。面對大好春光,人們掃墓之後,“不歸也,趨芳樹,擇園圃,列坐盡醉。”(《帝京景物略》)談談戀愛也好,隨便走走也好,反正這個季節適合戶外活動,並不代表對祖先的不尊重。唐高宗有一年下詔:“或寒食上墓,復為歡樂,坐對松檟,曾無戚容,既玷風猷,並宜禁斷。”從反面表明了這一點。

  吳自牧《夢梁錄》描繪了宋時杭州清明野遊的盛景:“宴於郊者,則就名園方圃、奇花異卉之處;宴於湖者,則彩舟畫舫,款款撐駕,隨處行樂。此日又有龍舟可觀,都人不論貧富,傾城而出,笙歌鼎沸,鼓吹喧天。”

  不過,普通農民在大部分情況下,無非是同姓鄉民聚集於家族墓地,祭奠之後共享微薄的祭品,隨後便散去了;或許有人會醉舞狂歌,以此作為緊張耕作前的娛樂;講究點兒的大家族會在宗祠裡唱幾天戲,以展孝思,以娛族眾。

  此外,郊遊時採回花草插於門上、頭上,在過去的清明節非常普遍,尤以插戴柳枝為多。《歲時雜記》記宋代風俗:“家家折柳插門上,唯江淮間尤盛,無一家不插者。”

  《清嘉錄》:“清明日,滿街叫賣楊柳,人家買之插於門上,農人以插柳日晴雨佔水旱,若雨,主水。”顯然,插柳行為有祈年意義。從本質上講,這是對生命力復甦的渴望。


轉自:共產黨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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