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30年實現《巴黎協定》各國需付出4倍努力

到2030年實現《巴黎協定》各國需付出4倍努力

2020年3月4日,《自然》(Nature)發表題為《排放量:世界需要付出4倍的工作或者1/3的時間》(Emissions: World Has Four Times the Work or One-third of the Time)的文章指出,受過去10年各國政府應對氣候變化行動不足的影響,若要實現《巴黎協定》2030年的控溫目標,各國需付出4倍的努力或者只用原計劃1/3的時間完成該目標,即2020—2030年平均每年減排7%以上,才能實現《巴黎協定》提出的到2030年將升溫控制在1.5 ℃以內的目標。

《巴黎協定》於2015年12月12日在巴黎氣候變化大會上通過,2016年4月22日在紐約簽署,是繼1992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1997年《京都議定書》之後,人類歷史上應對氣候變化的第3個國際法律文本。該氣候協定為2020年以後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作出了安排,在人類可持續發展進程中寫下了重要的一頁。

來自荷蘭瓦赫寧根大學(University of Wageningen)、荷蘭環境評估局(PBL)、英國倫敦帝國學院(Imperial College London)等機構的研究人員基於過去10年的《排放差距報告》(Emissions Gap Report)報告,綜合分析了各國承諾的預期減排量與實現1.5 ℃和2 ℃溫升目標之間的差距,並指出了國際社會應採取的氣候行動的努力程度。

分析結果顯示,2010年,世界公認將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一半需要30年時間。2010—2014年,《排放差距報告》預測,到2020年各國承諾的預期減排量與實現2 ℃溫升目標之間可能存在差距。2010年《差距報告》顯示,各國承諾的預期減排量與實現2 ℃溫升目標之間的減排缺口為14%。

2015年以來,《排放差距報告》報告預測,到2030年預計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將僅減少3%,預計到2030年七大溫室氣體排放國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在最好的情況下也僅是略有下降(表1)。屆時,各國承諾的預期減排量與實現1.5 ℃和2 ℃溫升目標之間差距將越來越大,分別擴大為55%和25%。

到2030年實現《巴黎協定》各國需付出4倍努力

表1 到2030年七大溫室氣體排放國的溫室氣體排放量

如果2010年開始採取嚴格的氣候行動,到2030年,達到2 ℃溫升目標,國際社會每年平均需要減排2%左右。但事實上,2010年以來,氣候變化行動時間已經花費了1/3,而全球排放量反而增加了。各國的氣候承諾不會使溫室氣體排放量在2030年之前減少一半,而是略有降低。更糟糕的是,個別國家連其自身提出的微弱承諾也從未實現過。因此,過去10年,國際氣候治理的失敗將使所有人付出沉重的代價。到2030年要實現1.5 ℃和2 ℃溫升目標,國際社會需“切換”到“危機模式”——每年平均需減排約7%和3%,即各國要付出4倍的努力或者只用原計劃1/3的時間完成。

轉載本文請註明來源及作者:中國科學院蘭州文獻情報中心《氣候變化科學動態監測快報》2020年第06期,董利蘋 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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