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辭職後,還能再考公務員嗎?

第五顆北辰星


看了這個問題,我既驚奇,又好奇。題主是個什麼樣的人物,在職業生涯裡還能如此任性呢?做為一個基層工作多年的公務員,我來談談自己的看法。

一、從政策層面來說,辭職後的公務員肯定可以再考公務員

2018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有申請辭職的法定權利。也就是說,公務員辭職時,本人提出並經過正常的程序被批准,是合乎法律規定的行為,也是法律允許的行為,還是公務員的權利之一,這是大的政策前提。即公務員辭職並無不妥或者涉嫌違法。

辭職後再考,實際上就是重新錄用了。根據《公務員法》的規定,除了被判處刑罰的、被開除黨籍的、被開除公職的、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等特定情形以外的人,只要符合招考公告規定的條件,即可重新報名參加公務員考試。2007年發佈的、目前還未修訂的、尚有法律效力的《公務員錄用規定》,也未對辭職後重新參加公務員考試做出任何限制性的規定。據此,可以肯定地說:公務員辭職後可以再考公務員。

二、再考公務員的不利影響

法無禁止即可為,這是無庸置疑的。

如果是想通過辭職再考,成為層級較高黨政機關的公務員,也可嘗試通過調動工作的方式去實現,雖然人人都知道那是挺難的。

但對個人來說,辭職後再考公務員,其不利影響或劣勢是十分明顯的。具體來說,有以下幾個方面:1)年齡肯定要大上幾歲。如果超出招考公告上的年齡限制,即失去報名資格;從工作角度說,從辭職到重新錄用之間,本人處於失業狀態,工作是中斷的。因此,可以說這是標準的折騰;2)報名、考試上的不利影響。有兩個:一是學歷上的要求,如果重新報名時學歷要求提高,有可能失去報名資格;二是競爭的壓力加大,在年齡增大後和學弟、學妹們同臺競爭,再加上招考人數的連年下降,無疑難度會更大;有些職位如果要求必須應屆生的話,同樣失去報名資格;如果招考公告上載明:辭職公務員不能報考的話,又失去了報名資格;3)本人和親人的心靈煎熬。有道是好馬不吃回頭草,而這種做法恰恰又是走回頭路,毫無疑問會被人恥笑的;更重要的是:辭職後重新找工作時的磕磕碰碰,到最後又回頭決定重考,期間的心理失落、困境掙扎,會叫人感覺如同到地獄裡走了一趟。當然,還有家中親人的心理煎熬呢!真應了那句老話: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4)錄用環節的不確定性。面試、政審方面同樣面對困局。只說一點,年齡大了,當工作人員知悉此君還辭過職,不予錄用,你又有什麼辦法呢?5)對職業生涯的影響。即使錄用了,又要和小年輕同臺競爭,那種難堪、難受,不說地球人都知道。另外,即便幸運地被錄用了,工作是全新的,一切從一開始起步,工齡也不能連續計算;之後的提撥等等肯定會被拖後,如錯過了最佳提撥年紀,大概率的結局是在三級主任科員位置上混到退休。

三、辭職當慎重

在我看來,辭職後再考公務員,無疑是標標準準的胡折騰,對自己的職業生涯極為不利,是對家人的極不負責,是胡整蠻幹。客觀效果是既做殘了自己,又整瘋了家人。

如果辭職了,去其他方向發展,並努力幹出一番業績,取得好的效果,倒不失為一個硬漢子(女漢子)。尚走回頭路,那隻能算一個瞎折騰的懦夫。

因此,我奉勸年輕的學子們,慎重慎重再慎重。人生確實是經不起折騰的,任性是要付出沉重代價的。


水波不興3291


作為一個在職公務員,說一下我瞭解的情況。

首先要明確的是你是辭職,而不是被辭退。辭退是沒有辦法再繼續考取的了。



理論上:

只要在你報名之前辭職就可以報考。或者再危險一點,政審之前辭職就可以。

實際中:

  1. 之所以說政審之前辭職危險。一是這說明你一開始報名時就隱瞞是在職公務員的信息了,這個別人一舉報,或者政審人員知道了,沒戲。然後一個辭職手續不可能幾天內辦完。到時候,不能錄取。後續,你這邊辭職批覆回來了。兩邊都沒有了。

  2. 考試之前辭職。在職公務員的辭職是要說明原因的。原因肯定要具體。舉個例子,原因是離家遠。這個以後再考錄時,你只能選擇離家近的。還有其他的理由,到時你需要一個很合理的理由說明為什麼那邊辭退這邊不會辭退。這個一點也不容易。

  3. 最重要的一點,只要辭職的公務員,政審的時候有一部分可能不讓你過,即使你有合理的理由。雖然這不是明文規定,也差不多了。

給題主點建議:

如果已經辭職,又想考。這個只能報考,然後看政審了。

如果還未辭職,建議不要辭職,而是走遴選,比公務員考試難度更小一些。這個單位不會攔著(一般領導不會)。

如果離家遠,尤其是已經跨省,遴選調動不可能了。那就辭職報考,辭職時和領導交代自己難處。

最後無論題主怎麼想,還是勸一句,不要辭職。大家都認為考公務員難,其實公務員辭職更難。一個是你自己面臨的問題,一個說不定以後出個什麼政策,然後你的子女也不能考了,得不償失。


我在單位負責人事,如果題主還有不明白的歡迎關注私信,看到的各位,如果覺得說的可以,歡迎點贊。評論。


渡船的漁夫


只要履行了正常的手續,不是因為違法犯罪的問題被迫辭職的,就不會影響下一次的報考。

私信蓉妹,可以領取行測、申論以及面試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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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現役軍人;

(5)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

(6)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7)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

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公務員錄用考試是職位競爭考試,報考人員通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的選拔,最終將被錄用到所報考的職位上去任職。

如果報考人員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一旦報考該職位且被錄用,則立即形成迴避關係。


中公英子123321


有以下行為的不得報考公務員或者五年內不可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招考職位。

附: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江蘇公務員遴選考試


這個不用擔心,法律規定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不得再考公務員

你是按正常程序辭職不是辭退,是可以繼續考的。但如果超過35歲的話,也不可能再考了

之前考過公務員並且在公務員隊伍工作過,重新考的話還是有蠻大優勢的,祝重新成公~


公職小助手


對很多人來說,公務員考試是他們進入公職隊伍最不能錯過的一次機會,因此每年都有不少人在為成為公務員而努力奮鬥著,這其中有不少幸運兒最後如願以償。但也不是所有人在進入公務員隊伍以後都會安於現狀,不少人上岸以後會因為這樣或者那樣的原因覺得現在的崗位已經不能滿足自己,他們迫切希望能早日走向更好的崗位,對這些人來說,想去更好的崗位最終的方法也不外乎兩個,要麼參加公選考試要麼直接選擇離職。今天小編就簡單說下公務員辭職的哪些事情。

往年除了國考以及個別地區省考以外,在職的公務員是可以再次參加公務員考試的,只要其能獲得招考單位的同意,但是根據2018年全國各地公務員考試的基本情況來看,在職公務員是不能重新報考公務員考試了,因此這些公務員如果還想擁有公務員身份,要麼就直接參加公選考試,要麼就乾脆辭職,五年以後再重新參加公務員考試。

雖然說公務員辭職五年以後再報考公務員也是可以的,但是平心而論風險非常大。且不說五年以後的公務員基本考情如何變化,即便五年以後公務員考試沒有任何變化,考生也不見得就能直接考上。畢竟隨著時間的推移,個人的身體技能、學習能力都會有所退化,而公務員考試又是一個年輕人的考試,已經快三十歲的人其實並沒有很多優勢。而且,公務員考試又有明確的年齡限制,超過35週歲就沒有考試機會了,辭職以後如果不能把握自己能在35週歲之前再次考上工業務的話,那麼建議慎重辭職。除此以外,關於公務員辭職後的五年空窗期,想必大多數人都不會全部用來進行公務員備考,很多人可能會選擇再另外找一份工作,有了另外一份工作以後再想考公務員可能也都無法一心一意了,希望大家能夠了解。

總之,公務員辭職有風險,建議大家想清楚了再報考,不要衝動行事。

安徽中公教育(ahoffcn)


安徽中公教育


可以考,但是不是現在。國考和各省(區)的公務員的招考計劃的報名條件中有註明:公務員辭職未滿五年不得報考,事業單位考試也是這樣規定。所以,從你辭職的時間算起,你要等夠五年。


楚雄中公教育


萬里挑一考上的公務員崗位,有時也是圍城,有人想出來,有人拼了命的要考進去!對於辭職完了想要再考回去的情況,也很難能理解了!關於辭職是否可以再考,需要明確區分是辭職、辭退和開除!三者不一樣,一定要慎重!自己主動辭職的可以再考;被辭退的或者陪開除的則不能再考了!

自己主動辭職的,可以再考!

問:辭退和開除一樣嗎?

答:完全不一樣,這一點是很多人都會混淆的。

什麼是辭退?公務員被辭退跟被企業辭退是一樣的,只要你沒有違法亂紀,那就是一次普通的工作經歷而已,沒有什麼處分、處理之類的東西。僅僅是指你不適合當前的工作了,所以組織“請”你離開。嗯,真的是“請”,因為辭退還有辭退費可以拿的。但是有一點要注意,這也是唯一可能導致你被處理的:根據《公務員辭退規定》第7條規定:

被辭退公務員離職前應辦理公務交接手續,必要時按照規定接受審計。 對拒不辦理公務交接手續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被辭退的五年之內不能再考!

被辭退有什麼影響?就一個,就是五年內不能再考,其他沒有了。根據公務員招考公告要求: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什麼是開除?開除是一種處分,全稱叫開除公職,一般是指犯有嚴重的紀律錯誤和組織錯誤後,被開除公職,並會記錄在案。至於被開除的原因,具體可以查詢《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主要都是一些違法違紀的事情,普通公務員一般碰不到這些的。

另外,一旦被開除,你的工齡就清零了,就是說過去全部白乾了。

開除公職的人:不能再次成為公務員

公務員不僅僅是鐵飯碗,還是一種政治權利。因此,如果一個人的身份本身是國家公職人員,被開除後,也終身失去了考公務員的資格。這裡的國家公職人員,不僅僅包括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公務員,也包括一部分在國有企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一個人被開除公職,原因是多種多樣的,但是,按照國家規定,不管你是因為什麼原因被開除公職,今後都不能再成為公務員。

開除黨籍的人:失去公務員錄用資格

如果你在報考公務員之前,身份是一名大學生,恭喜你,你可以有更多的選擇權,也更容易在公務員考試中順利過關斬將。畢竟,黨員大學生考公務員,職位特別多,成功率也就顯得特別大。與此同時,黨員如果被開除黨籍,今後也是不能報考公務員的。黨員是群眾中的先進分子和模範典型,對於黨員的要求,非常嚴格和苛刻,如果你失去了黨籍,就不能再獲得國家公職。


總之,辭退是小事,開除是大事。只要你按照規定來做,被辭退是很簡單的事情。不會有處分、不會被處理、不會影響出國,唯一不能做的就是五年內不能再考公務員了,其他沒有了。所以在職公務員,離職要慎重!


雲南華圖教育


你好,是可以再考的,但是相關規定的是不管是主動辭職還是辭退,未滿五年無法再考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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