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建立月調度月比對制度 確保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兩項補貼”應補盡補

日前,市民政局、市扶貧辦、市殘聯聯合印發《關於建立月調度、月比對制度進一步做好殘疾人兩項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完善兩項補貼工作機制,確保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應補盡補。

《通知》主要針對目前工作中存在的待遇未落實、已享受補貼未及時錄入系統、死亡人員清退不及時等問題。

《通知》要求,每月5日前各級殘聯提供殘疾人數據,同級民政部門根據兩項補貼發放數據及低保數據進行核實比對,比對結果兩部門共享,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民政、扶貧辦、殘聯三部門還要建立全市建檔立卡貧困殘疾人享受“兩項補貼”情況工作臺帳,實行動態管理。

《通知》提出,無法現場申請辦理“兩項補貼的殘疾人,可採取委託“兩委”幹部集中代辦或網絡辦理。同時要求各級殘聯、民政部門在殘疾人證辦理、發放、變更與低保辦理等環節,發現符合“兩項補貼”辦理條件的,及時提醒殘疾人或其監護人申辦,或要求“兩委”幹部、幫扶責任人代為申請。

《通知》中明確,對殘聯部門因疫情暫停更換殘疾人證導致證件到期的,可繼續享受補貼待遇,待殘疾人證更換後再予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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