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不該介意自己的另一半有過“婚前同居”的經歷?是你你介意嗎?

很少有人感情很順利,遇到一個人就是一輩子,所以你的現任不一定是你的第一任,也不一定是你的最後一任,這本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

在戀愛的時候,雙方都要彼此坦誠,對於過去能接受當然好,不能接受選擇分手也沒有什麼可說的,大家都是成年人,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果愛對方那麼就要接受對方的過去,如果接受不了也只能分手了。

任何時候都不要以愛的名義去指責另一個人,畢竟他的過去你從未參與,也與你無關,不要拿過去去折磨他,要愛得坦蕩,愛得瀟灑。

該不該介意自己的另一半有過“婚前同居”的經歷?是你你介意嗎?

前不久,有讀者來信問我關於“婚前同居”這個問題,她說自己和前男友有過同居的經歷,那個時候兩人是奔著結婚去的,可是在結婚前兩人發生了一些爭吵,一氣之下就分手了。她現在很糾結自己要不要和現任男友說,自己和前男友同居過的事情,她很擔心,萬一對方不能接受,為此跟她分手了怎麼辦?

我告訴她,可以告訴現任男友,自己有過婚前同居的經歷,但是不要過多地透露兩人相處的細節,只要告訴說個大概就可以了,現任男友能不能接受,你都要放平心態,你要知道自己從來沒有欺騙過他,這才是最重要的。

該不該介意自己的另一半有過“婚前同居”的經歷?是你你介意嗎?

我反問她:如果你的現任男友告訴你,他之前也和前女友同居過,你可以接受嗎?

她說只要他現在愛我,並且不跟前女友聯繫,我是可以接受的,畢竟他和前女友戀愛的時候,我還不認識他呢,我為什麼要為那時候發生的事情生氣呢?

話雖如此,但是對於“婚前同居”這件事,男女之間的看法是不同的,雖然很多女人不會介意男方和前女友同居過,但是很多男人卻非常介意女方有過婚前同居的經歷。

很多男人會不自覺地將“婚前同居”過的女生標上不自愛的標籤,其實無論男女,跟前任有過同居的經歷都只是因為愛,而且那已經成為了過去,沒有必要因此就看低這個女生。

該不該介意自己的另一半有過“婚前同居”的經歷?是你你介意嗎?

02

小萱是一個各方面都不錯的女生,和她接觸過的男生都會覺得她很不錯。平常,她很有男人緣,追她的人也很多。

小萱曾經談過兩次戀愛,一次是在大學的時候,談了二年後便不了了之,另外一次是工作以後。當時她和男友感情很好,經過一段時間的戀愛後,兩人自然而然地同居了,那時他們都是奔著結婚去的。

在他們見過了雙方的父母后,兩人決定結婚了。在準備婚禮的那段時間裡,卻發生了一件令人不開心的事情,男友背叛了小萱,小萱無法忍受男友的背叛,因為她明白背叛只有零次和無數次的區別。

她感到很痛苦,男友想盡辦法挽回這段感情,不斷乞求她的原諒,但小萱還是對男友的背叛難以接受,她無法相信曾承諾給她美好未來的男友,為什麼會在快要結婚的時候選擇背叛她?

小萱執意要分手,男友卻突然拋出一句:“我告訴你,男人都介意未來的老婆,以前和別人婚前同居過,以後你很難再找到合適的人。”

小萱並沒有把男友的話放在心上,她認為自己沒有錯,即使婚前同居也不會讓自己掉價,不久之後,小萱徹底和男友分手並斷了聯繫。

該不該介意自己的另一半有過“婚前同居”的經歷?是你你介意嗎?

03

三年後,公司裡一個叫張磊的男生,他很早就喜歡小萱了。等到小萱分手了,張磊就開始追求她。小萱起初對他並不來電,但是相處過後覺得他各方面都不錯,於是慢慢地接受了他的追求。

小萱的前男友得知小萱有了新的男朋友,心生嫉妒想要報復她,於是想盡辦法弄到了張磊的電話,並打電話告訴他,小萱和自己曾經打算結婚,並且還同居過二年。

張磊得知後,覺得自己像是吃了一個蒼蠅一樣,在他心目中小萱曾是他的理想型女友,但現在卻感覺小萱不乾淨了。

該不該介意自己的另一半有過“婚前同居”的經歷?是你你介意嗎?

小萱感覺到了張磊忽冷忽熱的態度不對勁,於是問張磊:“你怎麼了,天天莫名其妙的,一會開心一會擺臭臉的,有什麼話就直說!”

張磊突然暴躁起來,他說:“我怎麼了?你自己做過的事情你不記得嗎?你前男友都打電話給我了,說你和他同居過兩年,你已經是個不乾淨的女人了”。

小萱聽到後先是愣住了,隨後她內心感到無比的憤怒。她大聲地對張磊說:“什麼叫我不乾淨?你追求我的時候,你不就知道我曾經有個要結婚的前男友嗎?你當時怎麼不嫌棄我,現在反而來嫌棄我?而且那段是我的過去,你自己不也和前女友同居過,你憑什麼拿過去來指責我?”

最終,小萱和張磊還是分手了,她也從那家公司辭職了。她不覺得和前男友的那段同居經歷是自己的汙點,在她眼裡那就是一段過去。

該不該介意自己的另一半有過“婚前同居”的經歷?是你你介意嗎?

04

小萱這樣愛的時候坦蕩,不愛的時候,分手也很果斷的女孩,我非常欣賞。

對於該不該介意自己的另一半有過“婚前同居”的經歷?

我個人的建議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擇偶標準,成年人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果男生明知自己心裡很介意對方曾有過婚前同居的經歷,還執意要和對方結婚,導致婚姻的不幸,那麼這種情況是男生的錯;如果女生明知男生介意這個,還刻意隱瞞自己曾經同居過的經歷,和男生結婚的話,那麼這就是女生的錯。”

相愛就要彼此尊重,要坦誠相待,如果之前有和別人同居過,就告訴對方,可以接受就繼續在一起;如果不能,那麼分手也別互相埋怨,誰沒有過去,你既然沒有參與,又有什麼資格去指責呢?憑什麼說同居過的女生就不乾淨呢?那麼男生你自己也同居過,算什麼呢?

很多男生對自己這方面沒要求,卻對有同居經歷的女朋友言語抨擊,如果不愛就分手,何必惡言相向地對待一個你愛過的女生?

希望在感情中,男女之間這種雙重標準能少一點,才能真正地實現男女之間的平等。對於“婚前同居”這件事,其實男人女人都是一樣的,不就是一段過去嗎?沒必要那麼糾結。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