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不得不感慨命運弄人,越害怕什麼,越來什麼。
婚姻被譽為女人的第二次生命,對人生的影響力不言而喻,試問哪個女人未曾幻想過自己的婚禮,沒想象過摯愛之人的身影如何,亦或是他對自己愛得如何銘心刻骨?
只是,幻想總歸是幻想,現實中我們遇到的都是在戲文中無立足之地的普通人,沒有鮮花與掌聲,沒有面面俱到的體貼和包容,也難有一生一世的榮寵。
一
朋友曉晴離婚了,她站在民政局前的那一刻,心中長舒一口氣:“啊!!我終於離婚了。”
結婚三年,曉晴自問過得完全不是理想中的生活,她身上被別人貼了無數的標籤,唯獨缺少自己最愛的樣子。
結婚前,曉晴是知名公司的設計師,得益於工作便利,她時常外出採風,到世界各地遊玩,她從未想過有朝一日會閒賦在家,相夫教子這個詞,距離她實在太遠。
她理想中的婚姻,是夫妻二人共同成長,男人打拼事業,溫柔體貼,有責任感,而她也不甘落後,為家庭添磚加瓦,業餘時間兩個人可以打打遊戲,讀書旅行,好不愜意。
實際上曉晴並未如願。
這一切的變故都開始於父親被查出患了肝癌,發現時已經到了晚期,而父親唯一的心願就是希望看到曉晴嫁人,有個家庭。
這個時候,已經不是討論婚姻是否自由,不該被人約束的時候,而是萬事以父親為大,所以曉晴經親友介紹,趕緊結了婚。
這是她邁出錯誤的第一步,用女兒的身份,以盡孝的名義結了婚,也為婚後的苦日子埋下了炸彈。
丈夫家在小縣城,因為結婚匆忙,也沒買房子,公婆滿口說著婚後就買房,但是遲遲沒動作。
婆婆是典型的農村婦女,日常相處缺乏界限感,不斷催生,又明裡暗裡嫌棄曉晴的工作。
“兒媳,你這工作不行,整天出差像什麼樣子,滿世界的亂跑,定不下來”,婆婆一口咬定曉晴的工作不好,更以無法好好備孕為由攛掇兒子勸說曉晴辭職。
工作是不可能辭掉,但是按照婆婆的意思,必須要儘快生孩子,“傳宗接代”四個大字壓下來,曉晴壓根無法開心的做自己。
二
婚後沒多久,曉晴的父親就去世了。
父親心願達成後撒手人寰,但是曉晴的日子還在繼續。
婆家日漸增強冷言冷語令她吃不消,婆婆的催生也一日多過一日,曉晴為了能夠消停度日,便將生孩子的事情提上的日程。
因為要懷孕,所以公司需要出差的項目自然而然要推給別人,原本曉晴在公司屬於核心人員,由於頻繁推辭項目,也慢慢被邊緣化。
這是她邁出錯誤的第二步,用兒媳的身份,以順從的名義備孕,也為日後經濟不獨立,生育後的婆媳矛盾等問題留下了隱患。
如果你要問,發生這些的時候曉晴的丈夫在哪裡,為何他不站出來幫妻子說話,為何他沒有告訴母親現在沒有生育計劃。
那是因為,曉晴的丈夫是最普通的男人,他沒有勇氣頂撞父母,他結婚後衣食住行尚在依賴父母,就連承諾的買房事宜都得經過父母同意,在家裡哪有發言權?
更何況,他和曉晴的婚姻原本就沒有牢固的感情基礎,怎麼會因為區區催生這件事,就與自己的親生母親鬧不愉快。
也正是因為這樣,曉晴在家庭的地位是最低的,事事無法自己做主,婆婆干預她就如同操縱木偶,用“孤立無援”四個字形容她的生活,再貼切不過。
一切就像是惡性循環一般,曉晴的婚姻在不斷打壓中失去的東西越來越多,先是慢慢失去工作機會,然後懷孕後徹底停止工作,失去了經濟來源,生完孩子後失去了對孩子的教育權。
家裡有強勢的婆婆在,怎麼會讓曉晴做孩子的主。
時間越久,曉晴在婚姻中也越來越難以忍受,有時她在半夜哭醒,心裡想的就是如果當初沒有這樣倉促的結婚,是不是會更好。
而如果那樣選擇了,父親是不是又會心有遺憾?
思來想去,曉晴沒有得到答案,但是她最終做了決定,離婚!
三
為什麼女人會活成自己討厭的樣子?簡而言之就是沒有底線,總在退讓。
縱觀曉晴的婚姻,她是不斷在做退讓的。
因為父親想讓她結婚,所以她匆匆交差。
因為婆婆想讓她生子,所以她放棄工作。
因為丈夫不向著她,所以她也選擇順從。
一步一步,最後逼得自己險些崩潰,如果她一開始就不以婚姻換孝心,又會怎樣?
綜藝《我家那閨女》裡有這樣一段對話。
維嘉問吳昕的父親說,假如女兒說一輩子不嫁人,不生孩子,您會同意嗎?
吳昕的父親笑笑回答,大意是這樣,我尊重她的做法,她可以選擇做任何事,但是不結婚不生孩子,我想我個人會有遺憾。
“遺憾”兩個字一出,在座的年輕人心有慼慼焉,看來父母再開放,也無法接受子女真的自主生活。
曉晴最大的錯誤,就是過於看中除“自己”之外的身份標籤,她想做好父親的女兒,想做好婆婆的兒媳,甚至做好壓根不愛自己的男人的妻子。
唯獨沒有想過先把自己放在第一位,對那些影響自己幸福的事擺手拒絕。
失去自我,這才是造成曉晴婚姻不幸的最根本原因。
為何有人在婚後會發出“我活成了自己最厭惡的樣子”的感慨?答案也是如此。
因為你早就將自己給丟棄了,一直在打壓自己的慾望,壓制自己的喜惡,自然逐漸變為自己厭惡的樣子。
老話說,君子有所為,有所不為。孝心也好,愛情也罷,都得為心中的底線讓步,善良是要有鋒芒的,一味地讓步,最後只能淪落到別人不愛,自我厭棄的地步。
倒不如從一開始,就將自己的喜好擺出來,遇到過分要求,直接說“不”,也比日後萬念俱灰買不到後悔藥強太多。
今日話題:你有沒有變成自己最厭惡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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