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長期佔用下屬企業公車 縣供銷社原主任受政務記大過處分

新京報訊 據江西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撫州市紀委監委近日通報了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南豐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人民防空辦公室負責人張億違規收受禮品問題

2019年3月至8月,張億在人防數字化警報器項目採購過程中,先後兩次收受項目中標方香菸等禮品。2020年1月,張億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

廣昌縣供銷社原主任高水泉長期佔用下屬企業公車問題

2011年12月,高水泉任縣供銷社主任期間,縣供銷社假借下屬企業廣昌縣供銷社總公司名義,由總公司出資違規購買一輛公車,價值139800元,長期佔用使用。此外,縣供銷社還存在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問題。2019年12月,高水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違規購買的車輛交由國資部門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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