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旗為誰而降?國旗為天下蒼生而降,這是在向偉大國家靠近

國旗為凡人生命而低垂,是一個國家在向偉大靠近

國旗為誰而降?國旗為天下蒼生而降,這是在向偉大國家靠近

截至此時,3322名國人感染新冠病毒去世,其中,45名醫務人員殉職。國務院公告:4月4日10時起,全國人民默哀3分鐘,全國和駐外使領館下半旗誌哀,以悼念疫情中犧牲的烈士和逝世同胞。

國旗為誰而降?

查閱歷史,除了我們本國各位重要領導人之外,上世紀50年代,國旗也曾為這些外國領導人而降:斯大林(蘇共中央總書記,兩次)、克萊門特·哥特瓦爾德(捷克斯洛伐克總統)、岡奇金·布曼增迪(蒙古人民呼拉爾主席團主席)、波萊斯瓦夫·貝魯特(波蘭統一工人黨中央委員會第一書記)、安託寧·薩波託斯基(捷克斯洛伐克總統)、彼得魯·格羅查(羅馬尼亞大國民議會主席團主席)、格奧爾基·達米揚諾夫(保加利亞國民議會主席團主席)。

上世紀60年代,國旗也曾為阿卜迪拉希德·阿里·舍馬克(索馬里共和國總統)等外國領導人而降。

下半旗誌哀,是一個族群最高規格的態度,以志逝者不朽。

1998年12月2日,《中國青年報》冰點週刊刊登華東政法大學學生郭光東的評論:《國旗為誰而降》,呼籲啟動《國旗法》第14條“發生特別重大傷亡的不幸事件或者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重大傷亡時,可以下半旗誌哀”,為98特大洪災中遇難的3656人誌哀。未果。

2004年11月18日,《南方週末》發表署名孔曦的評論《再問“國旗為誰而降”》:“1999年以來,接連發生了一系列重大的人員傷亡事故,一次又一次,五星紅旗仍然沒有為遇難者低一低頭。國旗法第十四條第二款中的‘可以’,是不是可以‘從寬’適用呢?”

2008年,汶川大地震震後168小時,國家宣佈降半旗誌哀。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次為自然災害遇難民眾舉行的全國性哀悼活動,也是中國文明史上第一次為罹難百姓設立全國哀悼日。

國旗為凡人生命而低垂,是一個國家在向偉大靠近。

在汶川,我們看到了無數默默無聞的年輕志願者,也看到源源不斷從四方湧向災區的物資,我們不僅見證了舉國動員與宏大敘事,更見證了史無前例的個體表達。2008,是這個國家的精神成長年。在那個哀悼日裡,信心和尊嚴凝聚在一起,不屈和堅守的力量,默默傳遞。讓逝者有那不朽的名,讓生者享那永恆的愛。

今天,又一次全國哀悼日。此前,我們在通報中一度失誤,把醫務人員的離世稱之為“死亡”,而香港卻稱之為“殉職”,這是不同的人文高度。隨後,我們迅速展現了真正的共識:以人為本。極速狂奔這麼多年,我們常常也在思考:何為珍貴?為什麼出發?

1913年,清朝隆裕太后逝世,袁世凱主持下的“中華民國”,為之降半旗三天誌哀,五萬多人齊聚太和殿前的國民追悼大會,文武官員戴孝27日。

一貫柔弱的隆裕太后,為什麼得到這樣的待遇?

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隆裕太后召集會議,討論南北和談:“都是我的主意。我並不是說我家裡的事,只要天下平安就好。”當時,諸多清廷貴族極力阻撓隆裕頒佈《清帝遜位詔書》,柔弱半生的隆裕,卻忽然強硬起來:“彼親貴將國事辦得如此腐敗,猶欲阻撓共和詔旨,將置我母子於何地?”

隆裕太后以“天下平安”為念,力促共和,成為世界歷史上的節點人物。這樣的領導人得到下半旗誌哀,眾心所歸。那一次降半旗,不是為太后之尊位而降,而是為“只要天下平安就好”八字而降。

國旗是紅色的,我們向國旗敬禮,不僅是面向一個旗幟,更是面向一段坎坷犧牲卻昂揚向上的歷史,面向一種家國天下卻具體而微的精神。 國旗為誰而降?國旗當為天下蒼生而升,亦為天下蒼生而降。

默哀、致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