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南州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贵州黔东南州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持续强化正风肃纪,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做大,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强化以案示警、以案促教,为打赢疫情防控战和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近期,黔东南州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1.施秉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谢文松违规操办“满月酒”问题。2019年12月,谢文松在明知其父亲在施秉县绿岛国际大酒店为孙子(谢文松之子)操办“满月酒”的情况下未进行制止,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2月,谢文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黄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驾驶员潘光会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4月3日至27日,潘光会以接送局领导开会为由,私自使用单位加油卡到中石化某加油站先后为自己私家车加油3次共计558元。2019年10月,潘光会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规加油资金予以退赔。

  3.天柱县邦洞街道小学校长杨钟拉赞助组织干部职工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5月,杨钟组织召开学校行政班子会议,决定以向学生暑假作业供应商拉赞助的形式筹集资金,组织教职工外出旅游。2018年7月7日至23日,杨钟组织教职工80人,分批到桂林、黄果树等地旅游,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1月,杨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限期将赞助费37000元退还供应商。


贵州黔东南州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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