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國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原黨組書記 局長洪科因涉嫌貪汙罪 受賄罪 濫用職權罪 職務侵佔罪被提起公訴

近日,寧國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洪科涉嫌貪汙、受賄、濫用職權、職務侵佔罪一案,經宣城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旌德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旌德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洪科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洪科,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旌德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洪科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數額巨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違規設立賬外賬,濫用職權,對下屬違法事實隱瞞不報,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在擔任足球組織負責人兼管財務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侵吞組織資金,數額較大,依法應當以貪汙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職務侵佔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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