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七世紀,吐蕃王朝在西藏高原上急速崛起。
至八世紀中葉,吐蕃王朝已從其本土(約相當於今西藏自治區範圍),拓展至青海全部、甘肅大部、陝西西部、新疆南部、四川西部、雲南北部,及印控克什米爾(拉達克)、巴控克什米爾(勃律)等地區,疆域扶搖萬里。
那這個東侵大唐、西拒大食的強大王朝,究竟是神權國家,還是教權國家?究竟是遊牧文明,還是農耕文明呢?
一、神權國家 or 教權國家
說到西藏地區的政權,很多人腦子中的第一個反應,就是政教合一。
但實際上,西藏政權政教合一的完成體,出現得時間相當晚。
約在清康乾時代,格魯派的甘丹頗章政權,才正式完成了這一進程。
那與唐朝對應的吐蕃王朝,是怎樣的政權結構呢?
我們來看看,西藏史料的記載。
聶赤贊普壁畫
在神話傳說中,吐蕃初代贊普聶赤從天而降,在雅拉香波神山旁被牧羊人發現。
因其相貌奇異,在“十二智本”的擁戴下,成為雅礱部落的首領。
由於,他是被民眾扛在肩上,故稱“肩坐王”(聶赤贊普)
隨後,聶赤贊普所在的悉卜野家族,便在雅礱河谷地區深耕發展。
其33代後裔松贊干布繼位後,將都城遷至拉薩(633年,貞觀七年),迎來了輝煌的吐蕃王朝時代。
神話傳說當然不能盡信,那吐蕃王朝時期的官方史料,又是如何記載的呢?
在拉薩城東約100公里的墨竹工卡縣止貢鄉,保存有兩方吐蕃時期的石碑,因其立於諧拉康寺大門兩側,故稱“諧拉康碑”(812年,唐憲宗元和七年)。
在“諧拉康碑”的碑文上,明確寫著“(贊普)降臨大地作為人間之祜主後,又返回天國。”[1]
另外,在西藏林芝尚有一方名為“第穆薩”(de-mo-sa)的摩崖石刻。
此刻石為吐蕃赤德松贊時期(798—815),工布王噶波與贊普會盟誓文,故亦稱“吐蕃工布摩崖碑”。
“第穆薩”刻石上寫道:“初,恰神天父六君之子,聶赤贊普降臨神山,做人間之王以來……”。[2]
相似的例子,還有大昭寺門前的“唐蕃會盟碑”(823年,唐穆宗長慶三年)。
“唐蕃會盟碑”上有記為,“聖神贊普自天地渾成入主人間,為大蕃之首領。……以天神而為人主,偉烈豐功,建萬世不拔之基業焉。”[3]
在石刻資料之餘,保存在敦煌藏經洞內的藏文文獻《贊普世系表》,“神自天國之上降世,在天國之上,有天父六君之子,三兄三弟,連同赤宜頓祉七神。赤宜頓祉之子,聶赤贊普降臨至神山時,來做吐蕃六犛牛部之王……。”[4]
聶赤贊普從天而降的壁畫
上述資料,多為贊普親自參與的盟誓文書,可以認為是吐蕃王朝的官方文獻。
由此可見,整個吐蕃王朝時期,贊普王系一口咬定,自己是天神后羿。
這種堅持的態度。甚至遠在千里之外的唐朝都有所耳聞。
唐德宗時的名臣杜佑,在《通典》中有如下記載:“或雲始祖贊普自言天神所生,號悉卜野,因以為姓。”
吐蕃王室對天神世家的執著,其實與中原皇帝“君權神授、代天牧民”的思想,並無二致。
吐蕃王朝滅亡後,散落各地的王室後裔,建立了一系列小政權。
這些小政權依舊以“天神後裔”自居,周邊勢力對這種身份也無不認可。
例如,西藏山南曲松縣的王室後裔修建了加里寺,並以“加里”作為王朝的名號。
但為了凸顯悉卜野後裔的身份,特在“加里”前冠以“拉”(藏文中“拉”為“神”之意),由此形成了“拉加里”王朝。[5]
對於這個有割據性質的小王朝,西藏各時期的統治者都相當優待,儘量避免自己設置的管理機構與其控制範圍重疊。
這一切,都源於對吐蕃王室的尊重,抑或對其“天神後裔”身份的尊重。
通過以上例證可知,所謂“吐蕃王室源於佛祖釋迦牟尼後裔”的說法,完全是佛教佔據西藏話語權後的修飾與塗抹。
因為,如果王室源於釋迦牟尼後裔,那這幾塊立於吐蕃王朝時期的刻石,就完全沒必要幻化出一個天上神祗的譜系了。
拉加里王宮
而在吐蕃王朝時期,佛教勢力並沒有很多人想象的那麼強勢。
佛教與本教間的政治博弈,從松贊干布開始一直延續到吐蕃王朝滅亡。
甚至我們可以這樣說,如果沒有吐蕃王室具有明顯偏向性的扶持,佛教勢力未必能撼動根深蒂固的西藏原生宗教——本教。
由此可見,整個吐蕃王朝時期,其國家運行的軸心——始終都是王權,而不是教權。
因此,吐蕃王朝是一個神權(王權)國家,而不是教權國家,根本不存在政教合一的可能性。
二、農耕文明 or 遊牧文明
很多人醉心於吐蕃鐵騎,對唐朝連續不斷的打擊,想當然的認為,吐蕃是以遊牧為主的文明類型。
但如果將視線拉長一點兒,你就會發現,吐蕃相比於匈奴、柔然、突厥、蒙古之類的純遊牧民族政權,有很多不同之處。
所有純遊牧民族建立的政權,都存在三條無可逃避的天然劣勢:
其一、缺乏生產能力,國家經濟極度依賴掠奪收益;
其二、經濟的極度單一性,導致國家抗災能力極差;
其三、遊牧的生活方式,導致天然具有不團結基因。
因此,純遊牧政權常表現出“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特質,其快速的興衰,皆源於無可改變的自然環境和生活方式。
而反觀吐蕃王朝,從其公元7世紀中葉崛起後,與唐朝爆發了長達150餘年的激烈戰爭,見諸史端的大戰170餘次。
這種兼有遊牧文明爆發力、農耕文明韌性的特質,使吐蕃王朝成了中原政權對外交戰史上的孤例。
而如果從吐蕃發源地山南雅礱河谷的自然特點上分析,顯然是一處適宜農耕,而非遊牧的地點。
由此,第一塊青稞田、第一座宮殿(雍布拉康),才會出現于山南。
要知道,修建水渠灌溉、土地種植整理、建築宮殿建築,是典型的農耕文明特徵。
也正是因為具有了定居的文明特徵,以金屬冶煉為代表的手工業得以蓬勃發展,具備製造刀劍、盔甲、盾牌、金銀飾品的能力,並發展出升、鬥、秤等便於商品交流的度量器。[6]
藏文史料《賢者喜宴》記載,吐蕃尚未統一西藏之前,便已具備“燒木為炭,煉礦石而為金、銅、鐵;鑽木為孔,製做犁及牛軛;開墾土地,引溪水灌溉;犁地藕耕,墾草原平灘而為田畝;於不能渡過的河上建造橋樑”的技術能力。
雍布拉康和青稞田
等松贊干布一統高原後,吐蕃獲得了藏北大量適於放牧的草原。
吐蕃國內的經濟形勢,從之前農耕為主,兼有畜牧,轉變為農牧兼營,互為表裡的狀態。
但即便如此,農業依舊是吐蕃經濟的核心。
由於西藏自然環境的特點,高寒地區的草場,每年生長期只有二至四個月,產草量低,三至四十畝地才能放牧一隻綿羊,畜畜量極低,且自然災害頻繁。[7]
這些特定的自然條件,都限制了高原畜牧業的經濟效益。
所以,吐蕃在高原本土對蘇毗、象雄等國的征服,可以看做是高原農耕部落,對半農半牧及純遊牧部落的征服。
很有意思的是,在“吐蕃”詞意的種種猜測中,有一種說法為“蕃”是西藏農業人口的自稱,與代表遊牧人口的“卓”相對。
正是由於農業對吐蕃經濟的重要意義,吐蕃政權在轄區內多次進行田地清查和權屬確定。
這種專門針對田地的普查工作,隨著吐蕃疆域的拓展,不斷向外推廣。
永徽四年(653年),吐蕃征服吐谷渾後,大相祿東贊便命人劃定田界,按每戶籍人口分配土地。
有學者認為,吐蕃效仿了唐朝在邊疆區實施的均田制(軍屯+民屯的)。
敦煌莫高窟23窟—耕作圖
貞元二年(786年),吐蕃佔領沙州(敦煌)後,實施了突田制和計口授田,並建立了相應的稅制和財政體系。
由此可見,吐蕃王朝的農業政策,具有明顯的穩定性和長期性。
因此,吐蕃王朝絕非純遊牧政權,而是一個披著遊牧外衣的農耕文明。
所以,它才會兼有遊牧文明的爆發力,以及農耕文明的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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