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女孩高空扔物砸癱女嬰一案宣判:監護人賠償185萬餘元

“惡果啊,惡果;透過現象看本質,這裡是缺舟也渡人”

一個蘋果引發的結果,最終結出了惡果。

東莞女孩高空扔物砸癱女嬰一案宣判:監護人賠償185萬餘元

事件回顧

2018年的3月9日,當時只有三個月大的女嬰小凡被家人抱著正在樓底下散步,但是隨後就被一個高空落下的物體直接砸傷頭部,人們發現那居然是一個蘋果。

被砸傷的小凡立馬被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後來經過調查蘋果系該小區住房內24樓層的一名小女孩在陽臺上不慎跌落的。

女孩案發時11週歲,一人在家,之後女孩的母親向小凡方面賠償了75000元。

東莞女孩高空扔物砸癱女嬰一案宣判:監護人賠償185萬餘元

2018年的9月28日,小凡家人對其傷情進行了司法鑑定,結果讓人很悲痛,這個孩子因為顱腦損傷從而遺留下腦癱這樣的後遺症,評定等級分別為二級、十級傷殘。

給出的建議是:至少需大部分護理依賴。

之後小凡的家人開始了訴訟,針對的對象不單單是女孩及其監護人,也把物業和小區開發商都一起列為被告。

後來的審理當中,女孩方面的代表律師兩度向小凡本人以及其監護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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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物業還有開發商則是認為自身不存在過錯,沒有承擔賠償的責任。

案件判決

2020年3月31日,該案一審判決,一審判決肇事女孩監護人賠償185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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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萬餘元組成:

小凡傷殘後的護理系數為80%,然後考慮到小凡的年齡以及健康因素,將護理的期限延長至最長的20年,然後根據護理人員以及定殘後的護理標準,按照一人150元一天和120元為一天,共計723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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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餘的就是治療費和殘疾賠償金等等,上述和這幾部分相結合,出去之前的75000元,總共還需賠償1858681.72元。

缺舟:

一顆簡簡單單的蘋果造成的卻是兩個家庭的慘劇,高空墜物害人不淺啊。

而且此時所牽連出後續一系列的相關報道,也讓人們越來越重視“頭頂的安全”,甚至於有些小區都安裝了,高空攝像頭,以此來規避這樣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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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此案牽涉未成年人,而且考慮到女孩扔蘋果的這一行為屬於無心之失,倒是還有些周旋的餘地,但是想那些成年人或者說是心懷鬼胎的小惡魔故意而為之,就讓人覺得不寒而慄。

所以加強這一方面約束很有必要,必須給這些人以精神壓力和警告宣傳,預防再次這些這樣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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