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戰爭的性質

在人類歷史上,戰爭作為流血的政治是隨著私有制和階級的 產生而出現的。但是在氏族社會,存在著血親復仇或爭奪生存發 展空間的流血衝突,這可稱之為原始戰爭。到了距今5000多年前, 進入“英雄時代”以後,原始戰爭日益增多,更出現了以掠奪為 目的的戰爭。為此,一些部落結成聯盟,進而發展成範圍更大的 聯合體,最高軍事首長出現,而且權力日益增大,為傳子製取代 “禪讓氣 最終廢除氏族制度奠定了基礎,這就是傳說中的五帝時 代。公元前2000多年,“家天下”的夏王朝在戰爭中誕生,400多 年後,又被成湯伐滅。公元前1600多年,商王朝取代了夏后氏的 統治,歷經500多年,頻繁的對外用兵,疆域擴大了,卻導致 “紂克東夷而俶其身”,商又被周王朝代。公元前1000多年,武王克商,建立了周王朝,歷經近300年統治後,內部矛盾及與周 邊民族矛盾日漸尖銳,公元前771年,申侯聯合犬戎大軍直搗王都,幽王被殺,西周滅亡。

從文明初曙的五帝時代,到青銅文明日益發展的夏商西周,是 中國軍事史第一卷所包容的歷史時代,也是中國軍事史的一個重 要發展階段。因為隨著國家機器從最初出現到走向完善,軍隊作 為國家機器的重要構成部分也日漸成熟,真正意義上的戰爭增多 了,武器裝備、軍事制度、軍事思想等也獲得了長足的發展。當 然,這是和此前歷史已經走過的時間相比的,與以後相比,這個 中國軍事史最初的發展階段所經歷的時間,幾乎佔據五千年中華 文明史的一半。所以,時間跨度最長,是本卷軍事史的第一個特點。

第二,這一時期,有史可稽的戰爭主要發生在以黃河、長江 中下游為中心的廣大地區。先是華夏集團內部的阪泉之戰;華夏、 東夷集團之間的涿鹿之戰;華夏、東夷集團與苗蠻集團的戰爭,其 間穿插著四方部落逐鹿中原。而後夏啟伐有扈的甘之戰、湯滅夏 的鳴條之戰、武王克商的牧野之戰以及平定武庚之亂的周公東征 等等,都是上古時代決定歷史命運的關鍵之戰。這些戰爭,首先 是在中原角逐,爭奪激烈,隨之四方先進的生產技術和優秀的文 化因素也在這個大舞臺上先後登場,促進了黃河中下游政治、經 濟、文化的繁榮,成為“天下”之中。而這個中心區和四方的關 系是極為密切的,東方的夷人、南方的荊楚和百越、北方和西方 的戎狄,他們與中原王朝的關係時而和平交往,時而兵戎相見,如 夏代有徵風夷、黃夷;商代有武丁奮伐荊楚和鬼方、帝乙徵夷方 和盂方;西周昭王南征、穆王伐徐戎、夷厲宣諸王伐淮夷和狡猶。. 與四夷關係的好壞,往往影響到中原王朝的統治是否鞏固。但從 整個歷史進程看,和平交往固然促進了文化的交流,而戰爭也導 致了不同文化的撞擊,加速了中原與周邊地區的交融,從而使兩 大河流域中下游地區文化逐漸趨同,為後來中華民族的形成奠定 了基礎。

第三,這一時期的戰爭,有的曾被“書於竹帛,鏤之金石,琢 之盤盂,傳遺後世子孫。但總的來說,由於時代久遠,今人所 能見到的史料,十分有限。兩千餘年的歷史,系統的史料除見於 《史記》中的《五帝本紀》、《夏本紀》、《殷本紀》和《周本紀》外, 原始資料以《尚書》、《詩經》、古本《竹書紀年》最為可信,其他 尚有《逸周書》、《周禮》、今本《竹書紀年》,以及散見於《國 語》、《左傳》、《易經》等典籍中的有關史料。然而,出自上述文 獻的史料多載五帝和三代諸王言行,有關軍事制度和戰爭的記載 卻很少。根據這些有限的材料,闡述五帝和三代的軍事史,顯然是很不充分的,必須藉助甲骨文、金文的研究成果和田野考古材 料,彌補文獻的不足,方能勾畫出當時的軍事制度、戰爭經過及 軍事思想等問題。由於資料匱乏,甲骨、金文和考古學屬於較為 專門的學術領域,過去從事軍事史研究的人較少涉足,因此可借 鑑的系統研究成果少。先秦軍事史的研究成果中,西周以前留下 大片空白,《尚書》和《詩經》等文獻中所反映的軍事制度和戰爭 狀況,歷史學者大多進行單項註疏,缺乏歷史性的綜合研究。因 而,我們在論述五帝和三代軍事制度和戰爭狀況時,不得不吸收 其他學科的研究成果,充實這方面的內容,儘可能地反映出當時 的軍事實際。

總之,從五帝到三代歷史的第一、二個特點,即其所涵蓋的 時間和空間決定了它在整部中國軍事史中特有的地位,而第三個 特點,即史料匱乏和研究的不足,則給考察這一時期軍事史的全 貌帶來很多困難。本卷力圖綜合傳世文獻、出土文獻和考古資料, 復原西周及其以前的軍事史,對戰爭的起源、軍事制度的形成發 展、攻防技術的進步等進行探討,以稍稍補上中國軍事史上的一 些空白。本卷主要內涵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戰爭的起源及古代戰爭的性質

戰爭,這個使人類互相廝殺的怪物,不是與人類同時誕生的。 曾有人撰文說在人類的童年時代不同群體間就存在利用原始石器 和棍棒互相捕食的戰爭,然而以自己同類為食物來源的動物,沒 有-種能夠興旺發達,至於不同動物互相捕食,不屬於軍事史意 義上的戰爭。

可以稱作原始戰爭的應是氏族制度產生以後,不同氏族部落 的人們為了血親復仇而進行的流血衝突。這種衝突隨著人口密度 的增大、爭奪生存空間的事件增多而開始頻繁起來。在漫長的原 始社會,由於生產力極不發達,人類幾乎全受著陌生的、對立的、 不可理解的外部大自然支配,不能掌握自己的命運,從而形成強 烈的自衛本能和髄時進行抵抗的警惕性。氏族制度的形成,將渺 小的單個人用血緣的紐帶牢牢地系聯在一起,對於保障人類的生 存和發展發揮出前所未有的力量。它的一條基本原則就是同一氏 族的成員必須互相救助,為被殺害的血族成員復仇,這是每個人 的義務,也是權利。必須讓殺人者受到報復,這就是他們的原則。 拉法格在《思想起源論》中曾援引一些民族的古代格言,講述原 始時代人們強烈的報復欲:“流在地下的血要求另外的血氣“血幹 了,但是痕跡是消滅不了的,而且高呼復仇,'他曾指出“報復是 人類精神最古老的情慾之一,它的根子在自衛的本能裡,紮在推 動動物和人進行抵抗的需要中了'這是血親復仇產生的根源。

個人的自衛變成集體的自衛,固然增強個人自我保存的能力, 但是由於害怕被報復者再施以報復,這種戰爭有時進行得十分殘 酷,以至集體的復仇會給集體的生存招致危險,對社會生產力發 展的破壞很大。為了減少這種危險和破壞,先是出現了以命抵命 的同等報復法,使復仇得到約束,進而隨著私有財產的產生和不 斷髮展,以命抵命的粗暴平等被經濟平等的贖金取代。在原始社 會晚期,隨著氏族制度的衰落,私有財產的發展終於拔掉了原始 人強烈復仇欲的爪和牙,血親復仇的戰爭減少了,但與此同時,同 樣的原因卻使以掠奪為目的的戰爭出現並日益增多。戰爭性質蛻 變發生在五帝時代,在黃帝、炎帝阪泉之戰和黃炎華夏集團與蚩 尤九黎東夷集團涿鹿之戰的傳說中,我們看到氏族制度還有一定 的活力,不同氏族、部落或部族集團之間的戰爭雖然激烈,但最 後戰勝者與戰敗者結成平等的聯合。到了五帝時代晚期,以伐三 苗為代表的戰爭,性質顯然已發生了很大變化。

戰爭造成了流血和破壞,被貪慾推動的掠奪戰爭,更屬於那種離開古代氏族社會純樸道德高峰的墮落。然而從另方面看,它 客觀上對打破氏族的狹小界限,形成更大範圍的社會組織起了推 動作用,從而為人類歷史的發展展示了更廣闊的前景。為了應付 越來越多的戰爭,部落聯盟出現了,而且不斷擴大;部族集團形 成了,隨後,其界限又被打破了,戰爭使軍事首領的權力不斷增大,萌芽中的王權以及社會成員的分層與分化日益顯現。在不同 文化交流融合的漸進過程中,戰爭體現為一種撞擊,它推動了文 化的相互影響,相互作用,以至重新組合,從而萌發岀蓬勃生機。 考古發現和研究成果表明,龍山文化時代,亦即中華大地的英雄 時代,各個地區文化迅速發展而且趨同性增強,從而為中華文明 多元一體的格局奠定基礎。當然,歸根結蒂這是社會經濟發展的 結果,但不能不承認,英雄時代日益增多的戰爭在其間起了推動 作用。

原始社會末期,啟依仗禹在領導治水和伐三苗贏得的崇高威 望,培植自己的勢力,在益啟之爭取得勝利後,最終廢除氏族制 度的習慣法,僭取了領袖的職位。此舉遭到了有扈氏的反對,從 而發生了啟伐有扈的甘之戰,儘管這場戰爭實質上屬於權力之爭, 形式上有扈氏卻打著維護氏族傳統習俗的旗號,反映了鮮明的時 代特點。啟取得甘之戰的勝利,開闢了歷史新紀元,國家形成了, 最終打破了氏族制度下自然發生的共同體的權力,此後的權力之 爭徹底拋棄了維護這一舊制度的口號。

夏代是我國曆史上第一個王朝,國家機器尚不完備,統治者 集最高軍權、神權、行政權於一身'高高凌駕於社會之上,摒棄 氏族首領的道德規範,肆無忌憚地淫逸享樂,激化了各種矛盾。因 而夏代前期權力鬥爭分外激烈,武觀之亂、太康失國,夏後先是 被后羿取代,其後又遭寒澱追殺,三世後才有少康復國,用武力 奪回了政權.歷經一段相對穩定的發展後,對財富與權力的貪慾 和追逐,使統治者故態復萌,導致了殷革夏命,通過戰爭的手段 建立新王朝.

殷鑑不遠,在夏後之世,商湯看到不能只靠暴力手段,還要 用德政爭取民心。但是剝削者的本性使統治者不能真正總結歷史 經驗,商末武王伐紂,重演了商湯革夏的歷史。牧野之戰後,周 王朝建立,進一步完善了國家機器、倡導禮樂文明。鳴條之戰和 牧野之戰,都是摧毀腐朽暴政的義舉,新王朝重又把社會發展引 向正常的發展軌道。周公東征,平叛三監和武庚之亂及踐奄,滅薄姑,是為了鞏固新生政權而進行的掃蕩復辟勢力的戰爭,也是 決定歷史命運的大戰,正因為在戰爭中正義之師戰勝了腐朽的舊 勢力,我國古代社會才適時地、不間斷地走向繁榮。

夏商西周三代,還進行了一系列拓土開疆戰爭,它在維護王 權、傳播先進生產技術和先進文化方面的作用也是不容低估的。商 王武丁和周初經營南國的戰爭,客觀上推進了黃河和長江流域文 明的交融,尤其是南方的礦產資源優勢,有力地支援了黃河流域 青銅文化的發展,使其達到輝煌的頂點,江漢地區諸小邦的文明 也相應得到提高。因而商周時期與南國的戰爭,為開發利用自然 資源,促進兩大河流域的生產發展和社會進步起了一定的積極作 用。抵禦入侵者和保衛領土完整,是國家的重要職能。商周時期 動員民眾以軍事手段抗擊進犯邊境敵人的戰爭層出不窮,規模越 來越大,征程越來越遠。商王武丁的“登人三千登旅萬”進擊北土入侵方國,帝乙帝辛以傾國之師遠征淮河伐夷方,西周康王時盂伐鬼方獲得“俘人萬三千八十一人'的大勝利,恭王至宣王時 期伐稔猶和西戎的戰爭不斷,自昭王起與荊楚交戰時起時落。這 些戰爭一度抑制北方遊牧族和南方楚人對商周中心地區的威脅, 在較長時期內使黃河中下游地區有一個相對穩定的和平環境,保 障生產持續發展,呈現出的社會進步和文化繁榮景象,成為周邊 民族嚮往的所在,因而帶動了周邊地區社會總體水平的提高。這 樣的戰爭對古代社會發展的進步作用是顯而易見的。

中華大地從初入文明時的萬國林立到後來形成統一的多民族 的國家經歷過漫長歲月,古代戰爭在其間發揮了一定的作用。黃 河、長江中下游已發掘出的堯舜禹時代若干巨大的中心遺址,都 反映出當時多層次的社會分化,而居於金字塔式社會結構頂端的 人物,他們的墓中都有象徵軍權的禮器,說明無論是部落聯盟還 是方國聯盟,其社會生活都與軍事征伐息息相關。堯舜禹時最遠 的征程是達到今河南南陽地區伐三苗的戰爭,大量的考古資料已 證明禹伐三苗打過長江的舊說是一個誤會。此後,南陽成為“有 夏之居”,至商代開通了江漢地區的“銅路”,西周更進一步把長江兩岸的一些地區納入了自己的版圖。中原統一勢力在其他方向 發展也是這樣,而一些納入統一王朝的地方勢力,往往處於時服 時叛的狀態中,因中央王朝的政策及力量強弱而變化,即所謂 “王政修則賓服,德教失則寇亂”。如夏太康失國、殷九世之亂, 乃至西周均如此。所以商代曾有武丁伐晉南諸國,西周昭王時以 殷八師徵東夷,穆王討伐徐戎(偃戎)。而夷厲宣時更屢徵抗王命 不納貢的淮夷,後者曾向王室防禦內線“陰陽洛"(今豫西至陝南 一帶)進攻,並大肆擄掠。更有甚者“噩侯馭方率南淮夷、東夷 廣伐南國、東國,至於歷寒”,釀成震動周王朝的大規模暴亂。王 室調動西六師、殷八師前往鎮壓,明令對噩國“勿遺壽幼氣統統 殺光,可見當時矛盾的尖銳與戰爭的殘酷。不過,從總的歷史逬 程看,這些戰爭加強了中央王朝的力量,促進了各種文化交流與 融合,又給政治統一奠定新的基礎。如考古發現的淮河流域商周 時期夷族文化,器物特點不像北方草原民族那樣地方特色突岀,而 是帶有濃重的中原文化色彩,對此,在《左傳》的記載中也可得 到某些印證。進入春秋以後淮夷之名基本上已消失,顯示在與周 族的長期交往中,周文化與夷族文化相互交融,民族隔閡隨之彌 平,夷夏之爭日益淡化了。

二、與社會經濟同步發展的軍事制度

五帝處於由石器時代向青銅器時代過渡階段,或稱銅石並用 時代,還沒有最後形成與人民大眾相脫離的公共權力,因而談不 上軍事制度。在原始社會,最初出征的隊伍是由氏族成員自由組 成,而軍事首領,在一些印第安人中曾稱為“大戰士”,使這種職位的性質昭然若揭。後來才出現王權萌芽以及由全體有戰鬥力成 員組成、有一定組織和訓練的氏族軍隊。國家形成以後,有了抵 御外敵和維護階級統治工具的軍隊,軍事制度也應運而生,並與 社會經濟同步發展。三代是我國青銅時代由低級階段向高級階段 發展的時期,夏代青銅器的種類還很少,主要是兵器(戈、嚴)和 少量小型銅禮器,農業生產仍以石器、骨器、蚌器、木器為主。商 代中晚期青銅製造業有突飛猛進的發展,已能鑄造875公斤重的 “司母戊”大方鼎,不僅青銅禮器的種類多,數量大,兵器的種類 也大大增加,戈、矛、刀、鉞、鑲等都是常見的武器,而且農業 和手工業也大量使用青銅工具,因而大規模農耕地的開墾和深耕 技術成為可能,生產效率也因之提高,剩餘產品自然也增多起來, 為常備軍的出現和陸續擴大創造了必要的物質條件。手工業生產 更為發達,原料來自四面八方,西起新疆和聞(今和田),東到大 海,南至湘、鄂、贛,北達燕山南北,遠至遼寧岫巖。也就是說 商王朝對外交往範圍達數千裡之外,僅僅步行已經不能適應遠距 離的物資交流,要求有大型交通工具承擔繁重的運輸任務,車是 當時最容易推行的運載工具。有些交往是與軍事行動相結合的,如 對南方“銅路”的開闢,沒有強大的軍事力量作後盾,在邦國林 立的江漢地區根本運不岀銅來。這是促使商王朝發展戰車部隊的 原因之一。而商代青銅器銘文以“車”為族徽的氏族存在,很可 能與製作運輸車(大車)、戰車和乘車有關。以農業立國的周族, 在滅商之前農業生產發展水平已不亞於中原的商。滅商後,隨著 青銅農具錢、簿、鏗和宙在生產中使用的逐步增多和井田制的實 行,農業生產的發展較商代又有提高。周王將接收下來的各種手 工業工人遷至成周、豐鎬、周原以及大諸侯國都城,西周的手工 業生產得以迅速地發展起來,其中青銅鑄造業達到鼎盛時期,禮 器的種類、數量都遠遠超過商代,兵器的種類更齊全,戈、戟、刀、 矛、鉞、斧、劍、鍍等是最常見的青銅兵器,甲冑、盾牌等衛體 裝備的使用較商代更普遍。西周時的疆土及其交往地區之廣,也 遠非商代可比,南北的封國已地跨長江和燕山,西越隴山,而東西兩大集團軍的建立,都與農業和手工業生產在廣大地域內的發 展密不可分。值得注意的是西周末年已出現冶鐵技術,三門峽虢 國墓玉莖銅芯鐵劍是其標誌。冶鐵的發明,不僅必然要引起生產 上的革命,而且鐵劍鋒刃正在刺穿代表王權的旗幟,呼喚即將來 臨的大國爭霸的戰旗,迎來社會變革。

夏商西周時期,與生產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統治形式經過不斷 調整,才使在部落聯盟基礎上建立起來的王權逐步強化,國王成 為“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的主宰者,將軍、政、教、族權集於 一身。而王權的貫徹執行,則是通過由氏族部落首領轉化來的強 宗大族和方國首領或諸侯實現的。因此,三代時期的政治是貴族 政治,各級政權都把持在大小貴族手裡。西周時,以周王為首的 各級貴族所組成的金字塔形統治方式達到完善的程度。這種政治 統治方式和以一定形式編組起來的農業生產組織,決定了三代時 期的軍事制度,其特點如下:

國王統帥全國軍隊夏商西周千餘年間,王是國家最高統治 者,也是全國農業生產的指揮者,自然也就是這個國家武裝力量 的統帥。這種領導體制不是一蹴而成的,它經歷一個漸變過程。在 夏王朝時期,夏后氏統領王室軍隊,服屬侯伯要承認夏王的最高 軍事統帥權,聽命夏王的調遣。商代後期以統帥面目出現的商王, 其形象在甲骨文中有具體的記載,他直接指揮強大的王室軍隊之 外,又可隨時調遣大族和侯伯的軍隊參加征戰,或派遣他們單獨 執行某項軍事任務,商王具備了 “國之大事,在祀與戎”決策者 的身份,而“禮樂征伐自天子岀”的嚴格制度,是西周時岀現的。 王室雖然有主管軍隊的大司馬,但有關軍事方面的重大決策仍由 周王作出,這在文獻和金文中屢見不鮮,不管是王室的西六師和 成周八師選將,還是出征命將、屯戍派將都由周王任命,諸侯國 的軍隊則由代表國王行使職權的命卿率領,任憑周王調遣,這些 都體現出周王是全國最高的軍事統帥。

寓兵於農的兵役制度 三代時期的作戰部隊,主要由從事農 業生產的民眾組成,夏商兩代稱這種人為“眾”,西周時叫“國人”。-夏代按田地規模把生產者“眾”編成不同級別的軍事組織, “有田一成,有眾一旅”是其中較大的軍事建制。商湯令眾放下 “穡事”伐夏桀,卜辭中的商王令眾“協田”、令眾參加征伐或戍 守等,都表明從事農業生產的眾是國家軍隊的主力。公劉時周人 實行“其軍三單”和“徹田為糧”的“寓兵於農”的軍事制度,滅 商前後王室直轄地區推行“國”、“野”區劃,也就是《周禮》所 載“鄉遂”制度。這種制度把以國都為中心的區域分為兩大部分, 國都周圍地區名曰線T,四郊內設立六鄉,居住的是國人;自郊 界至邊陲廣大地域叫“野”,六個行政區名為"六遂”,居民稱 “野人”。六鄉國人逐級編入比、閭、族、黨、州、鄉的行政組織 內,這類由小到大的行政組織大抵與軍事編制伍、兩、卒、旅、師 相應。顯然,駐守和保衛王畿西土的六師軍隊是由“寓兵於農”的 六鄉國人組成.這樣的軍隊戰時召之即來,和平時期從事農業生 產,因而此種兵役制度很適合“王事唯農是務”的古代社會,可 以“三時務農而一時講武氣達到“徵則有威,守則有財”的治 國目的。周王直轄的另一支大軍是駐守王畿東部的“成周八師”, 其構成比較複雜,有周族或親周族的國人,也有原商族的後裔。從 金文中六師和八師內設有管理農業生產的官員推斷,八師的軍隊 也應是“寓兵於農”的’諸侯仿效王畿的“鄉遂”制度治理封地, 軍隊當然也是“寓兵於農”的。王畿和諸侯國內“遂"地居民沒 有當兵權利,只能隨軍服勞役。這種以都城為中心劃分“國”、 “野”的“鄉遂”制度和國人服兵役的權利,一直延續到春秋中期, 可見“寓兵於農”的兵役制度在上古時期是很有生命力的。

這個時期,除。寓兵於農”的軍隊外,還有數量不等的常備 軍。這種武裝力量是由英雄時代(五帝)軍事首長的扈從演化而 來的,以貴族子弟為核心,至夏代開始吸收部分奴隸擴大侍衛隊, 所謂“家眾”就是這種武裝的一部分。商代除以貴族子弟為骨幹 的武裝力量外,甲骨文中還見有多臣、多射、多馬等經過專門訓練的武裝部隊。“王作三師”、“韋師寮”等部隊建制和軍職寮署 的岀現,表明商代後期王室已有相當數量的常備軍存在。西周時 這類武裝人員更多,武王時已有“虎賁三千氣這種勇猛之士就是 後來《詩經》和金文中經常提到的“虎臣”,其職責一是捍衛王身, 二是在師氏率領下組成六師和八師中的精銳武裝集團,參加征戰。 這種近乎職馳軍人組成的部隊,非常備軍莫屬。另外,六師和八 師的常設機構,國家管理武裝力量的官署,以及駐守戰略要地、戍 所等,都反映出西周時確實存在著可觀數量的常備軍。

軍事建制 部隊在交戰時能夠進退有章法,很大程度上得益 於各級軍事編制,從而保證統一指揮得以實現。夏代的軍事建制 於史無徵,也商代後期的軍事編制見於甲骨文。據研究,軍隊建 制分四級,分別是師、旅、大行和行。每行百人,三行(分左中 右)為一大行,十大行為旅,三旅(分左中右)組成一師。師是 最大的建制單位,並分左、中、右。卜辭中的徵兵數額常見有三 幹人,其次是千人、五千人,偶見四千人和萬人;射手一般是三 百人,或百人,說明軍隊的建制多以十進位累計。西周的軍隊建 制更加嚴密,金文和《詩經》中稱最大建制單位為師,而《周 禮•夏官》在師之上還有軍一級建制,這可能來源西周晚期軍制 改革的追記,而且師和軍在文獻中散見可以並用,故通行於西周 的軍制仍應以師為軍隊的最高建制單位。師以下依次為旅、卒、兩、 伍,即西周軍隊有五級建制。各級之間多以五進制遞增,只有兩 到卒為四進制。這種軍事建制與“鄉遂"制以五進制編戶齊民大 體一致,使“寓兵於農”的政軍合一組織緊密結合在一起。

三代均立國於黃河中游地區,適應這種地形自然環境的作戰 部隊是步兵和車兵。不過,由於年代久遠,缺少有關車徒編制的 明確記載。夏代以步卒為主,車兵很少。商代車兵增多,文獻和 甲骨文都記有車兵在戰爭中的突出作用,考古發現再現車徒配合 的軍陣,更給我們以形象的認識,徒兵以戰車為中心排列,但具體車徒人數不得其詳。西周的戰車又多於商代,“其車三千”是浩 浩蕩蕩西六師的戰車數量。每乘戰車的車徒比例至今無定說,清 人考證有甲士和徒兵25人說(甲士 10人),或再加雜役5人,可 能與實際情況相去不遠。

軍賦的徵發 賦字始見於西周晚期金文,楚賦”連言,意為 軍賦。又從春秋戰國時人們對“田賦”的辯論得知,西周時專為 武事的“斂財”名曰賦,表明這時與軍事有關的賦已從夏商時期 那種籠統的維護國家機器的稅收中分離岀來,而和當時的“鄉 遂"制度聯繫在一起,即居住國中和“六鄉"的國人不僅以“五 人為伍”編入軍事建制,而且還要按人口分配的土地繳納軍賦。這 種軍賦制度由於西周晚期戰爭增多、規模擴大,軍事開支遇到困 難,故有伐淮夷徵財用之舉,以支付對稔猶戰爭的軍費。適應 “鄉遂”制度而實行的稅制分流,“稅以足食,賦以足兵”的賦稅 制,使國家便於管理的同時,也有利於增強國人當兵的榮譽感和 為國效力的積極性。但在武事頻仍的情況下,暴露出它的侷限性, 軍賦不足,難以應付社會驟變時的軍事開支,導致春秋時“鄉 遂”制度解體和賦稅變革,成為不可阻擋的大趨勢。

三、軍事防禦體系的建立和發展

群體防禦的最早設施是壕溝和城牆,恩格斯在《家庭、私有 制和國家的起源》一書中詳論它的意義時說:“在新的設防城市的 周圍屹立著高峻的牆壁並非無故:它的壕溝深陷為氏族制度的墓 穴,而它的城樓已經聳入文明時代了。”過去,這段話被不少中國 學者引述過,但是,在中華大地城堡與壕溝是什麼時候出現的,它 如何埋葬了氏族制度,進入文明以後,這種軍事防禦又是怎樣發 展的,還很少有人全面論述,尤其是將考古資料與文字資料結合 復原西周以前的軍事防禦,在中國軍事史上還幾乎是空白。近年 考古學、古文字學與岀土文獻研究的成果,給考察這個問題提供 了豐富的資料。一些研究者分別從考古學或文獻學方面進行了探 討,如今可以大體勾畫岀我國古代社會軍事防禦系統發生發展的 脈絡。

防禦設施的出現和發展 在中華大地,作為防禦設施的壕溝 與城牆,在氏族制度還很有活力時已經岀現,它的功能是抵禦外 來敵人的侵襲。六七千年前的聚落已經有了群體的防衛:寬而深 的大圍溝、隱蔽的寨門、視野廣闊的哨所。以後遠射程武器的發 展,對防禦設施提出了進一步要求,在生產力發展和建築技術進 步的基礎上,出現了高聳的城牆。五千年前的古城在黃河、長江 流域都有發現,如河南鄭州西山仰韶城,湖北天門石家河、石首 走馬嶺、澧縣城頭山等屈家嶺文化古城。早期的古城建築技術比 較原始,但城垣規模較大,大多數參與修建城垣的人都在高聳城 牆的保護中。稍後,隨著社會分化的加劇,出現大金字塔式的多 層結構,進入了《世本》所謂“緜築城以衛君”的時代,這時的 城樓才開始聳入文明。從軍事防禦的角度看,這時個別古城規模 較大,多數規模較小,有的僅僅是一個設防的城堡,但建築技術 以及道路、排水、防禦等設施的規劃方面都取得迅速的進步。有 些地方出現了成組的古城址,顯示出雛形的城垣防禦缽系開始產 生。

夏代軍事防禦設施不僅有城牆和壕溝,還因地制宜創造很多 新形式。山西夏縣東下馮夏文化聚落的雙層圍溝並非作為自然屏 障,而是把壕溝與戰壕結合起來,還構築了窯洞式的房屋和儲藏 室,在軍事防禦方面進一步將人員的組織與生活設施結合起來了。 商代用作軍事防禦的城壕修築有了進一步發展,商王朝在一系列 軍事重地修建城郭,進可攻,退可守,作為鎮守一方的軍事基地; 地方勢力築城、作郭修建攻防工事等也比較普遍。可以說這時在 軍事防禦設施的設計和修建技術水平等方面已近成熟。驟然擴大 疆土的周王朝,面對保護自身安全和統治被征服族的雙重任務,在 營建成周鎮撫東方的同時,結合分封諸侯,有組織、有計劃地築 起一批規格不同的諸侯國城,守土安民。各地的諸侯國城通過 “周道”與王都相連接,因而在王朝範圍內形成既有統一指揮,又有分工負責的武裝基地,以捍衛王朝統一和領土完整。發揮城池 總體作用確實比商代前進了一大步。

從封疆警衛到諸侯國的建立隨著商王朝勢力的發展,必然 要守衛日益擴大的領土,商王不斷派伯、侯、甸、男、衛帶領族 人進駐新臣服的地區,以及周邊有戰略意義的地點,通過作邑、墾 田等建立星羅棋佈的統治據點,逐漸發展成地方勢力,進而用侯、 甸、男等封號封建諸侯或授予臣服方國的君主,建立起封疆警衛 系統。周王朝的決策者汲取歷史經驗,制定了封建諸侯,“以藩屏 周”的國策,在原商王畿及其重要與國的所在地,還有通往王畿 的險關隘道等戰略要地,多分封同姓諸侯作為“以藩屏周”的核 心力量。同時賜封功臣、友邦與先聖王之後為異姓諸侯,不僅可 以調動同盟者捍衛王朝的積極性,還有利於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 素,與同盟諸侯一道支撐起較商代更為成熟的封疆警衛系統,形 成以王簸為中心的治理與保衛國土的網絡。

駐屯制度的發生和發展 商王派岀侯、甸、男、衛等到新臣 服地區作邑、墾田等軍事行動,帶有駐屯性質,而甲骨文中出現 的“戍某”更充實了這種駐屯內容,即商代已有戍邊軍隊。西周 時這種性質的部隊更明確,如令“成周師氏戍於古師",或令“成 師”前往某地“戍南夷”,指明軍隊執行的是屯戍任務,而且“某 師”的駐屯地點往往是邊陲要塞,或維護王朝內地安寧的戰略要 地。這些駐屯部隊為西六師或成周八師所派岀,駐屯地大多在諸 侯國內,是王室控制下的軍事基地。這種基地與分封諸侯建立起 來的統治網相結合,使兩股軍事力量合成比較嚴密而實用的軍事 防禦體系。它的出現和發展,對於保衛王朝邊境安全、打擊入侵 之敵和維護國內和平安定環境,起過積極的歷史作用。

報警系統的形成封疆警衛系統和軍事防禦體系能否起到預 期效果,關鍵在於是否有日漸完善的報警系統。商代從王都達邊 鄙闢出多條道路,設有“驛站”,以“驅傳”方式傳報軍事,西周 更建成以王都為中心的“周道”網絡,同時還創建“烽燧”制度, 日夜都可迅捷傳遞軍情信號,讓鄰近駐屯軍和諸侯國軍隊快速行動前往馳援,還可通過“傳遽”系統上達王都,供最高決策者作 出迎戰準備。這樣的烽燧傳遽系統是三千年前的創造發明,在現 代通訊技術產生之前,一直沿用兩千餘年,足見這樣的報警系統 在古代軍情聯絡方面發揮的作用何等重大。

夏商西周軍事史中,除上述三大問題應當著重說明之外,還 有古人對政治和軍事關係的認識,以及在實踐中總結出的軍事思 想應給予重視。商湯滅夏、周文武謀劃滅商,都是以小勝大,在 敵人不可一世時發動政治攻勢壯大自己,削弱對方,待雙方力量 對比發生變化時,再以戰爭手段戰勝敵人,達到取而代之的目的。 這是中國軍事史上帶有規律性的戰略思想,而商周的開國者是這 條規律的最早實踐者。軍事思想的孕育和發展來源於實踐,古人 在反覆的作戰中認識到:“師出以律"、“先聲奪人”、從實際出發、 統籌全局,以及作戰與地形、地貌的關係、《周易》中的辯證軍事 思想等,都是治軍和作戰應遵循的基本原則。這在當時是行之有 效的,故為後世軍事家所重視、利用和吸收,成為軍事思想的重 要組成部分。

從五帝時期到夏商西周三千餘年的軍事史,是我國軍事史的 開篇。過去這方面的綜合研究較薄弱,還有待深入開掘,因而留 給我們進一步探討和研究的問題很多,其中有些課題要依賴歷史 學、考古學、古文字學、甲骨學和金文研究的進步,才能求得解 決和提高。故本書只是三千餘年軍事史的一個梗概,這是應當加以說明的。


古代戰爭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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