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豐縣嘉定鎮一醫院院長及老婆夥同職工套取醫保資金10餘萬 主犯獲刑12年

近日,由信豐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騙取醫保資金案獲一審判決,被告人黃棋某、陳燕某、黃志某、黃某、曾廣某、朱登某、賴某被依法判處三至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自2017年開始,被告人黃棋某(信豐縣嘉定鎮某某山醫院院長)、陳燕某(黃棋某老婆)二人為謀取更多利潤,要求醫院職工黃志某、黃某、黃廣某、朱登某、賴某(5人已取保候審)等人以虛假診斷、掛床、虛假手術等多種方式增加醫療費用,以住院治療費用的名義上報信豐縣新農村合作醫療辦公室、信豐縣醫保局等政府部門進行醫保資金報銷,非法套取醫保資金。經核實,2017年期間信豐縣某某山醫院通過在醫療系統內給就診病人虛開手術,並以手術病人的名義將治療費用上報信豐縣醫保局進行報銷的方式合計產生醫療總費用1766382元,實際報銷費用1411869元。被告人黃志某、黃某、曾廣壽、朱登某、賴某通過業務提成的方式非法獲利分別為4萬元、2萬元、2萬元、1.1萬元、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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