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道,就是在行車過程中有車輛要變道至你所在的車道時,你順應對方車輛變換一條車道為對方讓出一條空。
為什麼不能讓道?首先就事故責任來說,如果是對方強行變道導致你追尾了強行變道的車,這就不是你的責任,而是對方的責任。
而如果前面突然竄出來一輛車,你為了躲避它直接向左或者向右打方向盤,就很容易與你後方的車發生車禍,而且是你的全責。
其次從發生事故的危險性來說,直接變道發生事故的危險性要比無法及時剎車導致追尾的危險性更大,在速度快的情況下,很容易造成連環事故。
可以理解為,他打你,是他的不對;可你為了躲避他,打到了別人,那就是你的不對啦,甚至還有可能被別人打得更慘。
尤其是在高速行駛的情況下,採取措施不當,後果不堪設想,看兩個事故案例感受一下吧。
我們在學習科目三的時候,教練也會告訴我們,不可以連續變換車道,一次只能變更一條車道,前方遇險情應及時採取剎車措施。
網上那些神躲避都是運氣好,沒有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一旦發生碰撞,那就是全責。
怎麼說呢?如果躲避可以避免事故的發生,其實也未嘗不可,而前提是每30秒看一眼後視鏡,必須確保後方無車,或者有足夠的安全距離,這樣在發生危險時,若踩剎車無效,可以進行適當躲避,不過,還是建議不要輕易嘗試。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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