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19韩国光州游泳世锦赛,中国选手孙杨再遭澳大利亚选手霍顿污蔑,巴西运动员卢卡拒绝与孙杨握手,英国选手斯科特拒绝与孙杨合影,“孙杨暴力破坏血液样本,拒绝配合IDTM(国际兴奋剂检查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检测……”
闹剧频发,矛头直指三个字——兴奋剂。
说起兴奋剂,和我年龄相仿的人可能会记得94年春晚有个小品,黄宏说:“是马家军给全国人民吃了一剂兴奋剂啊!”直至赵瑜的《马家军调查》公布于世,这个在当时震惊世界的体坛丑闻才由段子变成天大的讽刺。女运动员被有组织的、强制服用兴奋剂,导致声线变粗、长胡须、喉结突出、月经停止或者无法生育等等,赵瑜的《马家军调查》由于在当时涉及所谓的“国家形象”,或是所谓的“国家机密”而迫于某些组织的压力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得以公布。
九十年代初中国游泳队水平突飞猛进,世界游泳锦标赛,16块金牌中国能拿12块,所谓的“中国金花”都是“五大三粗”、“胡子拉碴”、声如洪钟。九四年广岛亚运会,中国运动员在酒店房间内注射、吃药及随意丢弃的针头成了使用兴奋剂的铁证,录像的来源据说是日本人违规在房间内偷装了窃听器和针孔摄像机,为的就是抓你中国运动员使用兴奋剂的现行。结果中国在这一届大型体育赛事中,11个运动员服用兴奋剂,其中有7名是来自中国游泳队,这种情况在当时任何一个国家都没出现过,以至于九六年亚特兰大奥运会中国代表团入场时,美国NBC播音员说:“接下来向我们走来的是中国代表队,这是一个靠兴奋剂提高成绩的国家……”
国际反兴奋剂组织及相关机构首先就是重罚所谓的“集体服用”、“国家行为组织服用”,如前东德、俄罗斯都曾遭人唾弃。国际舆论曾认为中国对反兴奋剂态度暧昧,这一点大错特错了!如今中国政府及相关组织机构反兴奋剂的决心,用一句话可以概括——宁可不要成绩,也不要兴奋剂!2011年3月宁泽涛因服用有助提升成绩的兴奋剂,禁赛一年;2014年5月,孙杨被查出误服兴奋剂,即便是因心脏问题误服,同样属于服用兴奋剂,禁赛三个月……这些都是由中国反兴奋剂中心自纠自查的。
可见,中国政府及相关组织机构无论从国家态度、政策、法规方面,对于反兴奋剂的立场非常坚定,但是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利益原因,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整歪了”,有时候恰恰就是这些东西,给了别人栽赃、污蔑的机会或口实。
孙杨在2014年5月查出服用(误服)兴奋剂,禁赛三个月,到2014年8月16日复出。公众是什么时候知道的呢——2014年11月份,这时离孙杨解禁完复出,都又过了三个月了,当时中央电视台及新华社质疑,为什么没有在半年前禁赛时就向社会公布此事?包括国际泳联和西方媒体,就认为这虽然不是“瞒报”,但这种“迟报”,就是一种态度暧昧,这中间六个月不给公众知情权,有人就直接怀疑是不是孙杨在这期间接了什么广告大单,如果第一时间同步爆出服药禁赛,会影响商业利益等等。对于“迟报”行为,相关机构的解释是:运动员有权申诉,就像法院有一审二审,没有审定就报出去对运动员名誉会有影响。这完全不对,申诉是有程序的,“运动员申诉不申诉”“申诉什么时候开听证会”,那如果运动员八百年都不申诉这个事就可以石沉大海吗?马家军的事如果不是赵瑜坚持不懈的调查追踪,二十多年后我们能知道吗?包括九四年广岛亚运会中国代表队丑闻,在当年那个时间段,又有多少中国人能第一时间知情呢?
2014年孙杨误服兴奋剂本来很好解释,本来没事的事遮遮掩掩,人们就会觉得“背人没好事儿”,国内某些组织、机构的某些人,把简单的事弄的复杂,要么就是别有用心,要么就是业务能力不行。国际反兴奋剂中心曾经在某届奥运会期间对中国反兴奋剂中心停牌,理由很含蓄,就说是中国反兴奋剂中心业务能力不行,包括这个消息,其实当时很多人也是不知道。
其实哪里是糊涂,更不是业务能力不行,刘翔奥运会退赛,直到站上跑道才宣布“跑不了”,奥运会不是小学校动会,“小明同学说昨晚吃坏肚子今天跑不了”,专业运动员对身体的了解把控可以细致到令普通人惊讶的程度,那为什么刘翔伤成那样了还要站上去整这么一出呢?很可能是商业利益裹挟,赞助商把这条利益链上的组织、机构甚至个人与刘翔的商业价值联系在一起,导致你刘翔就是“装”也得给我上去亮个相。赛后刘翔教练孙海平一把鼻涕一把泪说“我们不容易”,确实不容易。
我们曾有过这样的制度:某个省的运动员获得一块奥运金牌,算该省获得两块全运会金牌,而该省在奥运、全运会获得的金牌总数,将直接作为政绩决定该省体育局相关领导的升迁,说白了体育局某中心主任能不能上位个副市长什么的,就看金牌数了。在以往这种体制下,催生出很多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比如某项目运动员在服用兴奋剂被抓后,解释说是自己“到洗手间看到一个袋子,袋子里有药,也不知道是啥药,就吃了。”还有领导在动员会上甚至说出“谁服用了兴奋剂,现在交代,我不但不罚你还要奖你”这种话。由此可见,利益面前,兴奋剂影响的不只是成绩这么简单。广西代表团曾在全运会中为了获得全运会分值十分的政绩加分,派人高马大的篮球队换上曲棍球队的队服去猫着腰参加曲棍球比赛。如果说“到厕所吃不认识的药”那个没智商的谎话也就算了,广西男篮这个直接连项目都临时给改了,这些荒唐透顶的事情,充分说明为了利益,某些组织或个人完全背离国家体育事业相关政策法规,什么都能说出来、做出来,什么空子都能钻,反兴奋剂任重道远也是情理之中。
那么,如何看待孙杨被污蔑、羞辱的问题呢?我看到很多网友在网上骂霍顿,其实你把他祖坟骂的冒青烟也没用。首先霍顿之流只是个人行为,说白了“嘴长在人家身上”;其次也可能这只是他们的战术,故意通过这些“小动作”扰乱孙杨的心理;甚至还有可能这些人就是单纯的输不起,酸。
类似这种情况最需要的,就是我们国家的、官方的相关组织机构,对于这种污蔑,特别是对于一些“公对公”的质疑,给予第一时间的官方发声、表明态度,哪怕是很简短的声明也不能闷不做声,在必要的情况下第一时间拿出证据来,甚至可以对铺公堂打官司,比如2012年西方媒体称叶诗文破纪录是因服用兴奋剂,这是彻头彻尾的污蔑;比如IDTM针对孙杨的违规检测如果实属违规,一定不能轻饶他们,我们不能只“窝里横”,要让那些污蔑孙杨、侮辱中国游泳项目的人“死个明白”、“死个彻底”;特别是基于我们在上世纪在兴奋剂问题上的不良记录,这种时候中国官方的相关组织机构处理该类事宜更是要“干净利索脆”,不能继续惯他们的毛病,让他们没完没了的炒这个话题。这里面可能是两种文化的差异,我们也许认为,几个“小毛孩”大放厥词,哪用得着由我们官方出什么自证清白的声明,犯不上;而西方国家和媒体的思维模式则是他认为“你越不敢吭声,越说明有事、越说明有鬼”。我们对自己的运动员有多大的信心,就有多大的勇气,退一万步讲,如果孙杨果真服用兴奋剂,那不管孙杨、李杨还是刘杨,不管是游泳的还是跑步的,也一定第一时间按规定处理、第一时间对外公布。就像法国的阿姆斯特朗,多少届的环法自行车赛冠军,也算是法国立得住的民族英雄了,发现他服用兴奋剂,立马拿下,没有那些个什么“民族英雄要酌情考虑影响”的说法。
同时,媒体还要组织有力的反击,国外运动员服用兴奋剂的案例还少吗?这个圈子有句话,叫“查出来是兴奋剂,查不出来是高科技”,现今很多反兴奋剂中心的科研人员本身就是研发兴奋剂的高手;为什么有些尿样要保留八年,也许八年后,才能发现并证实属于服用兴奋剂,一样要取消成绩。西方国家在某些问题上的双重标准是出了名的,他们一样有不想给人看的丑态,就像日本偷拍中国运动员,虽然手段不可取,但好比如果我们能证实、揭露澳大利亚某运动员服用兴奋剂,我认为也是有本事的体现,又算是为世界反兴奋剂组织作出的贡献。
随着经济发展,中国国际地位不断提升,只要我们自身足够硬,“霍顿之流”跳梁小丑,才真正不足挂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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