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方寶劍有多少特權,到底能不能,斬殺各地的高級官員?

忠肝義膽嶽老三


“尚方”指的是古代幫皇室製造和管理生活用品的官署,《史記》裡面記載:

“其春,樂成侯上書言欒大。欒大,膠東宮人,故嘗與文成將軍同師,已而為膠東王尚方。”

尚方寶劍就是由“尚方”宮署鑄造,專供皇帝使用的寶劍。

在古裝小說、戲劇中,經常會出現一個場景:皇帝賞賜大臣尚方寶劍,大臣拿著劍到了地方貌似就能理直氣壯,甚至有怒斥百官、先斬後奏的動人情節。其實那些場景都是經過藝術加工,為了起到渲染的效果。真實的尚方寶劍,可不是說賞就賞,說用就能用的。

在秦漢時,這種帝王專用劍藏於尚方,做工極其講究,並繪有龍鳳圖案,削鐵如泥,一出鞘就能取騾馬性命,故漢代稱“尚方斬馬劍”。《漢書》記載,朱雲曾上書漢成帝:

“臣願賜尚方斬馬劍,斷佞臣一人以厲其餘。”

這個典故是說漢成帝的老師張禹無惡不作,朱雲要求皇帝讓他用尚方劍斬殺張禹,以達到殺一儆百的作用。但皇帝覺得朱雲是以下犯上,便要求侍衛將其拖出去斬了。朱雲抱著欄杆不放,侍衛用力過大,竟然把朱雲和欄杆一起拉斷。此時,幸好旁邊有官員出來求情,朱雲才逃過一劫。“朱雲折欄”便成為忠臣直言進諫的典故。

由此可見,在秦漢時就有人想用尚方寶劍斬殺奸臣,可惜,想歸想,實際上大臣還沒有使用尚方寶劍的資格,皇帝也不會輕易賞賜。《後漢書》也有記載,皇帝讓蔡倫做過尚方令,監製尚方劍。蔡倫表示“御用之器,臣庶不得私用”。

到了唐代,被皇帝授予“尚方寶劍”的朝廷官員也沒有先斬後奏的權利,必須先請示皇帝。

一直到了北宋初年,趙匡胤黃袍加身後,才賦予尚方寶劍先斬後奏的權利,但也僅限於少數高級將領“如朕親臨,違法專殺”。《武經備要》記載:

“本朝之制,大將每出討,皆給御劍自隨,有犯令者,聽其專殺。”

宋朝重文輕武,對武將很不信任,平時兵和將相互調動,互不熟悉,到了戰時容易出現將領調不動兵的情形。為了解決將軍出兵在外,距朝廷遠,凡事奏請,貽誤戰機的問題,宋朝有賞賜尚方寶劍先斬後奏的慣例。

宋代的尚方寶劍主要用於軍事領域,並且有相應的限制,“副將以下,不聽命者可斬”,這就是說面對副將以上的將領,尚方寶劍持有者還是無權先斬後奏的。

在司法領域,宋代並沒有使用過尚方寶劍,所以,電視劇中,宋代的包拯有一把“上斬昏君、下斬佞臣”的尚方寶劍,純屬子虛,完全是藝術創作。包拯辦案用的工具是龍頭鍘(降龍)、虎頭鍘(伏虎)、狗頭鍘(斬犬),分別處分違法的皇親貴胄、貪官汙吏和普通罪犯。

到了明代,尚方寶劍開始普遍用於軍政和監察,不僅使用頻率比較大,而且在制度上也更加完善。劉伯溫曾經說過:

“先封尚方劍,按法誅奸贓。”

明朝的尚方寶劍,代表著天子,是皇權的延伸,持劍者一般都是皇帝的心腹大臣或監察御史,真正具備有先斬後奏的權利。賞賜尚方寶劍時,朝廷還要在奉天殿舉辦一個“代行授鉞禮”的儀式,屆時皇帝身著禮服隆重出席,大將軍由西入殿,叩頭四拜。承製官宣佈聖旨,“以節鉞授大將軍”。

到了明代後期,大將帶天子出征,必須同時持有“劍(尚方寶劍)、敕(特許敕令)和印(兵符)”,才算名正言順地代表皇帝督師。

皇帝覺得有必要,賞賜大臣一把劍,大臣拿著劍也只是威風一時。比如,崇禎賞賜給薊遼督師袁崇煥一把尚方劍,袁崇煥用尚方劍斬殺了毛文龍。後來袁崇煥被崇禎清理時,其中一條罪名便是用寶劍擅殺毛文龍。

尚方寶劍是古代帝王人治天下的產物,象徵著皇權的至高無上,與三眼花翎、丹書鐵券大同小異,都是皇帝駕馭大臣的一個道具而已。用這些道具治理天下,只能治標,不能治本,尚方寶劍非扭轉王朝命運的靈丹妙藥。


秋媚讀史


尚方寶劍是皇帝御用的寶劍,據說持有尚方寶劍的大臣,有先斬後奏的權力。

具有先斬後奏的權力是一回事,你要拿來亂殺人又是另一回事。

我們常在戲劇裡面看到這樣的畫面,皇帝昏庸無能,奸臣當道,忠臣怒髮衝冠,請出尚方寶劍,將奸臣斬於劍下,觀眾席上一片叫好聲。


可惜,這是不可能發生的。

尚方寶劍的得名與尚方令有關,尚方令是專替皇帝制做御用刀劍的,所以後來皇帝的御用劍就叫做尚方劍, 最早的尚方劍的記載是漢朝漢成帝時期,大臣朱雲請求成帝賜他尚方寶劍,斬奸相張禹。

結果成帝不但不給,朱雲自己差點丟了性命。

這說明尚方寶劍不是誰想要就給的。 歷史上的尚方寶劍,主要是在戰爭期間,對不聽號令的將領,尚方劍的持有著可以有“專殺”的權力,但這種專殺權也受到極嚴格的限定。

《宋史·陳執中傳》中就提到過,太祖趙匡胤吩咐大將曹彬:“副將以下,不聽命令的可以殺。”

《明史·楊鎬傳》中也說,皇帝賜楊鎬尚方劍,只能殺總兵以下的官員。就限定了專殺權的使用範圍。

明代楊嗣昌在請尚方劍的奏摺中說:

“巡撫不用命,立解其兵柄,簡一監司代之;總兵不用命,立奪其帥印,簡一副將代之;監司、副將以下,悉以尚方劍從事。”

說明尚方劍斬不了巡撫和總兵,這些大員不聽指揮,只能撤職查辦。

同時,尚方劍只能用於持有人的管轄地區,不能跑到別人的地界去殺人,否則就是越權。

尚方劍在很多時候,只是一種震攝的工具,殺高級官員還是需要請示皇帝的。

拼多多版:


袁崇煥利用尚方寶劍的權力,未經請示私自斬殺毛文龍,後來成為袁崇煥被判凌遲的一大罪證。

尚方寶劍是存在有效期的,不是讓你留一輩子的。一般公務處理完畢後要上繳給皇帝的。

從某種意義上說,尚方寶劍代表的是皇權,但也是在法制體系下的皇權。

當然,尚方寶劍的最終解釋權歸皇帝所有。只要皇帝同意,你拿著殺誰都行。當然了,皇帝除外。

雖然皇帝是不可能同意你這樣做的。


剛日讀史


尚方寶劍能夠發揮出來多大的作用,要看拿劍的人有多大的能力。尚方寶劍在明朝的時候比較盛行,皇帝會給一些功勳大臣頒發免死金牌和尚方寶劍,來顯示大臣身份的尊貴。不過這兩件物品能不能發揮作用,還要看皇帝的心情。如果用尚方寶劍斬殺了封疆大吏,皇帝點頭說好,那麼大臣會被獎勵,如果用尚方寶劍斬殺了封疆大吏,皇帝心裡很不舒服,那麼不僅尚方寶劍無效,就算是拿出來免死金牌,也照樣無濟於事。

大臣用尚方寶劍擅殺朝廷重臣,在歷史只發生過一次,就是袁崇煥擅殺毛文龍。值得一提的是,袁崇煥和毛文龍都有尚方寶劍,只是袁崇煥先下手為強,先用尚方寶劍把毛文龍殺了。袁崇煥和毛文龍都是明朝末年抗擊後金的名將,袁崇煥駐紮在遼東地區,負責抵抗後金的直接攻擊。毛文龍駐紮在皮島地區,當後金軍隊進攻遼東的時候,毛文龍就派遣部隊去騷擾後金的後方。在兩人的相互配合下,明朝遼東地區的防禦堅若磐石,根本無從撼動。

然而毛文龍和袁崇煥之間卻發生了矛盾,袁崇煥想要控制皮島的指揮權,而毛文龍一直驕橫,不肯聽從袁崇煥的指揮。後來袁崇煥帶著尚方寶劍去皮島參觀,趁機殺死了毛文龍,並且宣佈了毛文龍的罪狀,毛文龍的士兵畏懼袁崇煥的勇猛,都沒有敢於給毛文龍報仇。在殺死毛文龍後,袁崇煥宣佈了毛文龍的幾大罪狀,其中包括了毛文龍報空餉,毛文龍通敵等等。毛文龍通敵的實情已經無從考證,但是在毛文龍死後,他的舊部不滿袁崇煥的做法,大多投降了後金。毛文龍報空餉應該是實情,但是明朝的軍隊報空餉已經是一個不公開的秘密。當時明朝的兵籍有上百萬人,真正的兵員也就幾十萬,大部分都是吃空餉的部隊。

殺死毛文龍後,袁崇煥向崇禎皇帝寫了一個報告,崇禎皇帝聽說後非常的憤怒。雖然崇禎皇帝假意安撫了袁崇煥,但是在崇禎的內心,對於袁崇煥已經劃上了叉號。後來崇禎皇帝以謀反的罪名殺死袁崇煥,罪狀裡面就有擅殺毛文龍一條。在皇權至上的封建王朝,尚方寶劍只是一種榮譽象徵,如果大臣真的用尚方寶劍來斬殺大臣,也需要給皇帝打報告,先斬後奏的結果,往往會把自己摺進去。


史海泛舟擺渡人


用前朝的劍來斬本朝的官? 你小子分明是想造反啊!

尚方寶劍可以說是古裝劇裡的“神器”了,一劍在手,天下我有啊!我們往往會看到一個大臣拿著尚方寶劍,嘴上還說著“上斬昏君,下斬奸臣”那麼尚方寶劍真的可以做到這些嗎?甚至還能先斬後奏嗎?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原因要從多方面來考慮。

第一點,皇帝是最高統治者,如果一把劍就可以讓其他人擁有了斬殺自己的權利,皇帝肯定第一個不會同意的,所以就這一點就直接鎖死了尚方寶劍的權利。

這就好比一個企業的老闆,給自己員工一個可以合理直接開除自己的理由,但是這可能嗎?哪個統治者不會先維護自己的利益?所以,第一點就可以從根本上否定它的這些特權了。

第二點,皇帝還是最高決策者,如果可以先斬後奏,那統治者的位置往哪裡擱?就像警察辦案,無論什麼情況,不可能直接予以擊斃,而不管審判機關的決議。如果真是這樣,那警察也就可以直接下班了。

同理,如果有人先斬後奏,無論所斬之人是不是皇帝痛恨之人,斬人的一定會被找各種理由被撤職,因為沒經過皇帝同意,就相當於目無君王,肯定要被處理,撤職只是最輕的一種。

當然了,在宋朝的時候,尚方寶劍開始有了先斬後奏的權力,不過這個不是尚方寶劍的特權,而是皇上給的特權。比如說大將在外,君令無法及時傳達,所以了皇帝比啊賦予武將這樣的權力。

如果皇帝給你尚方寶劍的時候,沒有說可以“先斬後奏”,那麼你就算是有尚方寶劍,那也是不可以的。

舉個例子吧,當初崇禎給了薊遼督師袁崇煥尚方寶劍,然後呢袁崇煥用這個寶劍把毛文龍給殺了。後來崇禎殺他的罪名裡,可就有擅用天子寶劍殺人這一條的。

第三點,尚方寶劍是皇帝的物品,並不會隨意給人,各種藝術作品中說把尚方寶劍賞賜給其他人的,通通是為了藝術色彩,真實的只是皇帝暫時給他,讓他可以代表自己,用過之後還要歸還,所以就算它真的可以上斬昏君,你也沒有機會,還不如發起政變來的快。

像周星馳的電影《九品芝麻官》中,拿著尚方寶劍可以亂砍,那只是為了藝術效果,為了突出喜劇效果,現實根本不存在。

第四點,尚方寶劍雖然很早就已經出現,但是更多的是出現在明朝,像漢代就有了尚方寶劍的說法,但是一直也沒有過真實的作用,而明朝時期宦官當道,皇帝還經常不上朝,這就導致了尚方寶劍的出現,代表了皇帝的權利。


但是,無論是斬殺誰,都還是皇帝的旨意,根本不存在先斬後奏的情況,除非是皇帝少不更事,什麼都不懂。而清朝時期更多的是免死金牌,黃馬褂,它們也和尚方寶劍有相似的地方。

但是相同,它們也不可能擁有電影,電視劇中的那些滔天的權利。所以,就像免死金牌不可能真正的免死,尚方寶劍也不可能先斬後奏,更不可能上斬昏君,它所能擁有的權利也就是充當皇帝身份的象徵,可以代替皇帝斬殺那些臣子,也就是下斬奸臣了。


而且這些權利還都是在皇帝授意的情況下才能實現的,所以藝術作品中的那些特權也只是為了藝術效果。


白話歷史君


在我國古代很多文學藝術中都有“尚方寶劍”和“丹書鐵劵”、“免死金牌”這一類的東西,尤其是尚方寶劍更是被賦予至高無上的皇權象徵。

那麼,尚方寶劍到底有多少特權,能不能斬殺地方高級官員呢?

先來說答案是否定,如果有人拿尚方寶劍斬了地方高官,估計自己離死也就不遠了!

古代尚方寶劍的由來和民間對尚方寶劍的曲解

尚方寶劍,從字面的意思理解其實是在“尚方”的寶劍,“尚方”是皇帝收藏寶劍的地方,在漢朝時期是專門製造皇帝器物的官署,尚方寶劍一般用來指皇帝御用的寶劍,皇帝用的劍自然有先斬後奏的權力。

關於尚方寶劍的認知,大部分都是來自於影視文學中,我們小的時候看《九品芝麻官》的時候,包龍星的母親拿出尚方寶劍震驚全場,差點就把罪犯常威給斬了,《九品芝麻官》的背景是清朝,當時的李蓮英說本朝沒聽過有什麼尚方寶劍啊!

確實清朝時期是沒有尚方寶劍的,有清一朝對權力的掌控是極為嚴格的,皇權本身就至高無上,但是大部分已經做出了規定,不可能任意妄為。

但是當時我們看這部劇的時候有多希望它是清朝的,你搞笑,我卻當真了啊!如果是真的話,可以連李蓮英這個死太監一塊砍了,可以看出,老百姓對於這種能夠懲奸除惡的寶劍的期望。

當包大媽的尚方寶劍露出真面目後,原來它竟然是明朝崇禎皇帝賜出的!這一個就厲害了!

說明編劇並非一點不懂歷史,實際上古代尚方寶劍用的最頻繁的朝代就是明朝後期,元朝時期雖然出現,但是數量不多,而宋朝時期強調的是法律治國,自然不會有包青天手中的寶劍了。

當然,明朝時期的尚方寶劍不叫尚方寶劍,而就是尚方劍,名字樸素了一點。

明朝後期尚方寶劍有多氾濫,萬曆年間下發了大概6把,天啟年間大概發過5把,崇禎在位17年,一共發了15把,基本上是1年1把。

實際上明朝末期的尚方劍主要是用來軍事方面,並沒有賜給太監和文官,而是賜給軍事將領,主要的目的就是讓他可以砍級別低一點的,不聽話的將士的頭,正常來說就是副總兵以下的軍官可以先斬後奏。

崇禎發的尚方劍有兩個尿點,第一個尿點是一人可以得尚方劍,崇禎不是給每一個大臣都發一把,而是有的大臣經常得,比如盧象升得了三把,楊嗣昌得了兩把,洪承疇得了兩把。像不像老師給你的小紅花,表現好就多給你一個;

第二個尿點是尚方劍斬尚方劍會是什麼結果,按照道理來說,持有尚方劍是代表皇帝權威的,然而出現了尚方劍斬尚方劍的事該如何處理呢?

崇禎二年,持有尚方劍的三品官員薊遼督師袁崇煥斬了持有尚方劍的二品左都督平遼總兵毛文龍,成為至今一大有爭議的案件。

從這裡可以看出,尚方劍是有一定的臨時性的,比如在專門督辦某一事情的時候,給你一把尚方劍,讓你專事專辦,比如袁崇煥這把尚方劍就是專門平遼用的。

而毛文龍這把尚方劍是天啟皇帝賜的,在崇禎時期應該是失效的,但是袁崇煥用尚方劍殺毛文龍實際上是有違尚方劍的效用的,前文已經說到,尚方劍斬殺副總兵以下官員可以先斬後奏,毛文龍雖然在職務上受制於袁崇煥,卻在級別上高於副總兵,甚至高於袁崇煥。

因此,在後來崇禎決定凌遲處死袁崇煥的時候,為首的一條罪狀就是擅殺毛帥,可以說袁崇煥的死跟他濫用尚方劍也是有一定關係的。

從影視文學到明朝軍事用途的尚方劍的講述,大家對尚方寶劍應該是有一定了解的,基本上,歷史上很少出現尚方寶劍,而尚方寶劍並不是用在管理地方官員的。


史論縱橫


我們要說尚方寶劍,就要先說一下尚方,尚方最初出現時是在秦朝,這時是一個官名,專門負責為皇帝制作御用器具的官員,到了漢代尚方這個官職就轉變為尚方待詔,成了醫官的名字,不在管理製作御用器具,而單獨設置了左,中,右三處尚方官署,來擺放管理皇上御用的器具。而題目中的尚方寶劍指的就是皇帝收藏在尚方中的御用寶劍。

尚方從秦朝初設,到大明王朝時被廢止,經歷了上千年曆史,在大秦帝國初期,國家一直處於動亂之中,兵戈武器上到皇帝,下到平民百姓均有接觸,即便是皇帝也有私藏兵器,所以尚方劍應該是隨尚方這個官職的出現就已經存在了,但是關於尚方劍的記載卻到了漢朝時期才有出現。

在《漢書·朱雲傳》中記載:漢成帝時,諍臣朱雲上書:“臣願賜尚方斬馬劍,斷佞臣一人張禹之頭。”張禹時為丞相,且是漢成帝劉驁的老師,正受寵幸。成帝大怒:"小臣居下訕上,廷辱師傅,罪死不赦。"命御史將朱雲綁下,朱雲緊抱殿前欄杆,據理力爭,以至欄杆為之折斷。左將軍辛慶忌為朱雲求情,倖免朱雲一死。

這個故事中的尚方斬馬劍便是關於尚方寶劍的最早記載,在這個故事中我們也不難發現,朝廷之中是上有昏君,下有奸佞,在我們很多戲曲之中,也常常會看到當忠臣走投無路時,便會取出先皇賜予的尚方寶劍或者類似兵器,上打昏君,下打佞臣,捍衛朝廷正義,也告訴我們邪不壓正,但是從漢書的記載來看,很明顯尚方寶劍並沒有那麼大的權力,別說上打昏君了,恐怕對奸邪之臣也不那麼好使,畢竟尚方寶劍是皇帝賜予的,最終解釋權還是在皇室手上。

在漢朝還沒有將尚方寶劍作為權力象徵賜予有功勞的大臣們,到了大唐時期尚方寶劍才成為一種至高無上的榮譽象徵,用來賞賜給元老重臣,但是注意由皇上直接賞賜尚方寶劍的情況是非常非常的少,從唐朝開始,皇帝會將自己的尚方劍交給外出辦理重要公務的欽差大臣,持有尚方寶劍的大臣在外處理公務,如遇阻撓時擁有先斬後奏的權利,但是在公務處理完畢回到京城之後,尚方寶劍須原物返還皇上,所以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尚方寶劍並不代表持有的大臣就享有生殺大權,這隻代表皇上對大臣的短暫賦權。

通常皇上也不會賞賜尚方寶劍這種帶有實權的東西給元老大臣,常常作為獎勵賞賜的是我們所熟知的丹書鐵券和清朝時期常見的黃馬褂。這兩個東西就不存在生殺的權利,像丹書鐵券只是可以免除罪臣大多數可以判死刑的罪行,在唐宋時期,雖然已有尚方寶劍,但是皇帝很少賞賜,大臣們更沒什麼機會可以用,最常見到尚方寶劍還是到了大明王朝時期,在萬曆皇帝執政期間,萬曆二十年到萬曆二十八年,大明王朝先後對蒙古,日本,苗疆三次大規模的征討,穩住了大明帝國在亞洲的霸主地位。

在萬曆統治前期時期,明朝相對還在比較強大,雖然當時的日本也正是鼎盛時期,但是當時大明王朝能征善戰的將領也不在少數,蒙古和苗疆,更是不值一提,所以萬曆皇帝也不可能御駕親征,交給手下將領就行了,將領們雖然對軍隊有直接指揮權,但是在地方直接調動物資補給還是很麻煩,另外外出的將領代表的是萬曆皇帝,所以為了方便外出的將領指揮作戰,萬曆皇帝又賞賜尚方寶劍給軍隊統帥,比如寧夏總兵李如松就被賜予尚方寶劍負責前線督戰。

從這之後,明朝賜予出征督撫尚方寶劍就成了慣例,也是在明朝擁有尚方寶劍也代表著擁有了生殺大權,比如明朝末年抗清名將袁崇煥就是用尚方寶劍殺了左都督平遼總兵官毛文龍的,左都督雖然名義上是正一品,但是是虛銜,總兵在明朝無品級,與清朝相比一下,加上當時毛文龍所在平遼屬於前線至少也是從二品以上,袁崇煥殺毛文龍就因為手上握有尚方寶劍,可見在明朝末期,持有尚方寶劍同時也具有了很大的實權。

雖在明朝尚方被廢止,但是人們還是把皇帝御用的劍稱為尚方寶劍,也是在明朝時期,民間的說書,故事,小說開始無限的誇大賦予尚方寶劍權力,甚至還可以上打昏君了,這顯然是無稽之談。所以尚方寶劍也只是在特定的歷史時期,才被賦予了特殊的權力。


玄坤文史


尚方寶劍可以說是大名鼎鼎的一件兵器。他為人稱道倒不是因為它的材料、造型、做工等硬件條件,而是因為其特殊意義。

人們常說,尚方寶劍能"上斬昏君,下斬饞臣",連皇帝如果無道昏庸都會被它誅殺,可見它擁有著極大的權力。那麼,尚方寶劍有多少特權,到底能不能,斬殺各地的高級官員呢?

尚方寶劍早在漢代便出現了,最早叫作"尚方斬馬劍",之所以叫"尚方",是因為它平時被放置在"尚方"這一機構。尚方在秦時被設立,它的職能便是鑄造、供應和保管皇帝所使用的刀劍、弓箭等器物。被尚方打造和保管的劍嗎,就叫做"尚方劍",在民間,為了表示其珍貴,又加上"寶"字,這才有了"尚方寶劍"的說法。

上文已述,尚方所出的器物都是專供皇帝的,而尚方寶劍也自然是御用。在影視劇中,皇帝的隨身物品都具有特權,不管是皇帝的玉佩還是用來吃飯的九龍碗,甚至是皇帝的馬褂和其它隨身衣物,都是人們見到都得如同皇帝親自駕到般恭恭敬敬。尚方寶劍的效用則更加強大,持有它的人可以先斬後奏,便宜行事。

它被用來授予大臣,早在漢朝便有記錄。《漢書》記載,漢成帝繼位後,重用他的老師張禹,不但封他為安昌侯,還讓他當了丞相。張禹仗著自己位高權重,又受皇帝寵信,便逐漸肆無忌憚。於是以直言進諫著稱的大臣朱雲便當著眾臣的面對皇帝說:"臣願賜尚方斬馬劍,斷佞臣一人以厲其餘。"

漢成帝欣慰地問,他想要斬誰,朱雲斬釘截鐵地回答:"安昌侯張禹。"成帝見他彈劾自己信任的老師,當即大怒,要將朱雲拉去斬首,衛兵奉命帶走他,朱雲抓緊大殿的門檻,竟然把門檻折斷了。這時左將軍辛慶忌摘下官帽、官印、綬帶,叩頭求情,漢成帝才繞過朱雲,後來管理宮廷事務的官吏要來更換門檻,被成帝阻止了,他說,要用這段斷檻來紀念直言進諫的臣子。由此,還留下了"朱雲折檻"的佳話。

元世祖忽必烈時,道士張留孫治好了皇后的病,於是皇帝要立他為天師,他不敢接受而拒絕後,忽必烈"乃號之上卿,命尚方鑄寶劍以賜。"可見此時,尚方寶劍已經被作為重要的賞賜和權力的象徵。到了明代,開國元勳劉伯溫在詩中寫道:"先封尚方劍,按法誅奸贓。"

萬曆二十年(1592),蒙古韃靼部酋長哱拜在寧夏反叛,當時統領陝、甘、寧等地軍務的總督是魏學曾,於是萬曆皇帝便"賜魏學曾尚方劍督戰。"後來,魏學曾戰事不利,於是朝廷派甘肅巡撫葉夢熊代替他的職務,也將尚方劍賜給了他。葉夢熊用尚方劍很好的統領了各路兵馬,大破哱拜,於是明朝廷便開始多次將尚方劍賜予主將來更好的調動軍隊。

雖然尚方寶劍號稱能夠"上斬昏君,下斬饞臣",但實際上,死於尚方劍之下的人寥寥無幾,它更多是作為一種象徵意義,表現皇帝的重視和信任。

理論上來說,它是能夠斬殺各地的高級官員的,不過這樣的例子,更多的還是見於小說、影視劇。


煮酒君




首先,我們講一下尚方寶劍的由來。從漢朝開始,漢朝皇帝開始佩戴尚方劍,就是大家俗稱的尚方寶劍。但此時的尚方寶劍僅僅是皇帝的佩劍而已,根本就沒有什麼權力。在那個年代,皇帝的聖旨比什麼文件都有用。從漢朝一直到宋朝,尚方寶劍一直僅僅是皇帝的佩劍。因此在影視劇中,授予尚方寶劍很大的權力,這種情況是不存在的。包拯根本不可能天天抱著尚方寶劍巡視,因為他根本就沒有尚方寶劍。順便講一下,包拯僅僅做了1年多的開封府尹,很多案件都是影視劇虛構的。



從元朝統治時期開始,為了節制地方上的官員們,元朝皇帝開始把尚方劍交給官員們。潛臺詞是:如果地方官員不服從命令,你可以看著辦。在元朝歷史上,皇帝前後幾次把尚方寶劍交給了官員們,但沒有形成固態。但這僅僅是一個開始,有的事情一旦有了開頭,就很難收尾了。明朝建立之後,沿用了元朝的一系列制度,其中就包括尚方寶劍的賞賜。在明朝前期,明朝皇帝也曾經幾次把尚方寶劍交給官員。到了明朝的後期,由於問題非常多,尚方寶劍開始頻繁出現,用來制約各地的官員。



在明朝統治的末期,出現了大規模的農民起義。當時,農民起義軍採用了流竄的方式,波及了好幾個省份。依靠一個省的能力已經無法應付,在這樣的情況下,明朝皇帝開始派遣內閣大學士出馬,也就是督師。當時,皇帝會把尚方寶劍交給內閣大學士,用於管理那些桀驁不馴的將領們。除了鎮壓農民起義軍,明朝還需要面對後金的挑戰。為了節制遼東地區的各路軍隊,遼東督師也擁有尚方寶劍。雖然是在名義上,尚方寶劍可以處理各級官員。但是在歷史上,如果處理那些位高權重的官員,必須得到皇帝的許可。 袁崇煥利用尚方寶劍的權力,私自斬殺了毛文龍,引發了崇禎皇帝的不滿。



在清朝統治時期,並沒有出現尚方寶劍。電影《九品芝麻官》中,李蓮英說:我朝立國以來,就從未聽說過尚方寶劍。清朝確實沒有尚方寶劍,對於皇帝派遣的欽差大臣來說,聖旨的作用很大。在鎮壓太平天國時期,為了調動西南各地的駐軍,咸豐皇帝把自己的寶刀交給了欽差大臣。此時,寶刀基本上充當了尚方寶劍的作用。但無論是尚方寶劍還是寶刀,都不能斬殺那些高級官員,畢竟這屬於皇帝在擁有的權力。



其實,在明清時期,那些地方上的總督和巡撫,也擁有自己的神器,那就是王命旗牌。例如一個知府或者參將,不服從巡撫大人的命令。在危急時刻,巡撫可以請出王命旗牌。在電視劇《雍正王朝》中,山西巡撫諾敏威脅田文鏡:如果餓死了人,本撫臺將請出王命旗牌殺你。由此可見,相比不靠譜的尚方寶劍,王命旗牌的作用才是貨真價實的。到了近代歷史上,則出現了各種樣式的特派員。特派員的等級可能不夠,但是特派兩個字的分量很重,特派員基本上就等於古代歷史上的欽差大臣。

本人不是歷史學家,不過是根據電視劇和一些清代歷史資料的情節做出猜想,故事為主,歡迎網友吐槽! 請關注頭條號:日堯居k古史!堅持原創。


日堯居


在電視劇《包青天》中,經常會看到這樣一個畫面:當包拯斬殺犯罪的王公貴族受阻時,都會請出尚方寶劍,接著王公貴族人頭落地,惡人得到了懲罰,此時是不是大快人心?但真實的歷史中包拯並沒有尚方寶劍,尚方寶劍直到明代才多次出場。


在古代有一個尚方的機構,專職替皇帝打造寶劍,所以造出來的劍就叫尚方寶劍。其主要作用只是皇家的配飾,代表著皇權和地位。

尚方寶劍的第一次出場

在漢代時,漢成帝極度寵幸趙飛燕趙合德這對姐妹花,整日沉迷於酒色,朝政都由奸相張禹把持。大臣朱雲對張禹十分不滿,於是上書漢成帝:“臣願賜尚方斬馬劍,斷佞臣一人以厲其餘”朱雲所求漢成帝並沒有答應。這是史書對尚方寶劍的第一次記載。


尚方寶劍第一次發揮作用

到了北宋時期,軍隊殺降、殘害百姓的事時有發生,所以宋太祖趙匡胤伐南唐李煜時,把自己的配劍賜給主將曹彬,允許他對不守軍令的將士可以先斬後奏。這是宋代唯一一次使用尚方寶劍。

御賜寶劍,如朕親臨

萬曆年間,寧夏叛亂,萬曆皇帝為鼓舞軍心,賜甘肅巡撫葉夢熊尚方寶劍,意思就是見到寶劍如皇帝親臨。此戰明軍大勝,萬曆皇帝就以為是尚方寶劍發揮了巨大作用。


此後明軍出征,皇帝都會賜主將尚方寶劍,大將軍袁崇煥抗擊滿清時,就曾得到過崇禎皇帝御賜的尚方寶劍。

到了滿清時,史書上就再也沒有出現過尚方寶劍。所以影視劇或評書上出現的手持尚方寶劍,對官員先斬後奏的事是根本沒有的。


花木童說史


我國封建社會的歷史中,確實出現過許多享有特權的御賜物品,諸如“黃馬褂”、“丹書鐵券”、還有今天所講的“尚方寶劍”。而這些享有特權的御賜之物均是皇權的象徵,當然是有特權的,但因文學文藝作品的誇大以及杜撰,這些御賜之物的特權往往被放大,這裡所說的“尚方寶劍”最大的特權就是“先斬後奏”,但先斬後奏也是在國法之中執行,並不代表著可以超越法度隨意斬殺朝臣和大將,而“上斬昏君、下斬佞臣”更是無稽之談。



尚方寶劍由來

“尚方,少府之屬官也,作供御器物,故有斬馬劍,劍利可以斬馬也。”——《漢書.朱雲傳.顏師古注》

尚方寶劍的由來要追溯到秦朝,當今一些闢謠言論說尚方寶劍只出現於明朝其實是不正確的。“尚方”二字實為“上方”,在秦制中是專職管理和供應制造皇帝所用器物的官屬,漢承秦制使這一官蜀被繼承下來,並加以細化,將其職責定為“掌御刀劍及玩好器物”,漢末時又分為中、左、右三尚方,均屬於少府的下設機構,其首長官員為“尚方令”和“尚方丞”,大家所熟知的蔡倫就擔任過尚方令一職,而這一機構一直延用到唐朝仍有設置。



關於尚方劍的最早記載就源於漢代,當時的尚方劍名為“尚方斬馬劍”,至於名字何以由來,我個人認為是一方面突出劍之鋒利,可以戰馬,要知道歷史上記載最為鋒利的刀劍是唐朝時的陌刀,史載為“人馬具碎”,因此可以斬馬的劍應當是鋒利無比了;另一方馬是古代比較珍貴的資源,以斬馬命名也突顯了皇帝御用之劍的名貴。

專斬佞臣

“臣願賜尚方斬馬劍,斷佞臣一人以厲其餘。”——《漢書.朱雲傳》

朱雲請尚方劍所要斬之人是成漢帝的老師,當朝丞相張禹。成帝因此怒斥朱雲“小臣居下訕上,廷辱師傅,罪死不赦。”這裡雖然漢成帝駁斥並拒絕了朱雲的請劍,但能看出的是尚方劍在當時已經被認為是可以由下斬上的象徵,這應該也是諸多影視劇中“尚方寶劍”可以任意斬殺各種高級官員的“把柄”。但就當時的記載來看,皇帝並沒有認可這種特權!

但在宋淳佑十年時,有一名為劉黻的太學生上書皇帝,痛斥陳垓、蔡榮為奸佞之臣,建議宋理宗儘早解除此二人官職並治罪,否則“異時雖借尚方劍以礪其首,尚何救於國事之萬一哉”。由此可見,尚方寶劍在宋朝時已經被認為是斬殺奸佞之臣的象徵。到了宋開慶元年時,時任國子監主簿的徐宗仁評價此舉為“是以廷紳抗疏,學校叩閽,至有欲借尚方劍為陛下除惡”。這就坐實了尚方劍是真的可以斬殺佞臣的,不僅僅是“清君側”的象徵。



而影視劇中所說開封府包拯手中有一把尚方寶劍可以斬殺佞臣,這個說法我覺得是藝術杜撰而來,本來開封府所在地為京畿,規格是很高的,開封府尹在宋朝為從三品大員,小魚小蝦按律法斬殺並不需要尚方寶劍,而皇親國戚或者官職更高的官員,案件審理也不會由開封府來進行,大型案件往往都交由刑部會審,即使是開封府辦案,皇帝就在京師,案件審理完結後報予皇帝聽從聖令並不難,尚方寶劍在此顯得多此一舉。更重要的是,歷史上的包拯只做了不到兩年的開封府尹,史料也未記載他辦過什麼大的案件,反倒是包拯的外交能力和財政能力更為突出。



元朝時期,忽必烈對於救了皇后命的道士張留孫予以嘉獎,史書載為“命尚方鑄寶劍以賜,建崇真宮於兩京”,此處的尚方寶劍我並不認為具備斬殺大臣的特權,而是榮譽的象徵。

權宜行事

“先封尚方劍,按法誅奸贓。”——劉伯溫



而在史料中看,尚方劍用以賜給臣下行專殺和便宜之事的做法,是始於明朝“萬曆三大徵”。 萬曆二十年時,寧夏哱拜叛亂,萬曆皇帝“用尚書星言,賜魏學曾尚方劍督戰”。這是中國歷史上首次皇帝賜臣下尚方劍行監察權利事件,這裡的賜劍就不簡簡單單的是榮譽的象徵,而是代表皇帝督戰,“見劍如見天子”的說法應該就是始於此事。

而真正替天子行生殺大權的便是替代魏學曾的葉夢熊,葉夢熊破城之後“盡誅拜黨及降人二千”,這裡便是倚仗尚方寶劍“先斬後奏”的特權而進行的,但哱拜之子哱承恩還是被押赴京師接受皇帝的處罰,這也說明了外徵之將雖可行權宜之事,但也要控制在法度之內,正如劉伯溫所言的“按法誅奸贓”,降兵兩千殺就殺了,但叛軍之首不得私自處決,皇權依舊是最高權利。這件事情過後,明朝廷得到了實際成果,因此賜尚方劍便逐漸頻繁。



在歷史上,尚方寶劍是皇權專制的象徵,授予臣下的記載並不多,即使授予臣下,也是與清朝的“黃馬褂”功能類似,屬於榮譽的象徵,更不會具備“免死金牌”的功效。而在明朝的尚方劍授予時,幾乎為朝廷特派的大臣前往地方督戰或者視察,回朝後是要上交的,並不能據為己有。而這種授予外派大臣的尚方劍也更多的是加強外派大臣的權重,並不代表著超越法度以外的斬殺大權,當一定情況下的權宜之計也並未體現在各朝代的律法中,只是一種默認的皇權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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