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半旗”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020年4月4日是个特别的清明节,为了表达对对抗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者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将这天作为全国哀悼日,降半旗、并于上午10点钟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山川同铭,天地同悲,愿英雄走好,逝者安息!”

记忆中像今天这样重大的哀悼活动,2008年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也发生了一次。当时,国家为了悼念在地震中遇难的烈士和同胞,同样举行了降半旗和全民默哀的悼念仪式。

国旗是一个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代表一个国家的精神,神圣不可侵犯。

那么,什么情况下国家才会降半旗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第十四条:下列人士逝世,下半旗志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四)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

依照本条第一款(三)、(四)项和第二款的规定下半旗,由国务院决定。

依照本条规定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或者国务院决定。

第十六条: 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国旗,应当徐徐升降。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

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三分之一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国际上,联合国也有关于降半旗的规定。《旗典》中的g款规定在联合国正式哀悼活动中,秘书长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决定联合国旗帜一律下半旗,无论这些旗帜悬挂在哪里。

相信大家都知道,我们敬爱的周总理去世的时候,联合国破例为周总理下半旗七天。而在通常情况下,某位重要的国家政治人物举行葬礼的日子才下半旗。当时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是107个,而有130多个国家和政党领导人先后发来唁电、唁函。周总理获得了敌、我、友三方一致的高度评价和世界各国的广泛赞誉,这种超越政见、超越时空的哀悼,非常罕见!。

今天我们以这种方式悼念疫情中逝去的英雄和逝者,为他们负重前行换回我们的岁月静好而感动。希望未来世界不再有灾难,希望我们不再以这样的“理由”降下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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