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債子還,真的天經地義嗎?

父債子還,真的天經地義嗎?

受我國傳統觀念的影響,大家都聽說過“父債子還,天經地義”,而且非常堅定的認為,父親欠的錢二子就該償還,或者兒子欠的債,父親就應該償還,但在法律上真的是這樣嗎?今天小編就給大家聊聊父債子或子債父還還那些事。

首先,債的發生都是根據一定的事由發生的,法律上債的發生事由很多,如基於合同發生的合同之債,基於侵權發生的侵權之債等等。當債權債務產生之後,若無法律規定僅僅對債的相對人即債權人和債務人發生效力,對其他任何第三人都不發生效力的。可能看到這裡廣大讀者有點暈暈的,什麼債權債務、第三人之類的,太抽象了。因此為了能讓大家更為清晰的瞭解小編通過具體案例給大家詳細講解。

牛二娃,為創辦二娃奶牛場向張翠花借款100萬,後因創業失敗血本無歸。其早已成年的兒子牛小娃獨自創辦的小娃集團經營效益非常好,牛小娃個人生活也十分富裕。此種情況下張翠花能否起訴牛小娃替父親牛二娃償還100萬借款?

父債子還,真的天經地義嗎?

小編在這裡告訴大家,張翠花不能向法院起訴要求兒子牛小娃替父親償還借款,因為借款的主體為牛二娃,且借款用於牛二娃自己的生產經營,與其子牛小娃沒有任何關係。張翠花只能起訴牛二娃要求其償還借款,其子牛小娃僅僅具有道義上的償還義務,並不具有法律上的償還義務。

下面咱們把案情改變一下,二娃超市老闆,牛二娃因進貨資金緊張,向張翠花借款50萬予以週轉,但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二娃在進貨途中發生車禍不治身亡,留下遺產共計30萬元,唯一繼承人為其成年兒子牛小娃繼承了該筆遺產。此時張翠能否向法院起訴牛小娃償還其父所借50萬元?能,但是牛小娃僅僅有償還30萬元的償還義務,業即牛小娃以繼承其父的財產為限度負償還義務,超出部分無法律上的償還義務,僅具備道義上償還義務。

通過小編的講解大家明白了嗎?子債父還也是同樣的哦,有什麼不明白的歡迎您給小編留言,有什麼想了解的法律問題也可以給小編留言,小編定期專題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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