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城 最新養狗規範來了,你家萌寵“領證”了嗎?

近日,為提升文明城市形象

眉山城 最新養狗規範來了,你家萌寵“領證”了嗎?

全力推動“三創”工作常態開展

切實提升廣大群眾安全感、幸福感

東坡區開展秋冬季犬隻集中整治行動

併發布關於加強眉山市東坡區

中心城區犬隻管理的通告

排查摸底、規範管理。摸清中心城區內犬隻情況,對現飼養的犬隻進行登記、審批、發證、免疫。

協同作戰,全力整治。中心城區成立六個秋冬季犬隻集中整治小組,將對中心城區的流浪犬、無主犬、不聽勸阻的敞放犬、不接受普查登記審批的犬、未經免疫或免疫無標識或免疫時效超期的犬依法開展強制整治。

接下來看看通告的具體內容吧

通告全文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狂犬病,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四川省預防控制狂犬病條例》等有關犬隻管理律法規,結合東坡區“三創”工作要求,現對東坡區中心城區犬隻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東坡區中心城區的通惠、大石橋、蘇祠街道所轄區域為犬隻限養區。限養區原則上飼養小型觀賞犬,不得飼養藏獒、狼狗等大型兇猛犬。

二、養狗要審批。在東坡區中心城區養犬,犬主須攜犬到所在社區居委會登記,經街道辦事處審核備案,所在地公安機關(派出所)審批後發放《犬隻準養證》。犬主變更,須換髮新的《犬隻準養證》。

三、養犬必須免疫。凡在城區飼養的犬隻,必須注射獸用狂犬病疫苗。東坡區農業農村局每年開展2次集中定點免疫,並向犬主發放《家犬狂犬病免疫證》。沒有參加集中定點免疫的犬隻,必須到東坡區農業農村局指定的寵物診所進行免疫。承擔犬隻免疫的單位和個人要完善犬隻基本信息及免疫檔案記錄。

四、養犬必須規範。犬隻必須拴(圈)養,不得敞放。拴養繩鏈不超過3米,遛犬繩鏈不超過2米。犬隻外出,犬主應攜帶《犬隻準養證》,及時處理犬隻排洩物,不得影響城區環境衛生和他人安全。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攜帶犬(貓)進入公共綠地和商場、影院、景區、公共交通工具。

五、犬(貓)傷必須免疫。被犬(貓)咬(抓)傷後,無論人犬(貓)是否注射過狂犬病疫苗,受傷人員均需及時接受免疫接種。造成他人傷害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由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六、違規要處罰。未經批准飼養犬隻,未按規定拴養或圈養犬隻,非法帶犬進入公共場所,由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分局組織捕殺犬隻。並對責任人處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飼養的犬隻不按規定登記、免疫,責令責任人限期履行,在規定期限內拒不履行的,由責任人居住地公安機關處以每隻犬20元至100元罰款,並限期辦理登記、審批和免疫。飼養犬隻干擾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隻恐嚇他人、驅使犬隻傷害他人、拒絕或阻礙執法機關依法執行公務等違法治安管理的行為,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追究犬主的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依法監管犬類經營。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中心城區犬類經營店的營業執照辦理,依法取締無照經營。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寵物診療單位和個人診療行為的監督。從事犬(貓)經營、寵物診療等服務行業的單位和個人須自覺遵守本規定,積極配合市場監督管理、農業農村部門做好中心城區犬(貓)管理。

八、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檢舉違反犬隻管理規定的行為,並協助公安機關依法查處。舉報受理單位: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分局,舉報電話:028-38113110。

寵物們有自己的天性

在寵愛它們的同時

也要遵守規則

你是狗狗的主人

更是城市的主人

文明養犬

不是任務

而是義務

創建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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