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賣悔拍 競拍者“痛失”8.8萬保證金 法官:疫情雖不可抗力 但不是免責的萬能條款

轉自:中國法院網 作者:餘建華 徐婉君 吳嘉偉 特別提示:凡本號註明“來源”或“轉自”的作品均轉載自媒體,版權歸原作者及原出處所有。所分享內容為作者個人觀點,僅供讀者學習參考,不代表本號觀點,如有異議,請聯繫刪除。


司法拍賣悔拍 競拍者“痛失”8.8萬保證金 法官:疫情雖不可抗力 但不是免責的萬能條款

3月份,浙江省雲和縣人民法院成功拍賣一輛路虎牌小型越野車,該標的物以44.1萬元起拍,最後以74.9萬元成交。成交之後,買受人陳某“悔拍”,法院依照競拍規則,將陳某交納的8.8萬元保證金予以沒收。

3月16日,雲和縣法院在司法拍賣平臺上掛出了一輛路虎牌小型越野車,如要參與競拍,需交納保證金8.8萬元。此次拍賣引來42853人圍觀,12人報名競拍。3月17日,居住在溫州的陳某以74.9萬元的最高價競得這輛路虎。拍下的第二天,陳某就付清了尾款。

然而到了月底,陳某電話聯繫法院的網拍工作人員,說自己因為疫情防控的原因無法前往現場看樣,現在反悔了,覺得車輛不是自己想要的,希望法院能退還款項。3月28日,陳某向法院出具了書面申請。

法院認為,對於此次拍賣的標的物,法院已將車輛無鑰匙、發動機曾更換等已知信息在公告裡寫明,並在公告中特別提醒,“標的物以實物現狀為準,有意者請親自實地看樣,未看樣的競買人視為對本標的實物現狀的確認,責任自負”。法院曾於3月13日12時組織現場看樣,買受人陳某未參加。最終,法院依照競拍規則,將陳某交納的8.8萬元保證金予以沒收,剩餘款項予以退回。

法官說法

雖然疫情屬於不可抗力,但並不是免責的萬能條款,該涉案拍賣標的物競賣須知第十二條中明確告知,拍賣成交後買受人悔拍的,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依次用於支付拍賣產生的費用損失、彌補重新拍賣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的差價、衝抵本案被執行人的債務以及與拍賣財產相關的被執行人的債務。對於陳某的悔拍行為,其所交納的保證金8.8萬元不予退還。

司法拍賣是一項嚴肅的司法活動,競買者應詳讀公告,審慎競拍,尤其是大額標的物,最好現場看樣,悔拍會對法院工作造成影響,須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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