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獅6171間公租房分配方案出臺


  本報訊 《石獅市元興工業園、紡織基地、創新創業中心公共租賃住房分配實施方案》日前出臺,可供分配房源一共6171間,月租金最低幾十元,符合條件的石獅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可以申請。

  根據《方案》,此次推出的公租房有三處,具體房源概況及租金標準為:元興工業園區公租房項目,共1110間,每間面積約20㎡,租金標準(按房間內配置情況)分別為1.6元/㎡·月和3.26元/㎡·月。紡織基地公租房項目,共4253間,每間面積約35㎡,租金標準為6.2元/㎡·月。創新創業中心公租房項目,共808間,每間面積約42㎡,A-D幢租金標準為5.50元/㎡·月,E幢租金標準為6.00元/㎡·月。

  哪些人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呢?根據《方案》,此次公租房保障範圍及對象標準主要有三類:一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必須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無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家庭年人均收入標準低於統計部門確認的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財產)總額,按照低於市統計局等部門公佈的上一年度戶均人口乘以人均保障面積乘以本年度市區普通商品住房均價的80%以下確認;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人與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間應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撫養關係。另外,戶口不在本市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收入和住房符合上述標準的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二是新就業職工,必須持有全日制大中專院校畢業證,從畢業當月計算起未滿5年的新就業人員;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年人均收入標準低於統計部門確認的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財產)總額,按照低於市統計局等部門公佈的上一年度戶均人口乘以人均保障面積乘以本年度市區普通商品住房均價的80%以下確認;本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轄區範圍內無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三是外來務工人員,必須在本市轄區範圍內無自有住房,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年人均收入標準低於統計部門確認的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財產)總額,按照低於市統計局等部門公佈的上一年度戶均人口乘以人均保障面積乘以本年度市區普通商品住房均價的80%以下確認。獲得當年度新市民積分入住申請公租房資格。

  此外,對廉租住房保障方式選擇實物配租方式進行保障的對象,按照《石獅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規定》第十八條設定的申請廉租住房保障對象條件進行認定,對符合條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給予實物配租。註冊於石獅市轄區範圍內的企業(單位)可集體申請公租房,用人單位可代表本單位職工集體辦理。屬我市的環衛工人、公交司機等城市運行一線人員住房困難家庭列入分類保障範圍,優先進行保障。

  (記者 許小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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