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歲已婚女人和21歲大學生“同居”後,丈夫做了什麼?

36歲已婚女人和21歲大學生“同居”後,丈夫做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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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巴黎文藝社交屆,活躍著一個非常健談博學的女人,她高貴,優雅,美麗。儘管她如今已經36歲,不再年輕,但她身上彷彿有一種吸引力,能把周圍所有男人女人的目光都吸引過來。

遺憾的是,她在25歲時,就已經走入婚姻。時間一晃11年過去了。她和丈夫之間就像兩個陌生人,無愛無性,也沒有交流溝通。

當初結婚時,她和丈夫約法三章:結婚後,身體不能有親密接觸。可能當時丈夫覺得這只是她的一時意氣,婚姻嘛,怎麼可能沒有夫妻生活呢,所以,丈夫答應她的請求。

就這樣,她們走進婚姻。

有一天,丈夫親吻她,想和她發生關係,但她十分拒絕,用力和丈夫搏鬥,掐住他的脖子。

之後,她實在受不了這樣壓抑的生活,提出了離婚。但丈夫告訴她:你想做什麼我都可以不管,但你是我的妻子,這是法律規定的。

就這樣,她常常離開家庭,去外面旅遊,去各種社交界交朋友,談文學,談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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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她和朋友一起去劇院看戲,這是一次非常普通的聚會。但意外的是,朋友們給她介紹了一個陌生的年輕人。

初見時,這個年輕人蒼白瘦削,個頭不高,但十分害羞。她當時沒有太多想法,只覺得這是很尋常的一次見面,但發生後來的一切,打破了她平靜的生活。

年輕人是一個詩人,他常常給她寫詩,訴說思念之情。常與她約會,每次都抱著一束玫瑰花等她,等不到就一直等。

幾乎天天來找她,只要隔一天不見,他就像孩子一樣哭訴:“我不要鮮花,不要天空,也不要太陽,我要的唯有你……”

按照常理而言,一個已經36歲的女人,不會再為玫瑰和情詩犯衝動,更何況這還是一個正在讀大學的學生,年僅21歲。

但面對這樣一種火辣辣的求愛,她覺得這個年輕人身上,有一種吸引力,這種特質正是她所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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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人叫里爾克,從他出生開始,父母便一直吵吵鬧鬧,分分合合,他從未得到過父母的關心和愛護。

8歲時,父母離異了。父親直接把他送去軍事學校,與外界隔離起來。在這五年裡,他與周圍格格不入。這成為了他最痛苦的生活。

幸好,最後叔叔把他接回家鄉,給了他應有的教育。里爾克從小缺愛,常常迷失在童年恐懼的夢魘中。

他需要一種母性之愛,一種夾雜著母親,妻子,和情人的愛。

恰好,已經36歲的她,雖然有過眾多追求者,卻從未談過一次戀愛。她能夠懂得這種依賴之愛。就像她17歲,父親去世後,她愛上自己的牧師一樣,急需要一種更加寬容的父愛。

面對這種惺惺相惜,女人決定為自己活一次,哪怕是飛蛾撲火,也在所不惜。

就這樣,這對年齡相差15歲的男女談戀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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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的閥門一旦打開,心靈上便如飲得甘泉,身心也格外滋潤起來。

她常帶著里爾克,一起和朋友們聚會,踏青,旅遊。他們的發展之快,讓朋友們都感到震驚。

一個結了婚的女人公然帶著她的男朋友出入各種場合,也許會有閒言碎語。但她們都不在乎,因為愛一個人,或者被一個人愛,都沒有罪過。

六月,他們一起在小鎮附近的山坡上租了一間小屋。他們同居在一起,十分享受山間的生活,感受大自然。

這彷彿是一種全新的生活,讓女人既甜蜜又興奮,就像度蜜月一般。而里爾克呢,這種生活給他的詩歌注入了新鮮的活力,變得更加貼近自然。

沐浴在愛河裡,讓里爾克多了幾分男人味。女人更是變得更加豐盈和完整,彷彿迎來了第二個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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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丈夫打電話給女人,說要來看望她。女人沒理由拒絕,但她告訴了丈夫,關於里爾克的存在。

很快,丈夫來到了山中小屋。小屋裡有三間房,她們各住一間,互不打擾。但還是特別尷尬,有時候朋友會跑來聊天,緩解氣氛。

這一住就是兩個月。之後,彼此各有事情,便分開了。

女人和丈夫約定,每年都會回家住幾個月。這樣就不得不與里爾克分別。但意外的是,女人回家後,里爾克去她們家附近租了一間屋子暫住。這樣,她們每天都可以見面。

里爾克還時常去女人和丈夫的家中拜訪。可能是年齡的關係,里爾克比丈夫小30歲,他們每次都相談甚歡。

一年後,三人還一起前往俄羅斯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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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愛情的女人,不是一個完整的女人。身體上沒有得到充分釋放的女人,也不是一個完整的女人。天意將里爾克送到女人身邊,讓她作為一個女性才完整起來。

這對情人一起生活了四年。一直持續到第二次俄羅斯之行,她們一起去享受鄉村生活,感受田野和土地。去拜訪托爾斯泰,詩人多洛茨辛……

從俄羅斯回來的第二天,女人起床收拾好行李,然後對里爾克說:“我們分手吧!”

不是不愛,而是女人覺得,她過完年就40歲了。歲月無情,她終將老去,而里爾克必須要自己學會成長。她們都不是彼此的未來,年齡上的巨大差異,性格的迥異,這是一段註定沒有未來的愛戀。

這場愛情的終結,不僅里爾克痛苦,女人更是大病一場。她生病時,生活起居全靠丈夫照顧。

這段沒有夫妻之實的婚姻,卻是生命裡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兩個月後,里爾克結婚了。女人又回到了她的文藝社交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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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講到這裡,不知道你有沒有看出來,這是歐洲歷史上一個十分出名的女人的愛情,她的名字叫露 . 封 . 莎樂美。

讀完她的故事,我其實不太理解她的婚戀觀。一個女人走入婚姻,總要有理由,要麼是想要一個家,要麼是想要安全感,要麼想有自己的孩子。不管是為名為利為愛,總得佔一樣吧。

但是莎樂美這個女人呢?答應男人結婚,結婚後卻不給男人碰。她丈夫還受著這罪,死活不肯離婚。

我覺得女人出軌不可怕。可怕的是,女人出軌後,還能帶著男朋友和丈夫,三個人相安無事地生活在一起。

“三人同居”是一種怎樣的體驗,實在是沒法想象。我不知道是不是東西方文化差異,還是17世紀和現在21世紀的婚戀觀不一樣。

36歲已婚女人和21歲大學生“同居”後,丈夫做了什麼?

但不管怎麼說,我覺得莎樂美和里爾克的這段關係裡,她們各自都得到了想要的東西。

莎樂美享受了愛情,蛻變成一個完整的女人,人生不再留有遺憾。

里爾克作為詩人,這段愛情給了他無上的靈感,莎樂美也教會了他成長。他最後成為偉大的象徵主義詩人,與這段愛戀是不可分離的。除了成長之外,他更是彌補了童年缺失的母性之愛。

所以,無論一段關係是出軌也好,分手也罷。身處其中的人或多或少都會有所收穫。

但作為一段婚姻裡的受害者,女人的丈夫。有的男人會離婚,有的會冷暴力,但我從來沒見過像莎樂美丈夫這樣的男人。

能毫不在乎的進行“三人同居”,妻子分手後,更是無微不至地照顧寬慰她,也許這裡面藏著我們普通人無法理解的愛戀。

無論如何,只要他們每個人在這段關係裡,有所失的同時,有所得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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