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昌市西湖區,分佈著一個時間跨度從東漢到三國的古墓群。
2017年 8月至11月,當地考古工作人員對該墓葬進行了搶救性發掘,共發掘清理墓葬11座,出土陶器、瓷器、銅器、鐵器、金器、漆木器以及採集樣本等各類文物約450餘件套。
近日,在該古墓群的2號墓地再次迎來一個大發現:出土了一件石質買地券——這是迄今為止考古發現的唯一一件三國時期石質買地券。
買地券是什麼?墓葬中出土的買地券反映了什麼問題?
下面就圍繞這兩個問題,來簡單談談關於買地券的二三事。
買地券是冥世的土地買賣契約
從目前的考古發掘來看,最早的買地券出土於東漢墓,年代是光武帝建武年間。雖然現存有西漢時代的買地券,但早已被人所證實為贗品。
不過任何一種社會現象是不會突然出現的,既然東漢初已有買地券這種明器,那麼可以推斷,在此之前的西漢也是很可能有買地券的,只是缺乏實物證實。
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人們認為買地券是當時社會實際的土地買賣契約,是在持有者死後被當作隨葬品埋入墓地的。
在一觀點,在後世被眾多學者推翻了,具體考證過程暫且不論,只說一個簡單道理:假如買地券真的是實際的土地買賣契約,是不可能會跟隨死者埋入地下的。
為什麼這樣說?我們可以把買地券理解成現在的產權證,試想現代人怎麼可能會把這麼重要的證件帶到地下呢?
因此,說買地券是冥世的土地買賣契約,是毫無疑問的。
東漢買地券的材質主要是鉛券,和實際的土地買賣契約相同,作為明器的買地券刻有銘文,記載著買方、賣方和見證人等要素。
先來看下面這件漢章帝建初年間的買地券是怎麼寫的。
“建初六年十一月十六日乙酉,武孟子男靡、嬰買馬熙宜、朱大弟少卿冢田。南廣九十四步,西長六十八步,北廣六十五(步),東長七十九步。為田廿三畝奇百六十四步。直錢十萬二千。東陳田比介,北、西、南朱少(卿)比介。時知券約趙滿、何非,沽酒各半”。
從這件買地券的銘文可以看出,買方是武孟子的兩個兒子靡和嬰,賣方是馬熙宜和朱大弟,用於交易的墓地面積是二十三畝零百六十四步,地價是錢十萬二千。訂約的見證人為趙滿、何非。
這裡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假如這份買地券是真實的土地契約,那麼武孟子及其二子應該與馬家和朱家分別訂立契約,怎麼會合在一起呢?
於常理說不通,所以這也可證明買地券只是一種明器,銘文中的墓地面積、地價都不是實際的,而僅僅是概念上的。
孟武子買地券是最普通的一種買地券,稍後一點的買地券摻雜了更多的迷信因素。
在一份漢桓帝時的買地券中,出現了“告丘丞墓伯、地下兩千石、墓左墓右主墓獄吏、墓門亭長”的字樣,顯然這些都是冥世的官員。
這件買地券除了具備買地券的一般功能,還體現了墓主在進入另一個世界後,祈求地下神明接納和保佑的願望。
漢朝人的生死觀:死而不亡
漢朝時,私有土地買賣盛行,買地券正是這一種社會現象的反映,只是買賣主體——包括買方、賣方和見證人都是亡人。
在地下的亡人依舊需要買地置業,需要為自己置辦一個安身之所,這是漢朝人的生死觀——“死而不亡”的體現。
先秦社會的宗教迷信之一鬼神崇拜思想到兩漢都一直在廣泛流傳,加上之後受到道教思想、神鬼學說、巫術等觀念的影響,漢朝人形成了以下這樣的一種生死觀。
漢朝人認為,人死以後只是肉體的消滅,但是魂魄會一直存在,其歸依地即為廬墓、棺槨。
亡人在生活上和人間的活人不應該有差別,買地券只是其中一個方面的體現,視亡人如在世在漢朝人的生活中是能夠從上到下得到全方位體現的。
據《漢官儀》記載,漢朝皇陵需要在晦望、二十四節氣、三伏、社臘祭祀。在正月的時候,天子還要親臨皇陵祭祀。此外,公卿百官和各郡國計吏都要隨行,目的是向先帝彙報一年來的工作情況。
他們認為,逝去的皇帝雖已不在人世,但魂魄宅於陵寢,依舊能夠聽政治事。
漢明帝創立的這種禮制,正是人“死而不亡”觀念的表現。
在士大夫階層,還流行著“上冢”的習俗(即今日的上墳)——亡人魂魄尤在,居家時要時常探望慰問。
出門時則要向墳墓辭行。
公孫瓚為涿郡小吏時得到太守賞識,並娶其女為妻。太守因犯罪被髮配到日南,公孫瓚決定隨行。
臨行前,公孫瓚向先人墳墓祭辭:“昔為人子,今為人臣,當詣日南。日南多瘴氣,恐或不還,便當長辭墳塋。”(據《後漢書·公孫瓚傳》)
東漢人蔡順為人至孝,其母親在生前怕打雷。其母亡後,每當遇到雷震時,蔡順就匆匆趕到母親墳前邊哭邊說:“順在此。”(據《後漢書·周磐傳》)
蔡順生怕母親受到雷聲驚嚇,實際上她哪能聽到呢,只是認為在地下世界以另外一種方式活著吧。
正因為漢朝人認為人死後魂魄需迴歸故鄉棺槨,由此又產生了“歸葬”習俗。人死後不管在離家多遠的地方,都不能流浪在外,必須要魂歸故里,這也是“死而不亡”生死觀的體現。
東漢初,溫序被隗囂部將俘虜,不屈而死。光武帝賜墓地,將其葬於洛陽。
溫序長子壽後來為鄒平侯相,夢到父親託夢告訴他“久客思鄉”。溫壽隨即棄官,將父親的骸骨迎回鄉里埋葬。
在此風氣影響下,甚至有人千里迎喪。
三國時的高柔是陳留人,父親逝於西州,他千里迢迢趕去,歷時三年才將父親棺槨迎回,一路備嘗艱辛也在所不惜。
而東漢的袁彭又是另一種做法。他在任上病逝前留下遺言,令其子勿將其歸葬,也無須將其妻子的棺槨從家鄉遷來與其同葬,因為“亡者有知,往來不難”,不用合葬,照樣可以夫妻團聚。
以上兩例雖然做法不同,但反映的問題是一樣的,都認為人死魂魄仍在。
“死而不亡”觀念之影響:帶來厚葬陋習
《荀子·禮論》:“喪禮者,以生者飾死者也, 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事死如生,事亡如存。”
自先秦以來,“事死如生”的觀念深入人心。死者生前過著怎麼樣的生活,死後的魂魄在地下世界仍然要享用生前的一切,明器都是實打實的器物,而不是後代墓葬中土製或陶製的替代品。
秦始皇陵的奢侈程度眾所周知,即使是到提倡節儉的漢代,皇帝依舊不能免俗。
漢文帝一代賢主,躬行節儉,但在涉及自己身後事時依然發出“以北山石為槨”的感慨,足見秦漢時皇陵規模之弘大。
晉愍帝建興年間,有人盜墓賊發掘了漢文帝的霸陵和漢宣帝的杜陵,獲珍寶無數。
愍帝問索綝:“漢陵中物何乃多邪?”
索綝回答道:“漢天子即為一年而為陵。天下貢賦三分之:一供宗廟,一供賓客,一充山陵。”(據《晉書·索綝》傳)
給皇帝修建陵墓,竟然要耗費國家三分之一的收入。
漢武帝在位五十多年,按照每年將三分之一的國家收入用於建造皇陵的慣例,至去去世時,其陵寢茂陵都已經裝不下隨葬品了。
新莽末年,赤眉軍盜茂陵,至西晉時,陵中依然有大量隨葬品未被取走,西漢皇陵的奢華程度真是令人咂舌。
富有四海的皇帝有奢侈的資本,在墓葬上,其他王侯將相也不甘落後。
1972年-1974年開始發掘的長沙馬王堆漢墓,出土文物幾千件,涉及日常的方方面面,相當於把一個家搬到了地下,完全可以滿足死者生前的生活需要。
而自2011年開始發掘的海昏侯墓,有過之而無不及,共出土文物一萬多件,其中竟有10餘噸的銅錢和數量驚人的黃金。
皇家和貴族的厚葬於國計民生百害而無一利,只能便宜了盜墓賊。西漢皇陵在魏晉時就已經被盜得差不多了。
兩漢的厚葬風,至曹魏時才被逐漸逆轉過來。曹操提倡薄葬,去世時遺令
“殮以時服,無藏金玉珠寶”。
魏文帝曹丕更是親自制定“終制”,規定陵墓不樹不封,不立寢殿,隨葬品不準用金銀銅鐵,一律使用瓦器,並嚴厲告誡後代及臣,如違此詔,“吾為戮屍地下,戮而重戮,死而重死”。
結語
“死而不亡”的生死觀深刻地影響了漢代人的喪葬制度,包括買地券在內的一系列隨葬品以及墓磚、墓畫都在方方面面折射出該觀念的印記。
而買地券本身,由於其豐富的銘文,也成為後世人研究兩漢經濟、社會的珍貴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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