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長智軼事(十三)

討飯一百天

正月十六日到五月四日,共107天,中間回來四次,在家住了八夜,共在外九十九夜,

有了碗,一路西行。十七日天黑,走到了堂邑西南袁莊。從此便在哪一帶幾十個村莊轉。最遠不過賈鎮,最近不過堂邑。平時轉村,逢兩邊集,便上集去要。夜晚大部分住麥秸垛掏洞,有時住碾磨屋,也有時住在好心人家中。要的乾糧吃不完就曬乾送回家中。

二月初九第一次回家,因初十是爺爺忌日。這次回來,帶去了對門的河叔(他大四歲,今健在,昨天下午還見了他。)和我的國語算術兩本應學的書。半響不串門時,便唸書。

第二次清明節回來,帶去了陳長榮(小名小丑,大兩歲,後來去了東北。)

笫三次回來,帶去了我姥娘和表哥(大6歲,昨天聽說,一個月前的正月十六死了)。

要飯不能結夥,白天各人單獨行動,夜晚有時全聚一起。每晚我都和河叔同住。要叫他教我學習。

國語算術都背的滾瓜爛熟,背一頁,撕一頁,當手紙,擦鼻涕(我好流鼻涕)。五月初四回家時,兩本書一頁也沒有了。


學一頁撕一頁這個習慣一直到上高小六年級。一學期下來,書本全無,但哪一頁有什麼內容,我會記得一清二楚。所以,考試成績不是第一便是第二。另一位是隨振舉(同歲,今健在,曾任聊城廣播電臺臺長)。這是後話。

人生最苦難的一百天過去了,五月初六芒種收了麥子。八月十四民政局發給了烈屬證。氣依然受,沒再捱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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