篆刻入門:“入古”與“出新”——《三十五舉》裡的“烏龍”理論

《三十五舉》是中國最早的篆刻教材,是篆刻宗師吾衍的代表之作,後世篆刻理論學習,多從《三十五舉》入手,而如果我們認真留意就會發現,實際上在《三十五舉》裡,有兩條明顯的“烏龍”理論。本文針對這兩條“烏龍”理論,說一說篆刻學習中必須要注意的“入古”與創新的關係:

兩條“烏龍”理論

先說“烏龍”,當然不是“烏龍茶”。

在中國的典故里,“烏龍”最早出自陶潛的《續搜神記》(也叫《搜神後記》),原文如下:

會稽人張然,滯役,經年不歸。婦與奴私通,然養一狗,名曰“烏龍”。後然歸,奴懼事覺,欲謀殺然,狗注睛視奴,奴方興手,烏龍蕩奴。奴失刀仗,然取刀殺奴。

在這個典故里,“烏龍”是一條忠犬的名字。但在現代漢語語境裡,“烏龍”已經有了新的含義:

大約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因為英語“own goal”(就是足球球員把球踢進了本方球門)與粵語的“烏龍”一詞發音相近,而粵語“烏龍”有“搞錯、烏里巴塗”等意思,於是香港記者便在足球賽事的報道中以“烏龍”來翻譯“own goal”,很快,這個用法在體育界成為通行語言,久而久之,“烏龍”的釋義漸漸廣泛,漸漸有了“糊塗、冒失、自相矛盾”等意思,我們說吾衍的“烏龍”理論,指的正是他的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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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龍球后懊悔的球員)

吾衍是後世公認的印學奠基人,他在1300年(元大德四年)完成了《三十五舉》,這是公認的印學奠基理論,但就是在他的《三十五舉》裡,卻有兩條屬於“烏龍”性質的理論:

三十舉曰:道號,唐人雖有,不曾有印,故不可以道號作印用也。三字屋匾,唐卻有法。

三十三舉曰:凡名印,不可妄寫。或姓名相合,或加印章等字,或兼用印章字。曰姓某印章,不若只用印字,最為正也。二名可迴文寫,姓下著印字在右,二名在左是也。單名者,曰姓某之印,卻不可迴文寫。若曰姓某私印,不可印文墨,只宜封書,亦不可迴文寫。名印內不可著氏字,表德可加氏字,亦當詳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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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丘衍畫像)

為什麼說這兩條是烏龍呢?

因為這兩條理論裡各有一句:1、第三十舉裡的“故不可以道號作印用也”;2、第三十三舉裡的“若曰姓某私印,不可印文墨,只宜封書”。這兩句乍看都平常,沒啥問題啊……

但就在他創作《三十五舉》之後的第五年,也即元大德九年(1305年),吾衍本人在《趙模集王千字文》卷後作了“大德九年吾衍觀”的七字跋語,就是一個“觀款”,款後蓋了兩方私印,與他的這兩條理論恰恰自相矛盾。而且這個觀款後來被人移配到了《張好好詩卷》的後面(詳見王家葵《張好好詩卷後元人觀款移配問題補苴》一文,載《詩書畫》第十七期<2015年第3期>),而《張好好詩卷》現在好好藏在故宮博物院裡,鐵證如山,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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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衍的觀款及兩方私印)

這兩方印是吾丘衍的代表作,標準的漢白文印,很端正,也很有漢印味道,但要命的是,跟他《三十五舉》裡的理論不符合,我們把這兩方印拿出來,它們的印蛻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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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衍的兩方印)

第一方是“布衣道士”,這或許不是吾衍的道號,但的確是他的“號”,並且,這個號裡又有“道士”的字眼,不得不讓人認為這是他的第一條“烏龍”條款,道號怎麼就不能入印呢,你自己不就這樣做了嗎?

第二方是“吾衍私印”,這是典型的“姓某私印”,依照他的說法,只能用以“封書”,但他卻明確地印在了“觀款”之後。如果第一條還不夠烏龍,那麼,這一條卻烏龍得乾淨徹底。

沒有別的解釋,只有一種,就是吾衍在寫了《三十五舉》並用它教授了大量弟子(據說他的篆刻班聽課弟子有八九十人之多)之後,大概只過了五年,他就發現了問題,“覺今是而昨非”了。顯然,在他的腦海裡,理論是有發展的,寫下這個觀款之後又6年,吾衍去世,我們已經不得而知,他是否又有新的認識了(他是生活不得意投水而死的,之後也沒有新的文字傳於後世,好可惜)。

至少,我們相信,在他生活期間,他的印學理論是發展的。這才正常!

無創新,不大師

實際上,如果細研中國篆刻史,就會發現,不論徽宗、浙宗,但凡篆刻史留名的開派宗師,都有其額外不同於前人的“創新”,具體如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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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刻史上創新產生的流派)

上圖所列的是清代以來公認的開派大師,自程邃開始,吾衍在《三十五舉》裡明確說款識文字入印“其大不可”,但他不認可,於是拿款識文字入印,反倒開創了古拙渾樸的徽宗徽派印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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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邃:少壯三好音律書酒)

明代的印學理論家幾乎一致認為《說文解字》是篆刻的篆書標準,但丁敬大師不認可,於是以漢印裡的繆篆篆法否定了《說文解字》,認為《說文解字》是學術性的,是文字學範疇的,而篆刻是藝術,兩不相干(自分馳);緊接著又以唐宋印的妙處否定吾衍的漢印正統說,又從朱簡那裡創造性地繼承了切刀,以刀立派,開創了至今影響深遠的浙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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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敬:丁敬身印)

大家一擁而上“印宗秦漢”,言必稱漢印時,鄧石如另闢蹊徑,以自家書法篆書入印,開始了“書從印入,印從書出”的篆刻新時期,打破了“印中求印”的鐵律,將篆刻藝術的目光從印內引向了印外,於是有了鄧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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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石如:江流有聲斷岸千尺)

趙之謙在大家努力練篆書(趙之謙的篆書也很好),以書入印的時侯,他把目光轉向了戰國泉幣、秦漢碑版、權詔、鏡銘,拓寬了“印外求印”的藝術視野,這是一位“但開風氣不為師”的大家,他的流派沒有名字,如果有,該叫“皖浙橫站派”,因為他既衝又切,既南又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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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之謙:靈壽花館)

吳昌碩又進一步將封泥、磚瓦、石鼓文引入篆刻,打破了“粗白細朱”的壁壘,開創了“蒼古奇肆、雄健厚朴”印風,創造了“印外求印”的一個高峰,後人稱他的流派叫吳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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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昌碩:海日樓)

黃牧甫將“印外求印”推向另一個高峰,他將吉金文字納入取材範圍,在追求“金石氣”一路上又開拓出了“古雅”印風,後人稱他的流派叫黟山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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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牧甫:永受嘉福)

到了齊白石,又從趙之謙處受到啟發,再借以《天發神讖碑》的獨特篆法,創出了“單刀直衝”的“爽利勁健”篆刻風格,後人稱他的流派叫齊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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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白石:奪得天工)

綜上所述,有清一代篆刻史的大師們,簡直就是不創新就不能成為大師,就不足以開創流派,更談不上印史留名。前面我們說的“四鳳”派,如果不是他們把“醜(古拙殘缺)”引入印面,他們的“四鳳”派,也就無從談起立派成名。

守規矩與創新——如何“入古出新”

我們可以說,任何一種流派風格,在不同的印式中,都有相應的規矩、標準(比如漢白文印的“繆篆入印,均分印面,任疏任密”;比如元朱文印的“小篆入印,朱文細線,文字接邊”等),這些規矩、標準存在於古人先賢的作品裡,同時也存在於明清印人的印論、序跋、邊款裡,也存在於一些文人掌故里,這些規矩和標準是經過歷史檢驗的“祖宗成法”,是經過無數人審美檢驗的,學習這些“成法”,並創作出符合這些“成法”的作品,就是“守規矩”。

初學者學習篆刻,首先要做的是對這些“成法”勤加研習,爛熟於心,寫篆必有依據,下刀必有所本,就是我們所說的“入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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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刻練習)

有的人總說一句話:“規矩的存在就是為了打破它”,這句話本身或許沒有錯,但一定要記得,打破規矩有前提!這個前提就是“入古”。不研習古法,一味地“野蠻創新”,這是不在規矩基礎上的創新,是無本之木、無源之水,是在沙灘上建高樓,最後只能走入“野、怪、悖”的死衚衕。因為篆刻是古典藝術,所以只有“入古”才能“出新”。初學者要先入古,學規矩,在規矩裡浸淫日久,方有突破“創新”的可能。

接下來說說“入古出新”的方法。

“入古”的方法不必多說,能做的事情就是臨摹古印,學習印論,練習書法,學習文字學,參觀展覽,增加文學修養,提高審美能力等,為什麼要提高審美能力呢?因為提高審美,易於走通創新之路。

篆刻是綜合藝術,既然是藝術,就必然涉及審美風格,李剛田、馬士達的《篆刻學》中將篆刻的審美風格歸納為以下九大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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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刻學》中所列的審美風格

學習者經過長期的積累之後,如果想要謀求“創新”,在審美風格上的創新最易上手,就是選擇與自己審美相貼合的風格,漸漸走向極致(風格特徵的強化)。這個走向極致的過程,就是形成風格的過程,實際上也就是“創新”的過程,因為審美風格本身的多樣性,在審美風格上的創新也是目前可行性最強的“創新”方法。

當然,我們還可以從技法上進行創新,但顯然,這比較困難,因為字法、篆法、章法、刀法等幾方面經過數百年的發展之後,“創新”幾乎無路可走,畢竟前賢們幾百年來不斷的左衝右突,已經幾乎窮遍、嘗試了所有的可能,稍不留神,還是走了前人的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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