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贈與兒子,但房本沒下來,婚後是共同財產嗎?

董立志680186


這個要看是否有明確是贈與兒子一方,具體規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擴展資料:

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

第十三條 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屬於個人財產。

參考資料:最高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 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

參考資料: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修正)


馬賢聰


根據新物權法規定下來的房證屬於你兒子單獨所有,房屋取得不是用的共同財產,也不需要共同償還貸款,無爭議屬個人財產。


老白話樓市


具體是看房子買房的網籤合同時間,如果時間在婚前,就是個人財產


重慶新房蔣順鑫


不是[酷拽]


置業之家陳文強


在結婚登記日後取得房產理應是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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