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誡:是古老的聖經遺產,今天我們為什麼需要學習十誡?

十誡是人的基本價值與規則  

十誡:是古老的聖經遺產,今天我們為什麼需要學習十誡?

十誡是命令,不是建議。若十誡只是十個建議,我們可以不加理會!十條誡命是人類生命的十個價值基礎,從個人的價值建立,到家庭(Family Values),社會、國家、進而國際、世界、自然生態,因此也是宇宙價值(Universal Values). 亦即中國人所明白的“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基礎價值。事實告訴我們:許多法學的研究者都承認十誡是國家律法的發展基礎,也是文明的基石!但是,今天人們面臨的是價值真空的時代危機!試看人們以為自由的天地美國:每三十秒就有一對夫妻離婚,出生嬰兒中的四分之一是來自未婚媽媽。如今中國人面對的社會現象,使十誡的價值顯得更為重要!   

十誡是基督徒倫理的原則基礎:基督徒當把握這些原則,再以情境及動機為共同的要素,進入探討生活中的倫理抉擇。   

誡命的效益在於為人們造福

十誡:是古老的聖經遺產,今天我們為什麼需要學習十誡?

當父母告訴孩子說:“不可玩火”,是為著孩子的益處。提摩太前書一5“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當神吩咐人們說:“不可......”,都是帶著積極的目標,是為著人們的好處。羅馬書十三9—10“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所以,我們應當為上帝賜給我們“不可”的律法,感謝神!另一方面, 它也使我們知錯,而有改正的機會。它是一面鏡子:雅各書一23—24“因為聽道而不行道的,就像人對著鏡子看自己本來的面目,看見,走後,隨即忘了他的相貌如何。”羅馬書七7“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律法是罪嗎?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它是指南針:提摩太後書三16“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或譯:凡神所默示的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因此人們應當學習十誡,並且流傳給下一代!申命記六6,7“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 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   

誡命是神以道德律所發出的

十誡:是古老的聖經遺產,今天我們為什麼需要學習十誡?

十誡是神深植於人心中的道德律,正如祂設置萬有引力定律運作在自然界中,任何破壞十誡這道德律的人,他必會有負面的結果(Consequence)。正如你若是從高樓頂上故意跳下來,那萬有引力定律會帶來的結果一樣。十誡是幾千年前神給人們的誡命,可稱之為:“神的十大 God's Big Ten”,它們不是當時的時尚流行,而是至今都放之四海皆準的永恆價值(Eternal Valu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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