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誌哀”與“致哀”有何區別?

今早有很多朋友提到了“誌哀”和“致哀”的區別。

《現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2005年修訂本 第五版)1755頁標註:“誌哀:(動詞)用某種方式表示哀悼。”“志”,含義為“記”。在常用詞“永誌不忘”中,“志”就是這一用法。同一版本的《現代漢語詞典》的1758頁,對“致哀”有這樣一條解釋:“致哀:(動詞)對死者表示哀悼。如:向死難烈士致哀。”“致”在這裡是給予、向對方表示的意思。

比較而言,“誌哀”,只指通過某種形式或活動以表示對某事的哀意。而“致哀”,就是用語言或行動向別人傳達自己對某事、某人的哀意。“致哀”,是雙向的行為,有發出者和接受者,其行為對象是確定的。

因此,“全國和各駐外機構下半旗誌哀”,和“向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鬥爭中犧牲的烈士和逝世同胞致哀”都是準確的用法。


“誌哀”與“致哀”有何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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