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腳踹打工妹”當事人系司法所長 被拘留10日

行唐“腳踹打工妹”當事人系司法所長 被拘留10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河北省行唐縣公安局依法對張某鵬行政拘留10日,並處500元罰款處罰。

河北“腳踹打工妹”當事人系司法所長,警方:正在調查取證。

6日,河北省行唐縣公安局在其官方微博發佈情況通報。以下為全文:

4月3日13時32分,我局接到群眾報警,稱其被人毆打。接警後,我局迅速安排警力趕赴現場處置。

經調查:2020年4月3日13時30分許,張某鵬(男,32歲,行唐縣獨羊崗鄉政府工作人員,負責司法所工作)因出租房屋問題與劉某某(女,32歲)發生口角。爭吵過程中,張某鵬對劉某某進行了毆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我局依法對張某鵬行政拘留10日,並處500元罰款處罰。

行唐“脚踹打工妹”当事人系司法所长 被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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