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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案例
剛從師範學院畢業的小趙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任某,得知小趙在找工作,任某謊稱自己可以通過家裡的關係幫助小趙獲得本地一所小學的教師編制。涉世未深的小趙並未懷疑,就將自己的求職材料放心的交給任某。後來任某多次以交培訓費、找人辦事、交保險費、交押金等理由向小趙索要金錢,前後共騙取小趙約6萬元。
6萬多元,小趙換來了任某交給他的一份《XX小學勞動合同書》,合同上還蓋著XX小學和當地教委的公章。滿心歡喜的小趙拿著《勞動合同書》到當地教委報到時才知道自己被騙了,找任某詢問,任某早已不見蹤影。
據警方調查,任某通過自制《勞動合同書》,偽造小學印章和教委公章,已經騙取了李某等多名求職大學生錢款30多萬元。
檢察官說法
本案中任某謊稱可以幫助他人找到有編制的工作,並以交保險費、押金費等為理由多次向被害人索要錢財,通過簽訂自制的《勞動合同書》等手段騙取被害人信任,其行為在客觀上屬於詐騙的客觀行為,同時其主觀上為騙取他人錢財,具有詐騙罪的非法佔有目的,因此應當定性為
詐騙罪。法條超市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徙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八大常見招工騙局
(1)“皮包公司”合夥詐騙
一些非法無證的小型店面勞務公司為了獲取應聘者的信任,與騙子公司或皮包公司合夥進行詐騙。
(2)收取服務費後藉口敷衍
一些招聘啟事誘人,但是在收取招聘面試費後推諉敷衍。
(3)臨時租用辦公場所辦公
一些不法分子打著虛假單位的旗號在各路口擺攤設點,以豐厚待遇條件為誘餌,騙得多人上當交納一定的報名費後攜款逃之夭夭。
(4)網絡設好陷阱要求轉賬
一些網絡騙子編織各種美麗的招聘陷阱,誘騙求職者把錢存入指定的賬戶以達到詐騙目的。
(5)吹噓有關係要求錢財疏通
詐騙分子吹噓自己門路廣、關係多,表示自己可以通過“關係”幫事主找到“好”工作,但為了疏通關係需要花錢。當事主交錢後,騙子要麼逃之夭夭,要麼工作遙遙無期。
(6)張貼招工信息騙取費用
騙子抓住求職者急於找工作心理,以在各路口張貼招工信息的形式,等待受騙者上鉤。如果過去諮詢,往往被要求交報名費、押金等。
(7)監控面試要求收取押金
不法分子假裝要對應聘者進行“面試”,後又說不用面試了,已通過監控錄像進行暗中“面試”,過幾天就可以上班。但是要事主先交納押金和體檢費。
(8)通過“男女公關”連環行騙
詐騙團伙成員通常會描繪一通日賺鬥金的“美好前景”,等對方心動了,這夥人就會要求應聘者先交百元到千元不等的“報名費”。
檢察官提醒
多瞭解
求職者在求職前應多瞭解相關詐騙案例以提高防騙意識,不隨意輕信非正當途徑發佈的招聘信息,尤其是高薪誘惑。
勤核實
確定應聘單位後,應主動在企業信用信息網查詢該企業工商註冊信息,如果無法查到或者相關內容與招聘信息存在不符,應提高警惕。
慎繳費
此外,在核實招工方信息、正式應聘簽約之前不要先繳款。如發覺被騙則應及時撥打110報案,以保護自己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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