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價明星,誰之過?

類似於薪酬向題,國家各地區都有一個最低工資標準,但沒有最高工資標準。甲方願付給薪酬,乙方願接受條件去盡相應義務,有合法合同,就是可以的。

有人把明星收入與科學家比,其實沒有可比性。科學家都是國家體制內人,科研團隊、科研經費、設備都是國家的,科學家只是為國家工作,有相應的工資標準。而明星是體制外的人群,全都是市場價。當紅明星,行情飛漲,市場使然。半小時幾首歌,幾十萬拿到手了,再轉一個場,又幾十萬。拍一部戲火了,行情馬上見漲。這是沒辦法的事,誰見錢不掙呢?況且,一個明星的背後團隊龐大,養著一大家子人呢!

這一切都是社會造成的。追星族海了去了,見明星比爹媽都親。企業老闆同樣追星,別以為那麼多錢是馮小剛出的。片尾那一大串幾分鐘的答謝名單,就是各位金主兒。願打願挨,各取所需。

追星是一個社會問題。為什麼追逐明星,而又追逐科學家?這是個價值觀問題。青少年追星,是青少年三觀不成熟。成年人追星,企業家追星,這就是三觀有問題。

娘炮當道,小鮮肉霸屏,逼著國家著急。天價片酬,陰陽合同,偷程漏稅。德藝雙馨的藝術家無人惠顧,流量明星一夜成名。

誰之過?教育之過?社會之過?的確值得思考。有關部門監管不力,法規漏洞存在,明星納稅意識不強。這都是原因。有些公共媒體,節目娛樂至死,毫無底限,對青少年的價值觀影響遠遠勝過學校教育。

好在國家已出臺一系列政策。明星高片酬問題會得到一定抑制。但社會價值觀得不到校正,指望人為限制,恐怕解決不了根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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