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丈夫被高雲翔律師嚴密盤問,精斑淤青成重點

高雲翔和王晶在澳涉性侵案進入第三週庭審。在唐寧中心地區法院,被告代表律師對女受害者丈夫進行盤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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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45pm

法庭休庭。


12: 35pm

檢方傳喚證人名叫Michael的中年白人男性。

其身著白色襯衫,頭髮白色,身材強壯、魁梧,坐在證人席,接受控辨雙方交叉盤問。

檢:“你從事影視業,對嗎?”

證:“是的。”

檢:“你和中方團隊合作過一個項目叫《阿那亞熱戀》,對嗎?”

證:“是的。”

檢:“你同事叫Ann Robinson嗎?”

證:“是的。”

檢:“拍攝5天時間,對嗎?”

證:“是的。”

檢:“你和中方製作人有互動嗎?”

證:“沒有。”

檢:“你不會中文,對嗎?”

證:“不會。”

檢:“你注意到女受害者有時會和中方的製作人解決一些事情嗎?

證:“是的。”

檢:“你當時認識王晶嗎?”

證:“沒有。”

檢:“在你看來,拍攝大多數時候,女受害者會協助你告訴中方人員安全須知,對嗎?”

證:“是的。”

檢:“你通常會通過女受害者翻譯,跟高講解特技動作安全須知,對嗎?”

證:“是的。”

檢:“除此之外,你沒看見過女受害者和高聊天對嗎?”

證:“沒有。”

檢:“拍攝期間女受害者和你互動情況如何?”

證:“她95%時間都在拍攝場地工作。”

檢:“你知道3月26日晚中方有個殺青宴,對嗎?”

證:“知道。”

檢:“你去了嗎?”

證:“沒去。”

檢:“3月27日,你出息Blue angel餐廳的派,對嗎?”

證:“是的。”

檢:“你當晚6點前到的,對嗎?”

證:“是的。”

檢:“今年1月你和警方錄了證詞,對嗎?

證:“是的。”

檢:“你到了之後,有多少人在?”

證:“3-4個澳方人員。”

檢:“你到了不久女受害者就到了,對嗎?”

證:“是的。”

檢:“女受害者大概幾點到的?”

證:“大概是8:30pm,我們到了已經有段時間了。”

檢:“和丈夫家人一起嗎?”

證:“是的。”

檢:“是個長桌嗎?”

證:“大概40人的長桌。”

檢:“你曾問過女受害者,你還好嗎?”

證:“是的。”

檢:“為什麼會這麼問?”

證:“她和平時不太一樣,皺著眉頭。”

檢:“她告訴你,‘有人侮辱(insult)她’?”

證:“是的。”

檢:“然後又說有人‘侵犯(assault)她’?”

證:“是的。”

檢:“你確定第一次是insult,第二次是assault,對嗎?”

證:“是的。”

檢:“她說過王和高‘已經喝醉了,變成傻子了’?”

證:“是的。

檢:“這些是她的原話,還是你揣測的意思?”

證:“我的理解,她有點擔心高和王作為受人矚目的人物。(高律師反對)

檢:”她說過‘他們把我拖進我,攻擊我’?”

證:“她說過。”

檢:“在對話期間,她說過‘他們對我做了兩個男人能做的事情’麼?”

證:“是的,她說過

檢:“你注意到女受害者的丈夫也坐在桌子旁,離你並不遠?”

證:“是的。”

檢:“當時燈光條件如何?”

證:“不太亮,但能看清楚。”

檢:“你有注意到女受害者脖子上的印記嗎?”

證:“有。”

檢:“她當時有圍巾,對嗎?”

證:“有條紅色的圍巾。”

檢:“印記位置在哪?”

證:“證人做出手勢,表示在鎖骨上方一點。”

檢:“你注意到有幾個印記?”

證:“一些。”

檢:“你是否問過,‘Ann知道’嗎?”

證:“是的。”

檢:“她怎麼回答的?”

證:“Ann知道。”

檢:“然後你就出去打電話了,對嗎?”

證:“是的。”

檢:“你打電話回來後看到了什麼?”

證:“看到女受害者在安慰她丈夫,他低著頭,她摟著他肩膀。”

被告高雲翔辯護律師對證人進行盤問。

辯:“你告訴警察,她走過來跟你說話?”

證:“是的。”

被告王晶律師對證人進行盤問。

辯:“你說了些脖子印記,對嗎?”

證:“是的。”

辯:“你能看到印記在圍巾下面?”

證:“是的。”

辯:“你看到的是紅色的印記分佈在脖子兩邊,對嗎?”

證:“是的。”

辯:“你跟女受害者談論過那些印記嗎?”

證:“沒有。”

辯:“你跟其他人說過嗎?”

證:“沒有。”

辯:“你拍照了嗎?”

證:“沒有。”

辯:“你看到印記時,你和女受害者有多遠?”

證人用手比劃了一段距離,大概1米。

辯:“你和女受害者之前合作過嗎?”

證:“沒有。”

辯:“你和女受害者沒有個人關係,對嗎?”

證:“沒有。”

辯:“但她選擇和你講這個事情?”

證:“是的。”

辯:“你自己去找過警察,來幫助案件嗎?”

證:“沒有。”

辯:“後來為什麼找警方作證?”

證:“Ann告訴我,‘這個很有必要’,我就去了。”

辯:“儘管Ann當時不在Blue angle餐廳?”

證:“不在。”

辯:“當時Blue angle餐廳裡有蛋糕嗎?”

證:“我記不得了。”

辯:“有人說......(跟受害人女兒相關問題,法官禁止公開)之類的嗎?

證:“有人說......(跟受害人女兒相關問題,法官禁止公開)。”

辯:“你怎麼知道是......(跟受害人女兒相關問題,法官禁止公開)?”

證:“有人告訴我的。”


12: 15pm

檢方(下簡稱“檢”)傳喚證人Zixuan Jiang(下簡稱“證”),一位年輕女性。

其身穿深藍色格子襯衫,齊劉海,中長髮齊肩,坐在證人席,接受控辨雙方的盤問。

檢:“你的英文名是Ziolet嗎?”

證:“是的。”

檢:“你去年和女受害者的工作,是她助手,對嗎?”

證:“是的。”

檢:“你知道她拍攝《阿那亞之戀》,對吧?”

證:“是的。”

檢:“作為助手,你和她在工作時很緊密,對吧?”

證:“是的。”

檢:“你說中文嗎,對嗎?”

證:“是的。”

檢:“你會協助澳方和中方進行翻譯,對嗎?”

證:“是的。”

檢:“是你的兼職工作嗎?”

證:“是的。”

檢:“你還為她工作嗎?”

證:“不了。”

檢:“拍攝5天期間,你都在嗎?”

證:“是的。”

檢:“在5天的任何時間裡,你注意到,女受害者和高在拍攝場地有說過話嗎?”

證:“有幾次。”

檢:“關於什麼的?”

證:“只關於工作方面的。”

檢:“兩人都很有禮貌嗎?”

證:“二人都非常有禮貌。”

檢:“你知道拍攝完成後的殺青宴嗎?”

證:“是的。”

檢:“你們去過一個動物園嗎?”

證:“是的。”

檢:“動物園叫什麼名字?”

證:“不記得動物園名字了。”

檢:“你們在3月26日晚,在水井坊吃飯嗎?”

證:“是的。”

檢:“是在拍攝完成之後嗎?”

證:“是的。”

檢:“你去參加晚宴,對嗎?”

證:“是的。”

檢:“你挨著女受害者坐嗎?”

證:“是的。”

檢:“你們坐的是主桌嗎?”

證:“是的。”

檢:“高在嗎?”

證:“在。”

檢:“王晶在嗎?”

證:“在。”

檢:“你認識王晶嗎?”

證:“之前不認識。”

檢:“你在拍攝期間跟王說過話嗎?”

證:“沒說過,但在拍攝第四天我見過他。”

檢:“在晚餐開始後,喝了米酒,對嗎?”

證:“是的。”

檢:“你注意到女受害者喝了嗎??”

證:“沒有。”

檢:“她在整個晚餐期間喝酒了嗎?”

證:“沒有。”

檢:“當晚你有看見有人喝醉了嗎?”

證:“是的。”

檢:“你注意到王喝醉了嗎?”

證:“他臉有點紅了。”

檢:“某個時候,高去另一個房間休息了,對嗎?”

證:“是的。”

檢:“你在晚餐後就回家了,對吧?”

證:“是的。”

檢:“在走之前,你有問過女受害者一個人可以嗎?”

證:“是的。”

檢:“你為什麼會問她這個問題?”

證:“當時已經9點了,我是個學生,我住的離city比較遠。”

檢:“你為什麼會問她要不要回家?”

證:“因為她不能喝酒。”

檢:“你在3月27日晚的Blue angel餐廳嗎?”

證:“在的。”

檢:“女受害者當時什麼狀態?”

證:“失落。”

檢:“你怎麼看出來的?”

證:“她情緒低落,臉上像哭過。”

檢:“你當時在哪?”

證:“我坐在角落。”

被告高雲翔律師(下簡稱“辯”)繼續對在場證人進行盤問。

辯:“高拍攝期間,還和其他人說話嗎?”

證:“是的。”

辯:“他對其他人禮貌嗎?”

證:“是的。”

辯:“你覺得女受害者是自願去KTV的嗎?”

證:“是的。”

被告王晶律師(下簡稱“辯”)對證人繼續盤問。

辯:“當時你多大?”

證:“20歲。”

辯:“你學什麼的?”

證:“在UNSW學管理。”

辯:“晚餐時你說你坐在主桌,對嗎?”

證:“是的,本來我該坐旁邊一桌,但女受害者叫我坐主桌。”

辯:“為什麼?”

證:“可能因為我能喝點酒吧。”

辯:“你當時什麼感覺?”

證:“有點緊張。”

辯:“是因為這些重要的人物坐在一起嗎?”

證:“有點。”

辯:“你沒看見過王晶對任何人粗魯,對嗎?”

證:“沒有。”

檢方表示沒有補充正問,證人離開法庭。


12: 08pm

庭審繼續。


11: 40am

女受害者丈夫在工作人員的陪同下,快步離開。


11: 25am

法庭休庭。


10: 45am

辯:“你對Siqi Li說過,今天你是個女士,要是Li Ma來的話,我會打他,對嗎?”

證:“可能吧。”

辯:“你捏緊了拳頭,砸向桌子,對嗎?”

證:“我不記得我這麼做了。”

辯:“Siqi Li被你嚇哭了嗎?”

證:“我不記得她哭了。”

辯:“如果你聽到Siqi Li叫你妻子撤訴的話,你不應該問她發生了什麼嗎?”

證:“我不知道。”

辯:“你沒告訴警方,你和Siqi Li有這段對話,對嗎?”

證:“沒有。”

辯:“如果你認為有人在干擾起訴,為什麼不告訴警察?”

證:“我妻子告訴了警察。”

辯:“不是Siqi Li威脅你們,是你威脅Siqi Li,對吧?”

證:“不是的。”

辯:“你提高了你的音量,對吧?”

證:“我有吧。”

辯:“是你妻子當晚之後才告訴你,她和Siqi Li的整段對話,對嗎?”

證:“我聽到Siqi Li讓我妻子取消起訴,她在威脅我妻子。”

辯:“你吼Siqi Li了,對嗎?”

證:“我對她很失望。”

辯:“你說如果當時是Li Ma,你會打他?當時是指什麼時候?你對Siqi Li提過Li Ma,對嗎?”

證:“記不清了。”

辯:“你早些時候給Li Ma打電話了,對嗎?”

證:“是他打給我的。”

辯:“你為什麼會拍妻子腿上的淤青?”

證:“她在換衣服,我突然發現了腿上有淤青。”

辯:“之後你說什麼了?”

證:“我說發生了什麼。”

辯:“誰讓你拍照的?”

證:“警察。”

辯:“警察怎麼知道的?”

證:“她在醫院檢查後告訴警察,警察讓她拍照。”

辯:“你是怎麼知道警方要拍照的?”

證:“我妻子告訴我的。”(辨方律師出示警方拍攝的淤青照片)

辯:“先生,這些照片和你拍的是同一部位,對嗎?”

證:“是的。”

辯:“兩個版本皮膚顏色不太一樣,一個比較白,一個比較偏褐色?

證:“可能是因為太陽光線原因吧。”

辯:“哪個版本更接近你看到你妻子腿的膚色?”

證:“警方拍的這個版本吧。”

辯:“你怎麼拍的照片?”

證:“妻子當時躺在沙發上,沙發靠近一個大滑門。”

控辨雙方結束對女受害者丈夫的交叉盤問。


10: 45am

辯:“她躺下後,你又檢查她身體了嗎?”

證:“沒有。”

辯:“你檢查她的大腿了嗎?”

證:“沒有。”

辯:“你當時很憤怒吧?”

證:“我沒有憤怒。”

辯:“她不想和你說話,想睡覺,對嗎?”

證:“她說太累了。”

辯:“但你想進行交流,對嗎?”

證:“我想知道發生了什麼。”

辯:“你強迫檢查她身體了吧?”

證:“沒有。”

辯:“你確實很憤怒,對吧?”

證:“不憤怒。”

辯:“你證詞裡提到,在妻子睡覺的時候,你報的警,對嗎?”

證:“是的,她當時躺在床上。”

辯:“你報警前她沒告訴你,她被性侵了,對嗎?”

證:“沒有。”

辯:“她沒有回答你的問題,給你一個滿意的答案,對嗎?”

證:“沒有。”

辯:“你當時只是知道‘她強迫被困在酒店’,對吧?”

證:“是的。”

辯:“你難道不想知道‘她還被強迫’發生什麼了嗎?”

證:“當時她一直在哭,情緒崩潰,事情很嚴重。”

辯:“你妻子進門並沒有在哭,對吧?”

證:“她看上去很害怕,我能感覺到。”

辯:“她並沒有向你求助嗎?”

證:“她是我妻子啊。”

辯:“正是因為她是你妻子,所以你才認為她是被性侵了,而不是她願意進行的,對嗎?”

證:“當晚我都不知道性侵的事。”

辯:“但你擔心了,對嗎?”

證:“我擔心的是她為什麼那麼晚回家,為什麼滿臉害怕,為什麼一直在哭。”

辯:“她哭是在你質問她為什麼回來這麼晚之後,對嗎?”

證:“我覺得我的問題很自然,大家都會這麼問吧。”

辯:“你報警的時候,她在挑釁你,說‘你報吧’這樣的,對嗎?”

證:“不是,她當時很困。”

辯:“你威脅她說,‘你不告訴我事實,我就報警了’,這樣嗎?”

證:“不是,我只是想向警方尋求幫助,我覺得她也需要幫助。”

辯:“你希望警方幫你弄清楚發生了什麼,對嗎?”

證:“直到現在我都不知道案件的細節。”

AHL法律沈寒冰律師(下簡稱“沈”):“高的辯方對丈夫的盤問力度遠遠大於對女當事人的,因為對丈夫的盤問不受新南威爾士州出庭律師公會的指引約束,所以今天的火力會很猛。”

辯:“報警後,你又打電話給Li Ma了,對嗎?”

證:“我記不太清了。”

辯:“你記得什麼時候報的警嗎?”

證:“記不清了。”

辯:“警察什麼時候到你家的?”

證:“大概早上6點左右吧。”

辯:“你怎麼報的警?”

證:“我說妻子回家非常晚,然後一直在哭。”

辯:“整個電話持續了多久?”

證:“大概1分鐘。”

辯:“警察過了多久到你家的?”

證:“我記不清了。”

辯:“就算你對妻子不憤怒,你也對造成這個事件的人感到憤怒,對吧?”

證:“我當時並不憤怒,是擔心。”

辯:“你在Blue angle餐廳情緒失控,非常憤怒了,對嗎?”

證:“沒有,我不這麼認為。”

辯:“你在餐館表現的非常憤怒,不是嗎?”

證:“我不記得我表現的很憤怒了。”

辯:“在餐館有人祝你......(跟受害人女兒相關問題,法官禁止公開)?

證:“我不記得了。在事情發生之後,我們去看了心理醫生,醫生建議我們,為了心理健康,我們需要把負面的情緒放到一個盒子裡,丟掉。”

辯:“你當天對Siqi Li很憤怒吧?”

證:“我比較失落。”

辯:“你跟她說話了嗎?”

證:“說了,她叫我妻子撤訴,我告訴‘她遠離我妻子’,她在威脅我妻子。”

辯:“你妻子和她說話的時候,你不在場吧?”

證:“我晚些時候過去的。”

辯:“你隨後加入對話了嗎?”

證:“沒有,我在後面聽。”

辯:“你說過,你們在聊工作還是其他的?”

證:“我不記得了。”

辯:“你沒有聽到完整的對話,對吧?”

證:“沒有聽到完整的,我聽到那個年輕女士說,‘對所發生的事表示歉意’。”

辯:“那名女士威脅過你妻子嗎?”

證:“她叫我妻子撤案。”

辯:“你聽到了這句,對嗎?”

證:“我認為是的。”


10: 20am

王晶家人也現身法庭,聆聽今日庭審。

被告王晶律師(下簡稱“辯”)繼續對女受害者丈夫(下簡稱“證”)進行盤問,內容圍繞事發當晚女受害者回家細節。

高雲翔法庭手繪圖(畫師:lilbh;來源:今日澳洲App)

辯:“當晚你是不是跟妻子生氣了?”

證:“我告訴你很多次,我沒生氣。”

辯:“你現在還不知道事件細節嗎?”

證:“不知道。”

辯:“你沒讀過她的證詞嗎?”

證:“沒有。”

辯:“你和她商量過證據嗎?”

證:“沒有。”

辯:“你沒和她商量過,你在法庭上要和她的證詞配合,說你從未憤怒過嗎?”

證:“我告訴過你,沒有。”

辯:“你和她商量過關於她脖子上印記,是乾的,對嗎?”

證:“我看到了。”

辯:“你沒把這個信息告訴警察嗎?”

證:“那個時間點我不知道那個印記是什麼,她從醫院檢查完身體出來後,她說醫生檢查過她的嘴,我才意識到,才問她,‘他們有強迫你用嘴嗎’?”

辯:“也就是說,你之前告訴警察是個化妝品印記,但她從醫院出來後,你才知道?”

證:“她說醫生檢查過她的嘴,我才意識到。”

辯:“那個印記有多大?”

證:“我記不得了,時間太長了。”(證人簡單用手指比劃了一下)

辯:“你沒有對那個印記拍過照吧?”

證:“沒有。”

辯:“你現在還不知道事件細節嗎?”

證:“不知道。”

辯:“你和她還商量過證詞,說‘她當時說不出一句完整的話’,對嗎?”

證:“我告訴過你了,我沒和她商量過。我不知道你為什麼一直強迫我說這些,我告訴過你了,我沒有和她商量過證詞。”

辯:“你和她還商量過證詞,說她當晚回家後,捏造一些虛假事實?”(法官反對問題)

辯:“在你的警方證詞中,第五段,針對3月26日,你在當晚才知道她會遲些回家,對嗎?”

證:“不是,沒有‘當晚才知道’的意思。”(法官反對問重複問題)

辯:“你妻子沒看過你的警方證詞嗎?”

證:“沒有。”

辯:“真的嗎?”

證:“真的。”

辯:“從出租車下車後需要用多久,才能走到你家門口?”

證:“大概2-3分鐘。”

辯:“從通話記錄,4:45am你妻子手機打通了王晶的電話?”

證:“我記不得具體時間了,但那通電話應該是我打的。”

辯:“你在證詞中說,妻子4:50am左右到家,對嗎?”

證:“我告訴警察的是個估計時間。”

辯:“你說那通電話就是你打給王晶的,對嗎?”

證:“是我打的。”

辯:“你留言了嗎?”

證:“沒有。”

辯:“你週五在法庭上說過,你沒在警方證詞中提過王晶這個名字,從手機上看到過王晶的名字?

證:“手機上有王晶的名字。”

辯:“你從妻子手機上看到王晶名字,當時你妻子在洗澡嗎?”

證:“應該是在她洗澡之後。”

辯:“當你妻子跟你撒謊說KTV之後又去吃飯,你想自己去調查,對嗎?”

證:“在那個時刻,我沒有這個想法。”

辯:“你不接受她說KTV之後又去吃飯這個理由,然後你搶了她手機,對嗎?”

證:“我沒有搶她手機。”

辯:“你看到了她手機上凌晨2點多給王晶打過電話,對嗎?”

證:“我沒看到。”

辯:“你在她洗澡時用她手機打了電話。對吧?”

證:“這不是事實。”

辯:“她後來就睡了,對嗎?”

證:“她感覺像暈過去了。”

辯:“你看到她脖子上的印記,起疑心了嗎?”

證:“是的。”

辯:“你看到印記的時候,她是全裸的嗎?

證:“是的。”

辯:“她身體有異常嗎?”

證:“沒什麼異常。”

辯:“你沒從她身體上看到任何印記嗎?”

證:“當時沒有。”

辯:“你後來看她洗澡了嗎?”

證:“沒有。”

辯:“那你出衛生間後就看她手機了吧?”

證:“沒有。”

辯:“那手機當時在哪?”

證:“我不知道。”


10: 13am

庭審開始。


律師分析該案走向

昨日庭審後,澳洲AHL法律沈寒冰律師指出本案辨方盤問看點。

“今天會是辯方炮火非常猛烈的一天,許多非常難堪的問題會向女當事人的丈夫提出,全部圍繞著:報警是否自願,夫妻之間是否對證詞商量,甚至會上升到串供的高度。按照前面庭審的情況,王的辯方會更加猛烈,丈夫的證詞會變得尤為重要。”


9: 30am

高雲翔身穿黑色西裝,提前半小時抵達法院門口,他步伐緩慢,淡定自若。


9: 00am

主流媒體已在唐寧中心地區法庭外準備就緒。


9: 00am

今日澳洲App的庭審記者團隊已經到達庭外。

高王二人案件將繼續併案審理,計劃上午10點開始。

高雲翔、王晶案件法庭排期(圖片來源:新州法院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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