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期的長沙有多開放? 那時在長沙就已經流行戀愛自由了

民國初期,自由戀愛之風席捲全國,長沙自然也不例外。1937年,《力報》 上刊文描寫了長沙男子到天心閣與心儀的女子約會的情形:“那時 男子常在天心閣獨個兒徘徊張望,

民國時期的長沙有多開放? 那時在長沙就已經流行戀愛自由了

穿上西裝,頭髮刷上司丹康(一種髮油) ....”這位男子看到的女子,“燙起波浪形捲髮,穿著薄薄的綢衫....”她們“總是笑眯眯地對著她理想中所看到的男人們,眼珠斜溜著作會心的微笑”。此時的長沙,咖啡館、戲院、電影院等娛樂設施一應俱全。湘江邊,“ 一對對情侶,並肩攬腕...逢到人稀路靜,擁抱,接吻,緊張的鏡頭演出”

民國時期的長沙有多開放? 那時在長沙就已經流行戀愛自由了

1919年11月,長沙女青年趙五貞因反抗父母包辦婚姻而自殺,《大公報》 發表二十多篇文章報道此事。之後,南門外一常姓女青年反抗母親包辦婚姻,自願與左姓男子結合,跑入左家成婚,其母反對,後經警署判決,婚姻成立。經此兩事,風氣大開。1921年, 長沙女界聯合會又明確提出婚姻自主,實行一夫一妻制。

民國時期的長沙有多開放? 那時在長沙就已經流行戀愛自由了

1925年8月,有人在長沙一廁所撿到兩封情書,其中一封寫道:“ 某某我哥,不見你又一星期,這一星期中,朝思暮想,總是為你.....”從信中可以看出,這名女生看中了男子才貌雙全,性情溫和,願傾心相許。另一封信寫道:“接誦手書, 愛不忍釋,吾妹真情願意,感浹心脾.....”這是一封回信,男子說因身在學校不自由,欲約女子於週六下午五時來賜斛園一見,作竟夕長談。

民國時期的長沙有多開放? 那時在長沙就已經流行戀愛自由了

這兩封在今天看來仍舊“大膽” 的情書在當時並不算什麼。20世紀20年代初, 《社會學雜誌》 針對315名未訂婚的青年男女進行了一項調查,結果發現,有86%的年輕人願意自訂婚姻。1931年,《中華民國民法(親屬編)》正式實行,其中規定:婚約由男女當事人自己訂立。至此,國家在法律上宣告包辦婚姻壽終正寢。於是,青年男女可以在大街上大秀恩愛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