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幫助孩子構建自我?

最近,一則關於教育孩子的新聞標題讓我震驚了“她把兒子寵成巨嬰,11歲才斷奶,兒子有生理反應才分床,最後把兒子寵進監獄。”不用說,作為媽媽的我一看到這個題目就忍不住點開看了。這則新聞講的是臺灣演員狄鶯的養兒故事。養育孩子,是天下每一位父母的大事,面對孩子,我們該如何幫助孩子構建自我,是每一位父母都關心的事情。

如何幫助孩子構建自我?

《光有愛還不夠》這本書就給社會上狄鶯類的父母一個正確的指引。本書詮釋了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父母僅僅給予孩子最基本的愛是不夠的,父母之愛還應當包含教育孩子的責任和義務,幫助孩子構建自我。

《光有愛還不夠》的作者是法國的克洛德.阿爾莫,她是法國當代著名的精神分析學家、兒童問題專家。她根據自己20多年在診所和公共領域從事成人和兒童的服務工作的經驗,寫下了《光有愛還不夠》這本書,她的其它著作還有《童年重要的一步》、《成長》、《交談就是生活》等。

我們眼中的父母之愛。

如果你在大街上隨便問一對牽著孩子的夫妻:“你愛你的孩子嗎?”“愛!”相信很多人都會不假思索地答出這個字,有些人甚至為了突出自己的愛,會這樣回答:“廢話,肯定愛啊!”

是的,所有正常地父母都認為自己是愛孩子的,反過來孩子也是愛父母的。在平凡人眼裡,父母之愛有以下兩個特點。

如何幫助孩子構建自我?

第一,父母的愛是永恆存在的。

世界上,誰都會相信,只要孩子一出生,父母就會對他產生愛,父母的愛是永恆不變的,人們都認為,這是人的本能,就像正常地孩子一出生就會吸奶一樣。父母對孩子的愛的本能一輩子都不會消失。

第二,父母的愛對孩子的成長總是有益的。

在我們聽得歌曲中,很多都是歌頌偉大的母愛、偉大的父愛,人們相信,父母的愛對孩子的成長總是有益的,就像母乳對孩子永遠有益一樣。

本書作者阿爾莫通過長期的對兒童及其父母的精神分析實踐表明,我們平凡人眼中父母之愛的兩個特點分析是錯誤的。

首先,父母之愛不是永恆存在的。作者認為,父母之愛不是自然產生的。有些人根本無法愛自己的孩子。如果父母本身沒有愛,他就不會愛孩子。父母本身在童年時期享受過自己父母給予的愛,他更容易愛自己的孩子。另一種情況是父母本身在童年時期缺失過自己父母的愛,他根本不瞭解童年時期父母的愛,很難處於本能去永遠地愛孩子。這一類父母如果意識到兒童時期父母之愛缺失的危害,他們也會把愛孩子給予孩子,不讓愛的缺失感帶給自己的孩子。

如何幫助孩子構建自我?

其次,父母之愛並不是總是有益的。在我們身邊,有多少父母打著“愛孩子”的旗號,每天對孩子進行道德綁架。孩子就像是父母的最貴的私人物品,父母想怎麼處置都可以。沐浴在這種“佔有”性質的愛的孩子,他失去了自我,只是父母的一件附屬品,可想而知,他快樂嗎?這種愛有利於他的成長嗎?

如何幫助孩子構建自我?

父母之愛與其他的愛是不一樣的,他們的衡量標準也不同。

我們平時所說的“愛”有兩個衡量標準。第一是一個人會給另一個人賦予了特殊的地位和重要的地位,那他就愛上了這個人。第二是一個人跟另一個人在一起時,他總是感到很快樂,那他就愛上了這個讓他感到快樂的人。

以上所說的兩個衡量標準並不能完全衡量父母之愛,父母之愛與一般意義上的愛最大的區別是要有完成一項任務的意識,這項任務就是父母履行對自己孩子的義務,也就是“教育義務。”

如果一對父母聲稱愛孩子,卻只會享受孩子給自己帶來的快樂,只跟人說孩子對自己是多麼多麼重要,從來不教孩子任何人情世故,不關心他的學業,不關心他的任何人生計劃,不關心他的感受,那這種愛是沒有任何意義的,這不是父母之愛。

父母之愛與一般意義上的愛的第二個區別是父母必須限制對孩子的佔有慾。

我們常說:愛是自私的。在成人之間的愛中,我們愛一個人,就想佔有她,這份愛根本不能跟人分享。但是在父母與孩子之間的愛中,不能用“佔有”把這種愛聯繫起來,如果這樣,就會給孩子帶來災難。

名副其實的父母之愛也是有標準的。

第一個標準:父母要儘自己的能力為孩子提供成長的物質條件,讓孩子長大成人。

第二個標準:在哺育孩子長大成人的過程中,要懂得放開孩子的手,讓孩子依靠自己的力量自由地飛向另一片天空。

如何幫助孩子構建自我?

作為父母的我們,要知道,愛孩子,就要不斷地給孩子教導、愛、幫助和溫情。付出這些,不是為了佔有孩子,不是為了把孩子留在身邊,而是為了讓他能夠漸行漸遠,最終遠離父母,在另外一個地方開始自己的生活。就像龍應臺在《目送》中寫的那樣:我慢慢地、慢慢地瞭解到,所謂父女母子一場,只不過意味著,你和他的緣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斷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漸行漸遠。你站在小路的這一端,看著他逐漸消失在小路轉彎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訴你:不必追。

兒童是父母之愛的犧牲品。

首先我們來說說對愛的迷信產生的家庭影響。如果一對父母相信父母之愛僅僅是感情,不理解父母之愛的教育作用,他們會相信:“只要我愛孩子,一切都會好的。”他們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不提任何要求,到頭來卻是一場空。

其次我們說一說對愛的迷信產生的社會影響。今天,社會上對家庭價值有逐漸高估之勢,很多人認為,孩子的成長只需要愛,只要孩子的父母按照既有程序自動給予孩子愛,那麼父母是最有能力幫助孩子成長的人。

如何幫助孩子構建自我?

這種社會影響在社會上產生了巨大的影響,首先是不能保護被虐待的兒童。比如:艾麗絲的父親是一個虐待狂,在家裡,只要稍有不順就會對孩子大打出手,打人是不需要理由的。他也知道自己打孩子是不對的,但就是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因為他在童年時期被迫面對虐待狂的父親,為求生存,他只能從這種境遇中尋求快樂。如果這時候沒有人站出來保護艾麗絲,這種悲劇將會一代代遺傳下去。

再次不能很好地預防犯罪。我們都知道在暴力家庭中成長的兒童在日常生活中也會有暴力的傾向,很多孩子無法融入到學校裡和同學們一起學習。他們在家庭中找不到受教育的座標,反而總有一些犯罪的壞榜樣。試想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如果仍然迷信父母之愛,高估父母之愛,那麼,這種迷信將會讓社會付出昂貴的代價。

如何幫助孩子構建自我?

最後,對父母之愛的迷信也會對有關兒童和父母身份的社會措施產生影響。一個人,從出生到去世,他對自己的身世毫無瞭解,不知道自己的父母親是誰,不知道自己的出生地。如果你是這個人,你一定感到生活的黑暗,社會的殘酷。這樣連身世的知情權也被剝奪的人生,怎麼會有幸福可言呢?人對身世的瞭解屬於人的基本生命需要,身世構成人賴以安身立命的象徵性土地的基礎。阻止人們瞭解自己的身世就等於剝奪了他們求生的基本可能。造成他們的心理殘疾。

真正的父母之愛,是幫助孩子構建自我。

很多人都聽說過狼孩的故事,1920年印度傳教士辛格在狼群中發現了兩個狼孩。辛格把這兩個狼孩關進了孤兒院。這兩個孩子剛回到人類社會之初,具備狼的特點,有明顯的動物習性。辛格夫婦努力嘗試教育兩個狼孩轉變為人,但結果是不滿意的,其中的一個狼孩到第2個月,可以發出“波、波”的音,訴說飢餓和口渴,可惜他回到人間第11個月就死去了。另一個狼孩4年後掌握了6個單詞,用將近5年的時間學會了兩腳步行,但快跑時又會用四肢。這個狼孩一直活到17歲,但她直到死時還沒真正學會說話,智力只相當於3、4歲的孩子。

小孩子來到人世間就是一張白紙,假如沒有人向他解釋這個世界,假如沒有人告訴他他是誰、別人又是誰,假如沒有人教給他人世間的規範和準則,他獨自根本無法獲得這些知識,就像上面我們說的狼孩一樣。

如何幫助孩子構建自我?

所以,孩子必然需要父母或者父母代替者的幫助,一步步引導他認識發現這片土地,並通過自身的行為示範給他引導和教育。

教育孩子的內涵。

每個人生命初始,就像一個小動物,行為完全受心理衝動支配,只為了滿足眼前的快樂,只有教育才能使他不再無能地任憑衝動擺佈,使他從獸性向任性轉變,成為一個真正的“人”。

教育孩子包括兩方面的工作:

第一,幫助孩子發現他是誰,他喜歡什麼,他想要什麼,幫助他發展自己的潛力、塑造自己的生命和個性。

第二,教給孩子人類生存規則,使其在實現以上事情的同時,將自己的個性更好地融社會中。

如何幫助孩子構建自我?

以上兩方面工作是密不可分的,教育孩子時,不管你教育的對象是誰,他首先是一個值得尊重的人。

怎樣教育孩子?

首先我們要明確一點:在這個世界上,每個孩子都是獨一無二的。所以我們在教育孩子時就要帶著這樣的看法去聆聽和尊重他們。對孩子的教育培養完全不同於與別人相同的按照“組裝說明書”把零件組裝成一件成品。

教育要圍繞一定的準則開展。

弗洛伊德認為:教育鑄就了孩子。我們在教育孩子的時候是要遵循準則的。教育一名孩子卻不豎立任何教育準則或者允許他違反準則的行為等於給孩子施加暴力,對孩子放任自由、不加教育跟讓孩子捱餓一樣是嚴重的錯誤行為。

如何幫助孩子構建自我?

2017年7月3日上午,在長沙瑞都華庭小區,一位奶奶到處在尋找2歲孫女的身影,不少業主得知情況後也幫忙尋找。最後結果竟然是孫女死了。事情是這樣的:兩歲的小女孩莉莉跟著一個5歲多的哥哥和一個四歲的姐姐一起進了電梯,小男孩跳起來把電梯按到18樓,而小男孩和稍小的女孩在9樓下了電梯,兩歲的小女孩也跟著下了電梯,而5歲多的調皮男孩把兩歲的小女孩抱進電梯,不讓兩歲的小女孩下電梯,讓其乘坐梯到18樓(頂樓),而18樓的護欄剛好損壞,小女孩在無人監看的情況下,在18樓走出電梯,結果悲劇發生了……

記得網上有人調侃:什麼熊孩子,就是一個殺人犯。俗話說:沒有規則不曾方圓。這樣的定位要求人們嚴肅地對待教育的內容,在教育時必須圍繞一定的標準和規則構建教育體系。

萬丈高樓平地起,任何建築都需要遵循一定的原理。兒童成長也有心理成長的需要。

1.一些方面的幫助。比如:人類要生存必須放棄一些暫時的快樂,自己必須努力。這些道理需要大人告訴孩子,孩子不會自發明白的。

2.在生活中實現一種平衡。孩子應該學會控制自己的暴力傾向,不去攻擊別人,要自我控制,同時也要保護自己。

3.樹立禁忌。酒肯定不適合少年兒童,同樣,色情、暴力或接觸成人的性慾對孩子的心理發展也是有害的,應加以禁忌。

如何幫助孩子構建自我?

父母是孩子人生路上的第一名老師,應當瞭解這些標準並遵守它們,在教育孩子時不能憑直覺行事。當孩子到了能在技術上獨立完成日常生活行為的時候(例如穿衣、洗漱等),父母就應該允許和鼓勵他這麼做。在教育時,父母要耐心解釋和示範,支持孩子,孩子才能學會這種能力。當然,當孩子有能力獨自行事時仍然讓其依賴父母,也是不好的。在教育孩子時,給孩子穿的鞋一定要“符合他的尺碼”,這樣他才會走起來舒服。太大或太小的鞋子都會束縛孩子的腳步。在孩子本來可以自己穿衣服的時候還幫他這麼做,就像給孩子32碼的腳穿上23碼的鞋子,會使其喪失行為能力。

教育需要學習和實踐。

當你購買一樣商品時,商家都會給你附上商品使用說明書,唯獨孩子的出生,是沒有說明書的,作為父母,怎樣撫養和教育孩子,都是靠自己學習和實踐的,而且,教育孩子,是一次性的,不可能再有翻工和重做,長大了就長大了,人生的日子只能向前,過去的已經是歷史了。

父母教育孩子,需要完成一項客觀的工作,那就是帶給孩子一些對其成長不可或缺的元素,時刻記得自己作為父母的職責,這項職責容不得半點違背。

如何幫助孩子構建自我?

其實,所有父母都有教育孩子的能力。他們不僅可以成功教育孩子,而且這項工作對他們本人而言也是一種重建人生的因素。父母們認識到這一點,尤其使他們產生責任感,從而有了明確的座標,這樣父母就有力量不再讓自身經歷一直壓在孩子身上。

父母對孩子的溫情、關懷和照顧是孩子面對世界的第一道安全屏障,更是其產生自尊的基礎,但是,對孩子,光有愛還不夠,孩子的成長還需要來自父母的教育。父母只有對孩子加以教育,幫助孩子成長,每天都把對孩子的愛和教育融合起來,才能稱為愛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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