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類”人員檢測合格可提前離開集中醫學觀察點

央廣網北京4月7日消息(記者 果君)為進一步指導做好新冠肺炎非“四類”人員的集中醫學觀察工作,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近日製定了《集中醫學觀察人員實驗室檢測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指出,在具備條件和能力的地區,對於原則上需集中醫學觀察14天的非“四類”人員(除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有發熱症狀者、密切接觸者以外的人員),可自願選擇進行實驗室檢測。檢測結果符合判定標準者,可提前離開集中醫學觀察點。

《方案》要求,醫學觀察第三天採集鼻咽拭子標本;第五天採集鼻咽拭子標本和血清標本,並在24小時內反饋檢測結果。

兩次核酸檢測陰性且血清特異性IgM抗體陰性者,集中隔離滿7天后可離開集中醫學觀察點,納入社區網格化管理,居家醫學觀察直至14天。任意一次核酸檢測陽性或血清特異性IgM抗體陽性者,按照無症狀感染者管理。

醫學觀察期間如出現發熱和/或呼吸道症狀者,應當立即轉運至定點醫療機構進行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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