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劉大成
說個真實的事,有位藏友拿古董找懂行的專家鑑定,專家說這是古代防品,不太值錢,回去沒過多久,就有人上門收購,價錢是專家估價的三倍,他高興的賣掉了,半年後在某拍賣會上,他發現自己的那件古董以天價在拍賣,難道是有人在合夥給自己下套,可是罪證呢?
話說很早我小學的時候有個學生上學撿到一塊大黃金,交給國家,除給了金錢獎勵外,家裡轉了戶口,還解決了一個小孩工作問題。
還有個地方前幾年在河裡撈到一顆大樹,是什麼木,(好像是陰沉木)值幾千萬,然後地方領導上門,認為這是公共財物,後來來人強行拉走了!
紫檀椅子
現在說你撿的東西,如果只是塊隕石,自己收藏不會有問題,如果是非常珍貴的東西,和有關方面聯繫,還是主動獻了吧!!
黃蜂二師兄
那肯定得向法院起訴啊,都把我腦袋砸痛了,不賠我損失那是不得行的。
這個石頭我得收撿好,這是作案工具,我要從四面八方拍照,完整保存好證據,因為自己太窮,就不請律師了,給不起律師費。
拿著手機搜索最近飛機航班,特別是要經過我頭頂的航班,大致確定那個時刻可能經過的航班有哪些,趕赴機場,請求查詢安檢,主要是查詢一下哪些乘客攜帶了石頭之類的物品,收集數據後回來準備研究研究,看看能不能找出有用的線索。
說來我也真是不走運啊,出去買個菜,就順道看了一下頭條新聞,就被天下看上下來的石 頭給砸著頭了,我惹了誰呀。我一定要找到石頭主人,將他好好的“訛“一下。沒有幾大百無賠償是不行的。我扶不起人,我還扶不起一個石頭嗎?還好不重,先拿回家先放著。
......
最後**機構裁決以證據不足,駁回我的起訴,我同時向該機構請求保存我的石頭證據,我繼續尋找證據,機構裁定,查無肇事者,破石頭歸你所有,自己保管。我聽懂了,破石頭是我的啦。看來我該撤訴了。
回來洗洗潄潄,明天準備去某電視臺鑑定節目亮相我的破石頭,鑑定一下價值幾何。
楊鍋來了
你是怕這塊石頭就是屬於國家所有是吧。
如果這個消息真的傳出去,真可能有專家上門說這是屬於國家所有的。特別是文物,聽過頭條上面說過很多關於文物的事件,有專家看中別人的家傳之寶說用幾萬去收購,或者讓人家捐給國家,但有人自己把它賣了幾百萬,是有這樣的例子的。也有人撿到了文物,被威脅要上交,直接把東西毀壞也有。其實無論什麼情況,我想按照物件真實價值收購才是上策,否則以後真的會有人因為這個而毀壞這些物件或者文物的。
沒聽過天外來物是屬於國家的,不過也不排除會有人要把人家撿來的天外來物上交,這不無異於讓當事人毀壞物件嗎?真要不得。
中小學英語精修
按法理,肯定不是個人的,應該歸屬土地所有者的。我家地裡的東西,不管是不是天上掉下來的,是在我家地裡的,我都有所有權。只不過,中國土地個人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王某某08
天上掉餡餅,是一件好事,你拾到了,可以自己享用。
但是如果天上掉下來一塊很值錢的石頭,那麼被你拾到了,這就不一定是你的了。
如果這塊石頭價值連城,是別人不小心弄丟的。那麼如果你拾到了,就應當歸還給別人。不歸還別人,別人依法起訴你,法院也會判決你歸還的。
如果天上掉下來的這塊石頭,所有人不明,或者是一個珍貴的隕石,屬於天外之物,那麼你更不能要了,應當上交國家。
根據《民法通則》第79條規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隱藏物,歸國家所有。”
所以你拾到這些來歷不明的石頭,應當上繳國家,有關單位根據具體情況會給予一定獎勵的。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是你的東西,即使再值錢,也不屬於你所有,你也不應當財迷心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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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重情深
如果從天空掉下一塊很值錢的石頭,叫個人撿到了,屬於個人所有嗎?
有關外太空掉下的隕石所有權的歸屬問題,目前在法律上還沒有相關法條作出明確的界定。從隕石市場自由買賣也可略見一斑。
隕石既不屬於文物、礦產、古生物化石,也不屬於地底下的埋藏物、隱藏物、漂流物及遺失物,更不屬於疆域上的自然資源。法無禁止則可為。
本著先佔為機的原則,對這種天外意外來物,無論它有多麼值錢,既然被你撿到了,理應歸拾撿者個人所有。就目前國家對該塊還未有立法,個人認為應該是這樣。
abCd6666和天下
國家有規定,地上所有物(不管天上掉的、海里撈的,山裡挖的),都歸國家所有。
靜147739267
當然國家律法要有規定就按律法,如果沒有規定,那誰揀到就歸誰所有。那是命中所有。
有個故事,有一男人去趕集,就是到市場買東西。半路看到地上有一金條,就揀起裝進衣袋,繼續前走,覺得衣袋裡金條直動彈,用手一摸,是條蛇,趕緊扔在地上,差點被蛇咬著。可後面又過來一人,走到那兒,有一個金條,也揀起裝入衣袋。這個人得了金條,始終沒變,就是金條。
也就是說,財物錢物,誰的就是誰的。是搶不走的。如果有人搶走或偷去,不定何時,何種方式,就物歸原主了。
夕陽無限好126669730
如果我手上有件古董,國家要我捐,我選擇砸了或消毀。我如果撿到什麼玻璃隕石的話,誰出的錢高就賣給誰,我不管他是什麼人。相反如果我手上有一手支源能建設國家和壯大國家,那我肯定給自己的國家。我也愛國'但我不認同以上兩個觀點,太沒人性化了''別問東西怎麼來的,我覺得不偷不盜不搶不騙,就是合法的。
o劉氏家族O
從天空掉下來的值錢的物質有兩類,一類是太空飛行器殘體,另一類是脫離了自己運行軌道被地球引力而吸引過來的外星體或殘片。
如果屬於第一種情況歸屬權應該屬於國家所有,法律法規不說,支持國家科學研究的發展是我們所有公民的義務與責任。
假如是第二種物質叫隕星,目前國家沒有隕石方面的法律法規。隕石來自於外太空的其它星體,宇宙中的其它星體屬於無主地,其物可屬無主物,歸屬應屬自願的基礎上自由選擇。
隕石不是地球上的礦產資源,它又不屬於文物,但它有很高的科研價值,如果發現目擊或發現隕石,除滿足自己的好奇心收藏部分之外,最好為國家科研作些貢獻,適當的捐獻部分樣品是一種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