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六年 為何重修重疾表?

最近,銀保監會下發通知,表示將根據最新醫療實踐與相關數據,修改完善重疾定義,這也就意味著,使用了長達六之久年的重大疾病經驗發生率表,也就是老百姓常說的重疾表要重新修訂了。那麼,為什麼要在這個時間節點重新修訂重疾表呢?對於咱保險投保人來說,這意味著什麼呢?在今後購買重疾險的時候,大家又該怎麼選擇呢?本週,我們就來跟大家聊聊這個話題。

時隔六年 為何重修重疾表?

重大疾病經驗發生率表的修改對我們意味著什麼?

前一段時間在我們人身險行業有了一個比較重大的行業的動態,那就是我們已經運行了五年的重疾險經驗發生率表,要啟動修訂的計劃了。這個消息一出,無論是在我們的業內,還是說一些對於保險比較瞭解的我們的普通的消費者,大家其實都是非常關注這個行業動態的。那麼今天我們就拿出一些時間來把我們重大疾病經驗發生率表的前生今世,以及它修訂之後,究竟會對我們再去購買重疾險發生哪些影響,來給大家詳細的講一講。

提到重疾險,大家並不陌生,它是以特定重大疾病為保障項目,是商業健康保險中佔比最高的一個險種,在之前的節目中,董嵐老師也曾經就重疾險的話題跟大家做過講解。那麼,這一次修訂重疾表,和我們購買的重疾險產品之間有什麼關聯?為什麼說修訂重疾表,會對大家購買重疾險產品產生直接的影響呢?

在重大疾病險1983年從南非誕生以後,他在之後的一段時間裡面迅速的傳播到了其他的國家,大致的時間段是在20世紀的80年代後期到90年代初期這樣的一段時間。 它從南非傳播到了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甚至我們東南亞的一些國家和地區,而且說得到了一個非常快速的一種發展態勢。重疾險其實在這樣的一些國家進行銷售的過程當中,它其實還是呈現出了一些不同的特點。比如說在我們的近鄰日本,那個時候它所賣的重大疾病險主要是特定的重大疾病險,這個時候的特定疾病基本上是針對於癌症來進行的。而在英國和加拿大地區,它所銷售的重大疾病險就是以這種提前給付為特徵的一些重疾險種。其實大家也知道,提前給付為特徵,也是我們國內目前主流的重疾險,它的主要的這種產品形態。當然我們說在東南亞地區,很顯然的這個時候離我們國內就非常近了,因此在1995年的時候,重大疾病險這個時候就由中國平安保險公司引入到了我們國內,從重大疾病險引入到我國之後,其實它是經歷了一個快速的一個發展銷售過程。我們手頭現有的一個文獻數據有相應的記載,到了2010年末的時候,它比我們2000年也就是近十年的一個發展階段,其實整個的重疾險它基本上是以每年遞增27%的一個速度在進行增長,所以大家可想而知,重疾險的發展和銷售的速度還是非常迅速的。在這樣的一個熱銷的背景狀態之下,這個時候行業內部就會有一定的問題發生,這個時候大家普遍沒有辦法達成一致的,就是說在所銷售的重疾險當中,究竟它的保障範圍應該有多大?對吧?比如說究竟是應該保五種重疾,還是說保十種重疾,還是說保20種重疾,所以對於重疾險所保障的疾病範疇,這個時候業內是有一些分歧的。除此之外,我們講在重疾險進行理賠的過程當中,大家也會有一些困惑,就說這個疾病究竟達到了一種什麼樣的醫療條件的時候,我才應該對這份重疾險進行理賠。所以就說這兩個問題其實是始終在我們重疾險的發展初期,是伴隨著我們這種行業困惑的。也正因為如此,在2007年的時候,我們的保險行業協會在這個時候就推出了我們重大疾病的標準定義範疇。也就是在2007年的這一次標準定義的推出的時候,我們明確了25種重大疾病它的標準定義。因此其實大家現在如果說去翻一翻您家裡面的保單,如果您恰好有大於等於2家以上保險公司的產品,其實您可以看到在重大疾病的前25種這個疾病當中,你會發現各家保險公司的定義標準是完全一樣的,這個時候其實就是在2007年推出來的。我們講有了重大疾病的標準範疇之後,伴隨而來的就是另外一個問題,也就是涉及到了我們重疾險究竟應該去如何的定價,以及在重疾險的保費所繳納上來以後,我們究竟應該去留存多少的風險準備金,這個它要依賴於什麼?很顯然重疾的定義就不能夠滿足需求,在這個時候他所要求的就是我們的重大疾病經驗發生率表。

可以說,重大疾病經驗發生率表,是重疾保險產品定價和評估的依據,一直以來,重疾險的定義問題,就是引發重疾險糾紛的根源之一,甚至不少投保人都因為這類問題與保險公司打起了官司,因此,在2013年,我國編制了第一套重疾表。

行業發展的初期,其實我們所依據的重大疾病經驗發生率的數據絕大部分都是國外的數據,雖然保險的銷售是以大致每年27%的速度在遞增,已經有了眾多的保險樣本,但在這個時候我們講行業內部的確是沒有屬於自己國內的符合我們自己國情的這樣的重大疾病經驗發生率表。此在2011年的時候,我們的前中國保監會就聯合了中國精算師協會一起,就為我們來制定自己的重大疾病經驗發生率表,進行了一系列的相關的工作。 這個表格是在2013年的時候來進行發佈的,所以因此就說我們國內的首套重大疾病經驗發生率表,它真正的發佈時間其實是在2013年。在2013年這一套的經驗發生率表的樣本當中,我們所採用的是2006年到2010年這五年間的一個數據。所以就說這個表雖然是2013年發佈的,但是它所制定的依據是依據的2006到2010年的數據的一個區間,因此我們也可以簡稱重疾的表簡稱CI也就是CI2006-2010這個表格,它是我們的第一套國內的重大疾病經驗發生率表。

董嵐老師說,正是因為2013年發佈的《重大疾病經驗發生率表》,裡面的數據是2006年到2010年間的,至今已經過去十幾年了,很多情況都發生了變化。比如說,由於醫學的進步、治療技術的變化,原來是重大疾病的,現在可能不是特別大的負擔了。這些年環境在變化,生活方式在變化,這些都影響了疾病的發生率,因此,才有了這一次銀保監會的通知,要重新修訂重大疾病經驗發生率表,目的,就是讓保險公司的定價更精準,讓風險和保費之間可以更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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