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拆遷分房子,離婚?

《週末父母》,趙佳妮父母所在的小區要拆遷了。為了多分房子,趙佳妮和於致遠,茱迪和邵傑,這兩對夫妻,都在因為拆遷房子鬧著假離婚。

在我看來,如果兩個人還有感情,就不能鬧一出假離婚,哪怕分再多的房子。現在的世界,現實而無情。古話說,世事難料,沒有了那一紙束縛,誰知道會不會弄假成真呢?萬一有那麼一天,哭都找不著地兒。

法律不是兒戲,不是小孩子過家家,想分就分,想合就合。我國的《婚姻法》並沒有“假離婚”一說,離婚登記都是有法律效力的,這就是說,若遇上真危機,可能是離婚容易而復婚難。

婚姻是心靈的港灣,不是能錢了衡量的。難道在那些為房子而離婚的人心裡,自己的婚姻就值那麼幾個錢?

為房子而離婚,這種做法,雖然說不違法,但是違德。為了錢,丟了德行,也是不划算的。試想,你若碰到一個能為了房子而離婚人,你願意和這樣的人交往嗎?會不會在心裡一直有個擔心,怕有一天,他會為了利益出賣了你的友誼?

如果兩個人感情早已經淡漠,形同陌路,就此離婚,各自安家,也可以理解。

貪慾大如盤,淡然而處之。

離婚無真假,執行需謹慎。

因為拆遷多分房子而假離婚,如果是你,你會這樣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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