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田裡的守望者》這本書為什麼知名度那麼高?

鵬友程


反叛少年“”英雄”事,麥田守望成追隨——這是《麥》著知名度較高的原因之二。四次失學的霍爾頓,一個十六歲的少年,遊蕩反叛,過早地染上了抽菸酗酒、濫交女友等不良言行,寄希望於當一個救世主,去拯救那些臨危的花季少年,正像書中語言描寫的那樣:”不管怎樣,我老是在想象,有那麼一群小 孩子在一大塊麥田裡做遊戲。幾千幾萬個小孩子,附近沒有一個人——沒有一個大人,我是說——除了我”,去守衛麥田,以防孩童離開麥田掉下懸崖。這個少年英雄形象,使許多青少年似乎看到了解脫自己、避免滑坡墮落的希望,當然也迎合了許多不思進取去逍遙快樂的負面群體,使得很多人想從《麥》中尋求慰籍,直接導致《麥》作名聲大作。

政府推崇以效法,轟動效應擴名聲。這是《麥》著知名度較高的原因之三。《麥》作誕生後,因在美國社會好評如潮,加之霍爾頓苦爭無果,最終敗在了實利主義面前,無奈地迴歸了社會。這正好給統治階級提供了反面教育的活教材。為此政府要求學校必須把此書當作學生的必修課,這也助推了《麥》作的轟動效應。對於東方人來說,《麥》作也成為了人們瞭解資本主義社會本質和現象的又一途徑。儘管有許多人對此書給青少生產生的負面消極作用持批評態度,但從作者借主人公霍爾頓反判救世精神促人警醒的角度和著作的知名度來看,《麥》作也不愧為名著,也還是值得我們批評地去閱讀的。





晉侯爵


這本“名著”我前後讀過兩遍,不過老實講,實在喜歡不起來。書中肆意的負性情緒,令人讀來十分不快。作者的文學和思想水準,約等於當今網絡的鍵盤俠。但這本書就是如此出名,分析其原因,我覺得有以下方面。



第一,意識形態偏差。至今我還清楚地記得,當我在初中時期第一次讀到這本九年義務教育推薦的課外名著的時候,導讀的內容赫然寫到:通過閱讀西方作家對自身文化的批判作品,更能讓我們真切感受到西方資本主義社會的腐朽墮落的黑暗本質。當年的我確實為這種情感歡欣鼓舞,以為美國就是那樣一個亂糟糟的國度。

第二,該書主要受眾為學生群體。學生的思想通常幼稚而且激進,這樣的反叛傳統教育的英雄形象必然大受歡迎。每個人都能從中看到自己的影子,獲得心理的慰藉,而這種頹廢垮掉的喪文化也與當時的流行文化相符合。即便如今年代,只要有人聲討中國教育,仍然能夠得到近乎一邊倒的支持。80後的各種“青年意見領袖”,相當一部分都曾經以反叛英雄的形象出道。

第三,該書描述了一個美好而虛幻的麥田裡的守望者的形象,發出了近似“救救孩子”的呼喚,該書也最終以此命名。這便使該書的存在具備了一定的合理與正義性,不致於淪落成純粹發洩憤怒的激憤文字。有了這樣的極具畫面感的溫暖形象,媒體便可以進行宣傳,將其包裝成大眾喜歡的模樣。


推理館楊掌櫃


《麥田裡的守望者》這本書是美國作家傑羅姆·大衛·塞林格創作的唯一一部長篇小說,首次出版於1951年。塞林格將故事的起止侷限於16歲的中學生霍爾頓·考爾菲德從離開學校到紐約遊蕩的三天時間內,並借鑑了意識流天馬行空的寫作方法,充分探索了一個十幾歲少年的內心世界。憤怒與焦慮是此書的兩大主題,主人公的經歷和思想在青少年中引起強烈共鳴,受到讀者,特別是廣大中學生的喜愛。中學生又是人數相對較大的一個群體,所以一直很火。


古中醫李建軍


不是美國人……但如果這本書真的有什麼影響的話,那就是在我感覺厭倦全世界的時候,知道還有一個人和我一樣。哪怕這是個虛構人物。

我第一次看《麥田裡的守望者》的情景,正好和霍爾頓一樣,十六歲,在本地一所較好的高中上學。我拿起麥田,因為它屬於經典文學書目,同樣作為成績差的學生,我的內心對這本書也有一種特別的期待,對叛逆的期待。

那一年,我對叛逆的期待中,抽菸是必須的,抽菸時如果不說話可以顯得很有思想,他必須在抽菸時冷淡對待以上一切,就好像看霧一樣,他不需要鄙視這些,只要像看霧一樣看這一切。他一般不說話,一說話這些人就都不敢說話。我期待暴烈的反抗,我期待的,正是人們後來所說的,《麥田裡的守望者》所反對的英雄主義。

可想而知,我對這麥田的故事有多麼討厭了,整本書都是霍爾頓的逼叨叨,除了他,其他人要不是虛偽、就是呆頭呆腦或者毫無想象力。我匆匆翻過,就和書裡的“每個人”一樣,感覺他幼稚極了。

據說塞林格在隱居鄉間時,被接待的數個客人中,有一個是小朋友。在書中,妹妹菲比也是少有幾個霍爾頓喜愛的人之一,在他的世界裡,除了小孩子和死去的人,到處都是偽君子和傻瓜。然而,我所理解的虛偽和霍爾頓口中的虛偽是一件事情嗎?

當時,我不明白為什麼有些人虛偽,就拿霍爾頓的室友來說吧,慷慨、強壯、愛好到處勾搭妹子,出門把自己收拾得很利索,私下邋遢不堪,也就一普通高中男生吧;雪天穿著短裙站在路邊等男朋友的少女們,假期穿得美美的出去瘋一下,怎麼就傻逼了?還有那些看節目哭得眼珠子都要掉出來的人,怎麼就十有八九都成刻薄的混蛋了?

當我當真討厭一個人,這個人到了讓我作嘔的程度,我想不管在什麼情況下,我都不會想見到這個人,更不可能在很長時間沒有見面,某天忽然感覺這個人還不錯。但這是霍爾頓說的,有些人很久不見,他忽然想起他們竟然覺得他們還不錯。

這個十六歲男孩的一天兩夜和叛逆、反社會沒有關係,他仔細地觀察這個世界,發現身邊的人的優點和缺點,會被陌生人感動,關心公園裡的鴨子。如果自己的早餐吃著培根和雞蛋,別人只是吃著吐司和咖啡,這就足夠讓他沮喪了。

這個故事和青春期也無關,所講述的進入成人世界之


丶一個人丶一座城


只草草讀了一遍,說實話,譯製片一樣的腔調實在然我沒法細讀。。。。但是最終還是被這個皮孩子心底藏的那點小小的柔弱感動到了

大概是自己也有過類似的情節吧,可能每一個在人生某一階段沒能處理好自己的事情的時候,都希望有那麼一個點能救贖到自己的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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