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義》中趙東來局長為何敢不聽從祁同偉的指揮?

祁同偉,漢東省公安廳廳長(正廳級幹部),但是沒有入常委班子,連個副省長都沒有混上;

趙東來,京州市公安局長,但京州市是省會城市,所以趙東來劇中至少副廳甚至正廳。而且因為省會城市的關係,趙東來在京州的權力比祁同偉大(畢竟是京州是趙東來的一畝三分地,從他敢攔下漢東高檢帶蔡成功的車子就可以看出來),別看一個是省公安廳長,一個是市公安局長,現實中省會或者副省級城市的市局局長不會太在意省廳,地級市的市局倒是非常在意省廳。


《人民的名義》中趙東來局長為何敢不聽從祁同偉的指揮?


1、眾所皆知,公安系統是垂直機構。但是儘管如此,還是有個大原則:管人管財的才是老大。祁同偉作為一省的公安廳長,手上執掌一省公安力量,卻不是省委常委(一般省公安廳長都是省委常委),而趙東來是省會城市京州市公安局局長,京州市委書記李達康卻是省委常委。高育良書記說過“當前的官場,一把手擁有絕對的權力”,所以說,李達康對於趙東來的任免具有絕對的權力。因此李達康才是真真管理趙東來的大哥,只要達康哥罩著,趙東來就不怕。所以祁同偉頂多就是上級機構的業務指派,可以命令,但不能任免,對趙奈何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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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電視劇中,祁同偉因為吃過“有關係”的苦,所以對權力有著絕對的掌控欲,憑藉著自己的幹練和老丈人的護航,一路升至省公安廳長。然而,這時候老丈人已去死不能再為他護航,他又面臨作為一省的公安廳長,竟然不是省委常委的尷尬境地,自己在巴結高育良的同時更是想方設法討好新任的省委書記沙瑞金,企望可以獲得省委提名,多得幾個支持票,順利進入省委領導班子。所以給了趙瑞龍、高小琴等人可乘之機,捲入山水集團的案件中。山水集團在京州境內,趙東來肯定知道其中有水分,牽涉廣泛,祁同偉這一來二去,總有些蛛絲馬跡容易掌握在趙東來手上。所以也是對趙東來敬讓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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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趙東來的性格我覺得也有很大的原因。在電視劇中,很明顯,趙並不是那種八面玲瓏,唯唯諾諾的人物。行為處事頗具李達康的影子,雷厲風行,精明正直,所以趙骨子裡也不怕他祁同偉,在是非面前:比如祁找趙要一名違紀幹部去省廳任辦公室主任,趙都是一再聲明要不要報告一下達康書記,語氣強硬的回應希望祁認真考慮是不是該挖人,而不是唯唯諾諾你說什麼,我就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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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市的公安局長通常都是市委書記的心腹(電視裡趙東來受了氣敢在李達康面前表現出來就證明了這點,不是心腹你敢在領導面前這麼放肆的表達情緒?),而且市公安局長通常都兼任該市的政法委書記,是市委常委之一,該市的重大事情公安局長是有表決權的,故而省會城市的公安局長獨立性相對較強。而且市公安局長的任免,市委書記的意見和傾向作用很大(不是書記或者市長屬意的人,後面工作不好開展),所以不管於公於私趙東來只需要對李達康負責而不是看祁同偉的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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