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種情況可以退房,法律規定的退房。
1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而將房屋抵押給第三人的
2.一房兩賣
3.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存在欺詐
4,出賣人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存在抵押的事實,
5,出賣人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出售的事實,
6.出賣人故意隱瞞所售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7.房屋存在的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
8延期交付房屋超過法定期限的
9.延遲辦理房產證超過法定期限的
10擔保貸款合同不能訂立
11,所售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
12房屋的產權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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