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文字獄”?清朝禁錮思想?看清朝儒生怎麼給自己洗白

清朝“文字獄”已經是一樁歷史定案了。無論是“莊廷鑨《明史》案”,還是“清風不識字、何必亂翻書”的株連,都已經成為滿清入關的罪狀鐵證。然而,真的嗎?

我們今天來玩這樣一個遊戲:抽絲剝繭,把當時社會的方方面面組合在一起再看“文字獄”一事。

清朝“文字獄”重點打擊對象是誰呢?比如最初幾個大案:“莊廷鑨明史案”、”查嗣庭試題案”、“呂留良案”都發生在浙江;再加上早期的“金聖嘆哭廟案”在江蘇,後期的胡中藻案、字貫案在江西。這有什麼問題呢?

江蘇、安徽、江西等兩江與浙江一代是反清復明的大本營。以“文字獄”為手段,打擊反清復明勢力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但是為啥這一代反清復明這麼積極呢?

這個問題並不能都從所謂的“民族大義”來解釋。這世界沒有丟不掉的情感和信仰,只有“屁股決定腦袋”這一個道理。江浙的屁股坐在哪裡呢?

我們都知道,明朝的官場朋黨林立,尤其是南方各省利用科舉,把持政權。

我們又知道明清兩代腐敗極其嚴重。由於明朝實行“低薪制”,官員收入太低,而且經常被剋扣,所以造成了大規模的貪汙。俗稱“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

那麼問題來了,這筆錢去哪了呢?官場大多數是江浙人,錢又流向了哪裡呢?難道他們在其他地方當官,把搜刮來的錢又用於本地建設了嗎?

我們今天看到的蘇州園林,精緻細膩。上有天堂,下有蘇杭,不是吹出來的。

清朝“文字獄”?清朝禁錮思想?看清朝儒生怎麼給自己洗白

這樣精緻的園林是要花錢做的。可錢從哪來呢?真的是靠勤勞致富,或者是資本主義萌芽?嘿嘿嘿。

董其昌是個不錯的藝術家,書法在明朝是一絕。然而他做了官之後怎樣呢?

萬曆四十四年三月十五爆發“民抄董宦”一案,兒童婦女競相傳播“若要柴米強(強,方言,指廉價),先殺董其昌”的民謠,當地鄉民以至上海、青浦、金山等處的報怨者將董家200餘間畫棟雕樑、朱欄曲檻燒成灰燼,董其昌蒐集的古今珍貴書畫篆刻收藏,全付之一炬。

瞧瞧!這幫刁民多麼愚昧無知,多麼藐視文化啊。可是為什麼呢?

因為董其昌與其子董祖常豢養陳明、施心旭、吳龍、朱觀等惡痞,放債霸產、誘姦民女。他早就已經是當地的惡霸了。

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可為什麼不會成為主流歷史宣傳的人物形象呢?很簡單:

江浙官紳集團利用科舉獲得權力——利用權力和特權搜刮金錢、逃避納稅——利用金錢豢養文人——利用文人粉飾和教育自己的家族——再利用這些文人鞏固自己在教育資源方面的優勢——進而繼續壟斷科舉。

多麼完美的一個閉環啊。所以他們很喜歡原先的格局,就這樣保持下去最好。

但這一切在滿清入關以後就不一樣了。

最初,江浙士紳是投降了的,多爾袞對待他們也不錯。可是當局勢慢慢穩定,滿洲皇帝要先保障自己人的利益,所以朝廷裡多一半的職務留給了滿人。六部原來只有一個尚書,現在卻有兩個;而且滿洲尚書要高於漢人尚書。爽嗎?肯定不啊!

權力就那麼多,蛋糕就那麼大。原先自己一個人吃,現在要把大部分讓給滿洲人。江浙士紳能幹嗎?

所以啊,他們要造反,要把以前的蛋糕奪回來。所以他們又反了。當然,也都失敗了。

清朝“文字獄”?清朝禁錮思想?看清朝儒生怎麼給自己洗白

這樣的抗爭,剃髮易服只是個導火索而已。真正能讓江浙官紳集團對抗滿清近百年的,還是屁股決定腦袋。

康熙的懷柔政策取得了滿清與江浙官紳集團的暫時和解。由於康熙對待後者是睜隻眼閉隻眼,甚至縱容的態度,所以文化人也用足了勁吹捧他,希望始終保持自己的特殊地位。

然而,這一切在雍正上臺之後就不一樣了。

清朝“文字獄”?清朝禁錮思想?看清朝儒生怎麼給自己洗白

國家沒錢的時候,要把錢擠出來。從誰的身上擠呢?

雍正朝三大政策:攤丁入畝是引入財產稅,直接指向有錢人;火耗歸公針對官僚,也就影響到了官場中勢力最大的江浙集團;“一體當差一體納糧”是廢除儒生階層的特權,那可是要動了這幫人的命根子。

為什麼考科舉?因為有了功名就有了特權,不用像老百姓一樣交稅當差。沒有利益驅動誰會想學習?別逗了。

清朝“文字獄”?清朝禁錮思想?看清朝儒生怎麼給自己洗白

《雍正王朝》裡的這段罷考事件是和平解決的,可真實的歷史卻血腥得多,是殺了人才平息的。為什麼要這麼大的動作了?因為雍正要把錢從江浙集團手中擠出來。

表面上看,清朝的“文字獄”是在打擊文化人。可實際上,那只是一種手段,只是為了打擊江浙集團罷了。

而結果呢?乾隆在繼續推進攤丁入畝和火耗歸公的同時,也與江浙集團達成了妥協——“一體當差一體納糧”被廢止了。在劍與血的較量中,雙方最終各退一步。於是,“文字獄”也停止了。

雖然實質性的鬥爭停止了,但是文人集團對滿清的文化報復卻始終沒有停止。於是,他們對雍正的持續性攻擊延續300年。同時呢,他們也以“文字獄”為面具,扮演受害者的角色,博取了300年的文化同情。

對於明清的文人集團而言,思想自由不自由並沒有特別的意義。有自由的時候,他們也沒幹什麼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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