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不是兩個人的結合,是兩個家庭的結合。嫁人不是嫁給一個人,而是嫁給一個家庭。
我叫張麗。老公是一名國企基層員工,雖然收入不高,但是很穩定。我當時看上他,就是因為他的穩重和踏實。但其實無論從家庭條件,還是從個人收入來說,我都要比老公高。
老公家中還有一個弟弟,同老公不同,弟弟從小就比較頑劣,高中沒有畢業就輟學了。每天在社會上游手好閒,總是闖禍。不是今天跟人打架,就是明天賭博被公安抓了。小叔子雖然比較頑劣,但是他們兄弟感情很好。每次闖禍後,老公都會幫他“擦屁股”,不是向被打的人賠錢,就是找關係託人情從公安局撈人,我們結婚剛三年多,因為這個小叔子,前前後後,就花出去了好幾萬了。
雖然,我也不時朝老公抱怨,勸他不要總是為了小叔子花錢,他已經是大人了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可老公總是以“他還小”“我就這麼一個弟弟,我不管誰管”之類的話來搪塞我,我無可奈何,為了這個家,我只好忍了。
前些日子,老公的弟弟又出事了,他竟然醉酒後無證駕駛,還闖紅燈,結果撞到了人,被撞的人送醫院後搶救無效去世了。小叔子也被警察抓了起來。
事情發生後,老公急壞了,為了取得被害人家屬的諒解,好讓小叔子能少做幾年牢,他是求了又求,家屬最後說,需要賠償50萬,才能出諒解書。
可是老公本來收入就不多,開銷又大,又加上小叔子經常敗壞錢,家裡哪裡拿得出那麼多錢。思來想去,老公竟然決定要把家裡的房子賣了。
這次我堅決反對,老公跟我吵翻了,說我無情無義,看著他弟弟受苦,可他不想想,賣了房子我們住到哪裡去?再說,你總不能替他遮風擋雨一輩子,這件事情對他也正好是個教訓,好讓他收收性子。
老公看說服不了我,竟然把公公婆婆也搬了出來,公公婆婆都埋怨我不懂事,見死不救。
看到這樣,我已心灰意冷,直接就跟老公說:離婚吧,你去把房子賣了,不過,賣房子的錢要有我一半。說完,我就摔門而去。
朋友們,你覺得我做的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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