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我打算把這套學區房賣給你大侄子”“房產證我拿走了”

本期情感調解的主題是老父親要賣房養老

老父親和老母親都已經年逾90,三年前,老父親摔斷了腿,老母親的身體也不太好,兩老每月的退休金加起來雖然有八千多,但是依舊不夠支出。

主要是兩老除了兩個兒子外,還有個一直住在福利院的女兒,女兒是殘疾人,生活不能自理,儘管有些許補助,但入不敷出,每年的缺口在兩萬五到三萬左右,這筆錢也是兩老拿出。

考慮到今後的養老問題,以及女兒的老年保障,老父親做了一個決定,他對小兒子說:“兒子,我打算把這套學區房賣給你大侄子”,熟料小兒子卻說:“房產證我拿走了”,這讓老父親十分著急。


“兒子,我打算把這套學區房賣給你大侄子”“房產證我拿走了”

情感調解

老父親告訴調解員:“一個月前,我小兒子把我老伴接走了,接去後就沒送回來,老伴沒帶老年手機,小兒子電話把我拉黑了,我懷疑小兒子的舉動跟我要賣房有關。”

調解員問:“你把房賣了,你住哪裡去呢?”

老父親說:“我把房子賣給我大孫子,按照每平方米五萬左右的價格,應該能賣到250萬到260萬,到時候這筆錢一半給我女兒,一半保障我和老伴的晚年生活。”

“房子賣給我大孫子後,我還是住在這套房子裡,有了這套學區房,也可以解決大孫子孩子的入學問題。”


“兒子,我打算把這套學區房賣給你大侄子”“房產證我拿走了”

調解員明白了,老人的意思就是房屋所有權賣給大孫子,但還是保留他在房屋的居住使用權:“那你小兒子是什麼說法?”

老人對小兒子有諸多意見,他說:“我摔斷腿的時候,小兒子對我好的,但是出了醫院,就把我房產證拿走了,也不還給我,還要把戶口遷進來,我讓他遷進來後,他把我戶口本拿走了,也不還給我。”

“他平時摔碗,踢凳子,踹桌子,還用手指指著我鼻子,有這樣的兒子?完全就是個逆子!”

這時,老父親的大兒子說道:“老人是這樣的,沒有房卡在身邊就沒有安全感,我陪著我父親已經補辦了房卡。”


“兒子,我打算把這套學區房賣給你大侄子”“房產證我拿走了”

“我跟我弟弟之前也商量了一個方案,這套學區房名義上我在用,方便孩子讀書,房子我弟弟可以隨便住,我不要房子,妹妹我來負責,一切費用我來支出,等房子過戶給我弟弟時,我弟弟拿出一百萬就可以了,但我弟弟也不同意。”

聽了老父親和大哥的話,調解員試圖聯繫小兒子,卻怎麼也聯繫不上,大兒子表示:“我弟弟主要就是擔心房子過戶給我兒子後,他拿不到錢,擔心我空手套白狼,讓我找中間人,我答應了,他第二天又變卦了。”

由於聯繫不上小兒子,調解員給出了一些建議:“是否能把這套房子同時賣給大孫子和小孫子?兩家各拿出一半錢?可能小兒子就是擔心大哥這邊賺了房子增值的這一部分。”

情感點評

老父親要賣房,也是無奈之舉,90多歲了,女兒又住在福利院,生活不能自理,也是無可奈何才走到了賣房這一步,但是把房子賣給直系親屬,這其中肯定存在著一定的親情價。

小兒子私自拿走老父親的房產證,我覺得應該是為了阻止老父親賣房,但這樣強自阻止是沒道理的,肯定要坐下來協商,把你的想法也說出來。

都是一家人,大哥這邊我覺得倒也沒有多少壞心眼,調解員提出把房子賣給兩家,寫上兩個孫子的名字,其實也會產生一定的遺留問題,很可能下一代還會就房子問題產生糾紛,但也是一條可以嘗試的路。

小兒子帶走母親,可能是覺得房子母親也有一半,只要把母親看牢,父親就賣不了房子,但是房子是父親的,戶主是父親,父親是一家之主,有自己的想法,孩子們應當支持。

如果不讓父親賣房也可以啊,兩個兒子承擔起贍養父親的責任,妹妹生活不能自理,沒有丈夫,也沒有子女,法律上其他兄弟姐妹也有幫扶的義務,小兒子有什麼想法,肯定要說出來,一味地逃避是解決不了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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