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紀守法,好好做人


遵紀守法,好好做人

當你悠閒的走在大街上,有警察突然上來查驗你的身份證件,請記住,一定要毫無條件毫無藉口的配合。因為新《警察法》第十六條規定,人民警察查驗您的身份證件不需要任何理由任何解釋。

如果你叨逼叨叨逼叨的說:“為什麼查我不查別人,我犯什麼法了”,你可能被執行新《警察法》的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跟我們走一趟”。如果你繼續胡謅八咧地放賴,可能被執行第十八條第二款的“強制傳喚”哦。

提醒大家,所謂“強制”就是用武力方式把你幹倒再非常悽慘的塞上車,俗稱“警察打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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