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由女性工作人員詢問受性侵女性未成年人!未保法修訂草案28個修改要點全梳理

10月21日下午,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全國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何毅亭在作草案說明時介紹,修訂草案新增“網絡保護”“政府保護”兩章,條文從72條增加到130條。

明确由女性工作人员询问受性侵女性未成年人!未保法修订草案28个修改要点全梳理

何毅亭說,當前,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面臨的問題複雜多樣,其中比較突出的問題主要有:監護人監護不力情況嚴重甚至存在監護侵害現象;校園安全和學生欺凌問題頻發;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的從業人員性侵害、虐待、暴力傷害未成年人問題時有發生;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特別是網絡遊戲問題觸目驚心;對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缺乏應有保護等。這些問題引起全社會普遍關注。

“修訂草案對這些問題均作出積極回應,著力制定和完善相關制度和措施,以推動未成年人保護法治化走向更高水平。”何毅亭說。

中國婦女報·中國婦女網記者梳理了未保法修訂草案的28個修改要點,以饗讀者。

要點1:新增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

要點2:確立國家親權責任,明確在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不能履行監護職責時,由國家承擔監護職責。

要點3:增設發現未成年人權益受侵害後的強制報告制度。國家機關、法律法規授權行使公權力的各類組織及法律規定的公職人員,以及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的各類組織及其從業人員未履行報告義務,將被處分,因未及時報告而造成嚴重後果的,同時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要點4:具體列舉監護應當做的9類行為,包括:為未成年人提供衣食住行、醫療保健等方面的生活照顧;關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狀況和情感需求;妥善管理未成年人的財產等。

要點5:具體列舉監護的12類禁止性行為,包括虐待、遺棄未成年人或者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等人身傷害;放任未成年人過度使用電子產品或者沉迷網絡,放任未成年人接觸違法或者可能影響其身心健康的網絡信息、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和讀物等。

要點6: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使未滿8週歲或者由於心理、生理原因需要特別照顧的未成年人處於無人看護狀態,或者將其交由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患有法定傳染性疾病等不適當人員代為看護。不得使未滿16週歲未成年人脫離監護單獨生活。

要點7:針對農村留守兒童等群體的監護缺失問題,完善了委託照護制度。

要點8: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將被勸誡、制止;情節嚴重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經申請,人民法院可以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對於拒不履行有關行政決定的,予以強制執行;判令中止或者撤銷監護人資格。

要點9:明確應當由國家臨時監護的五種情形,包括監護人不履行或者因故不能履行監護職責,且短期內無法指定或者不適合委託其他人代為照護導致未成年人無人照料;遭受監護人嚴重侵害需要被緊急帶離;來歷不明、暫時查找不到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等。臨時監護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

要點10:明確應當由國家長期監護的五種情形,包括父母死亡或者宣告失蹤且無其他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父母無監護能力且無其他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人民法院判決撤銷監護人資格並指定由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等。

要點11:怠於履行監護職責導致未成年人處於危困狀態等三種情形,經教育仍不改正,人民法院可根據申請中止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監護人資格,由國家進行臨時監護。

要點12:監護人資格被人民法院判決中止後,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確有悔改表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恢復其監護人資格。

要點13:學校、幼兒園對未成年人在校內、園內或者本校、本園組織的校外活動中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的,應當及時救護,妥善處理,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並通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

要點14:增加學生欺凌及校園性侵的防控與處置措施。

要點15:增加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的保護責任。

要點16:城市公共交通以及公路、鐵路、水路、航空客運等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未成年人實施免費或者優惠票價。

要點17:大型的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旅遊景區景點等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母嬰室、嬰兒護理臺以及方便幼童使用的坐便器、洗手檯等衛生設施。

要點18: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年齡以外的其他理由,限制未成年人按照有關規定應當享有的照顧或者優惠。

要點19:文化產品包含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內容的,應當以顯著方式進行分類提示。

要點20:創設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的從業查詢及禁止制度,避免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虐待、暴力傷害等侵害。

要點21:國務院應當建立全國統一的性侵害、虐待、暴力傷害等嚴重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人員信息查詢系統,由公安機關向有用工需求的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的相關組織提供查詢服務。

要點22:未查詢或者錄用、繼續聘用具有性侵害、虐待、暴力傷害等嚴重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記錄的人員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要點23:國家保護未成年人依法使用網絡的權利,保障和引導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網絡。

要點24:對未成年人使用網絡遊戲實行時間管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要點25:國家網信部門會同文化、新聞出版、電影、廣播電視等主管部門根據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需要,結合未成年人的不同年齡階段,確定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信息的種類、範圍和判斷標準。

要點26:明確各級政府應當建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協調機制,細化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職責。

要點27:設立檢察機關代為行使訴訟權利制度。對於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或者行政機關違法行使、怠於行使未成年人保護職能,涉及公共利益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提起公益訴訟。

要點28:

規定刑事案件中對未成年被害人的保護措施。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辦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或者嚴重暴力傷害的案件時,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避免對未成年被害人造成再次傷害。詢問遭受性侵害的女性未成年被害人,應當由女性工作人員進行。

明确由女性工作人员询问受性侵女性未成年人!未保法修订草案28个修改要点全梳理

看完了,覺得好看請“看一看”


分享到:


相關文章: